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0|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延安楼盘擅自加盖被罚244万 违法所得超5000万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6-14 09:1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西安晚报》报道陕西省延安市灏瀚大厦私自加盖楼层,工期长达两年,执法部门在24491.56㎡违法建筑建成后,罚款244万元。而按市场价计算,开发商非法所得超过5000万元。对于违法两年未受制止,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艾继国10日称缺乏强制手段,阻止未果。
  >>业主
  设计25层楼盖30层
  灏瀚大厦位于延安市北桥沟,由延安市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开发建设,主体工程为1号、2号连体楼两栋,目前主体工程已竣工。6月10日,灏瀚大厦部分业主投诉称,灏瀚大厦楼盘存在违法加盖楼层,严重影响采光,并造成安全隐患。
  10日下午,在灏瀚大厦2号楼C段4楼的露天平台上,一排新修的平板房距业主刘女士家的阳台不到1米远。刘女士说:“这些加盖的平板房距离我们太近了,不但影响采光,还可能侵犯我们的隐私权。”
  另据其他业主反映,灏瀚大厦的前后两栋主体建筑均存在违法加盖事实。“规划部门当初设计了25层,开发商却盖了30层,地基能承受住额外的压力吗?时间长了会不会发生倾斜甚至倒塌?”业主们纷纷表示担忧。
  >>开发商
  已缴纳244万罚款
  延安市城镇开发总公司总经理郑百川10日接受电话采访时承认,灏瀚大厦违法加盖楼层属实,但公司已经缴纳了高额罚款,业主们“爱咋咋地”。
  在郑总的授权下,灏瀚大厦的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由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发的“延安市住建罚决字[2010]第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决定书写明:“延安市城镇建设开发总公司自2008年8月25日在新建服装市场(灏瀚大厦)项目中,擅自进行多建和加层建设,扩大建筑面积为24491.56㎡。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3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64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处以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计2449156元。”落款日期为2010年11月20日。
  据房地产业内人士介绍,灏瀚大厦违法加盖的建筑面积是24491.56㎡,按目前市场保守价3000元/㎡计算,再减去每平米建筑成本1000元,整个非法所得高达5000多万元。
  >>执法部门
  加盖时阻止未果
  针对该处罚决定,一些业主提出质疑:“开发商的违建行为始于2008年8月25日,而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下发的处罚决定书却是在两年之后。”
  对此,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局长艾继国说:“灏瀚大厦在当初违法加盖楼层时,我局接到举报后也多次赶到现场阻止过,但缺乏强制手段,导致阻止未果。”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2 02:55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