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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反国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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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5 16:1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反国家***法》规定:

  第八条 “台独”***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依照前款规定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和组织实施,并及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现在有的人打着批评武统的旗号,完全否认在必要情况下使用非和平方式的正当性,实际上是反对《反国家***法》。我们必须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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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5 16:14:10 | 只看该作者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两岸关系越过大陆人民的意见是绝对无法进行下去的,无论那人有多高的权威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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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5 16:14:29 | 只看该作者
有法不依,是当前社会的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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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5 16:14:51 | 只看该作者
反***国家法就是预防和坚决反对国家***行为!
任何人也不能触犯***国家的法律和尊严!


其中也包括 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的法律文件。


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的同一国体,


从来没有国际法的另外一个中国!


任何人任何方式***国家的企图都是不能得逞的!
附件
sino-us-tw.jpg (116.15 KB)
2009-12-22 07:45

联合国宪章23条.jpg (161.14 KB)
2009-12-22 07:45

谁都可以咨询联合国法律问题.jpg (136.8 KB)
2009-12-2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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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5 16:15:27 | 只看该作者
+++国国号和立宪国体,是由大清国皇帝在退位时事先颁布确定的(见清帝退位诏书http://baike.baidu.com/view/323500.htm?fr=ala0)。
这就说明了+++国从它出生起其本质仍然属于封建帝制残余,+++国延续了大清国封建帝制的残酷性和反人民的本性。要它有何用处??
更能说明了中国人民起来推翻这个+++国带有封建帝制残余的必要性,以建立人民共和国的正确性。
联合国通过的2758号正式决议,具有国际法法律效力。至于与该决议有关表决之前的过程描述,并不产生国际法法律效力。

附件
22.jpg (40.75 KB)
2009-12-22 08:53

S0D20091222074502MT109454.jpg (122.62 KB)
2009-12-22 08:53

法学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论述1.jpg (14.57 KB)
2009-12-22 08:53

法学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认的论述2.jpg (178.9 KB)
2009-12-22 08:53

问你南山.jpg (81.61 KB)
2009-12-2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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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5 16:16:43 | 只看该作者
反对任何利益集团和所谓“精英”主导两岸关系,政府必须倾听大陆民众的声音,不要再采取绥靖政策!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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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5 16:17:32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也有执行难的问题啊!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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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5 16:18:01 | 只看该作者
法律也有执行难的问题啊!----------------------------------------诚然,不过法律当前面临某些人打着反对“武统人士”为幌子的疯狂进攻,我们必须站出来维护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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