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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经济部12日公布第一阶段陆资直接投资项目,开放陆资赴台投资的产业包括制造业、服务业与公共工程三大类共99项,并秉持“先紧后宽”、“循序渐进”与“有成果再扩大”三原则,采正面表列分阶段开放,待将来开放到一定程度后,可能再将正面表列改成负面表列。另外,陆委会副主委傅栋成说,陆资赴台办法至迟不会拖过6月底生效。
《中国时报》报道,至于陆资经第三地转投资持股比率认定标准,12日也拍板定案,未来只要陆资比例超过30%,即可认定为陆资;即使未达三成,只要对对企业有实质影响力者,仍视为陆资。
尹启铭表示,陆资赴台投资相关办法及第一阶段开放项目已呈报行政院,预定5月中下旬与相关部会拟定完整配套措施,待政院核准后,最快在6月即可正式实施。
经建会12日召开跨部会协调会,确定开放陆资赴台投资的产业别,包括制造业、服务业与公共工程三大类共99项;至于开放细项,制造业将开放65项,包括中草药、汽车、纺织、橡胶制品、塑料制品等产业,还有电子科技业、一般电子业、包括电视机、电冰箱、音响、洗衣机、DVD播放器及计算机周边等信息家电与通讯产业,都是未来优先开放的产业。
另外,服务业也拟开放23项,如批发、零售业、观光饭店、第二类电信、百货、超商、餐饮、连锁量贩店、物流等产业、观光旅游、海空运等,还有11项的公共建设。
不过,尹启铭强调,包括晶圆、TFT-LCD、公共工程承揽、水泥业与营建业,或涉及学历认证的律师、会计师。另外如太阳光电、航空、通讯、LED照明产业、风力发电、食品等两岸搭桥专案项目,则都将暂缓开放。
另外,若具有独占、寡占或柯断企业,如中油或第一类电信,或是大陆具有军事目的的企业,未来也将限制其赴台投资。另象是媒体、半导体等都确定排除在第一波开放项目中。而未来若有必要,对实收资本额新台币八千万陆资投资事业,也应向主管机关申报财务报表并接受检查。
另大陆国营企业赴台投资,只要是涉及文化、政治和社会等敏感性,或可能造成市场柯断国家安全疑虑,台方也保留禁止权利,也就是原则同意,例外禁止。
由于未来两岸即将签署金融MOU,尹启铭也透露,例如像金融或电信业的投资限额或投资比率,都可能为第二阶段或未来开放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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