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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受质疑 发改委被指借改革之名变相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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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4 14:01:5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这又是一次以改革为基调,涨价为实质的行为。”针对发改委就阶梯电价征询社会意见,对外经贸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专家王炜瀚对本报表示,基准电价如何厘定是争议的焦点,但无论如何居民低电价时代行将结束。

10月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阶梯电价改革方案(征求意见稿)》,就电量档次划分提供了两个选择方案。第一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70%(全国平均每月110度)或80%(每月140度)的居民家庭的月均用电量确定,电价分别为保持基本稳定和每度电提高1分钱。第二档电量分别按照覆盖90%(每月210度)或95%(每月270度)居民用户的电量设置,每度电提价不低于5分钱;第三档为超过第二档电量,每度电提价不低于0.20元。

观察上述方案,除第一方案第一档电量电价保持基本稳定之外,电价上涨成为必然。调价后,居民电价负担的大小取决于基准电量高低。

基准电量不应一刀切

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基准电量的取值成为讨论的热点。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吴钟瑚说:“基准电量的核算必须考虑地域和季节差异。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南北气候环境不同,居民用电量差别很大,甚至同一地区冬夏季节用电量也不同。”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江苏城镇居民每月每户平均用电量为192.5度;2009年辽宁每户家庭平均每月的用电量为130度;2008年济南城乡居民每户月均用电量为152.35度。

吴钟瑚说:“阶梯电价的基准电量需要因地而异、因时而异,使其在不同情形之下公平、公正。例如,对于冬夏用电量差别较大的地区,可以选择折中方法确定基准电量。”

面对争议,国家发改委负责人出面解释称,“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两个方案,只是规定各地应按70%或者80%的覆盖率去确定各地分档标准,但相同的覆盖率下,各地具体电量分档标准会所有不同。”

吴钟瑚建议,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高,居民用电的比例不断增加,阶梯电价选择的基准电量应随之提高,以满足居民正常合理的需求。此外,在水电、风电等资源丰富的地区,国家应该提高基本用电量,鼓励居民对清洁能源的使用,防止居民因电价提高而选择高碳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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