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4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带研究生需缴人头费引争议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5-6 22:52:3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中国农业大学公布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要求今年起导师每带一名研究生都需向校方缴纳一定费用。部分老师对此认为,大部分理工科导师带有科研项目,缴费压力不大,社会学科老师则有点为难。有学生认为,此举会造成师生关系异化。校方表示,此举旨在破除大锅饭,鼓励优质导师多带研究生。
  导师
  有人欢喜有人愁
  “带一个硕士缴14400元,一个博士21600元,学校也太赤裸裸了吧。”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一位女导师感叹道。这位老师称,近日校方公布了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要求自今年起导师每带一名研究生都需向校方缴纳一定费用,硕士研究生三年依次为3600元、4800元、6000元,博士研究生三年依次为6000元、7200元、8400元。
  根据该校今年2月29日的导师动员大会发布的资料,新方案将改革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机制,实行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全面推行研究生奖励制度。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科男教授称,学校要求每位带研究生导师必须于今年6月底前一次性缴完三年的钱。他认为,这对于工科老师可能问题不大,因为大部分理工科老师都带有科研项目,且通过缴费名正言顺“买”来的研究生越多就意味着能做项目的助手越多,但此举对于科研资金比较少的人文、社会学科老师有点为难。
  学生
  担心师生关系异化
  昨日下午,该校生物学院一名大四女生表示,导师多带一个人就要多给学校交一笔钱,会造成导师与学生之间关系异化,“进实验室犹如进工厂,缺乏学术研究的氛围”。
  同时,也有学生担心,新方案将导致“好愈好,坏愈坏”,形成马太效应,造成青年教师、能力相对较弱的教师的危机感,不利于形成宽松、自由的科研环境。
  校方:旨在破除大锅饭
  研究生院办公室主任表示,部分导师有困难可减免费用
  ■说法
  昨日下午,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王主任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教育部安排,2007年该校被列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第三批试点单位。随后该校成立领导小组,远赴前两批试点的17家高校做调研,并测算该校近年来每年在培养一名研究生上的投入,经导师代表研讨最终通过该方案。此举旨在让科研能力较强、能承揽大型科研项目的优质导师多带研究生,让习惯吃大锅饭、人浮于事的导师逐渐带不到学生。
  王主任透露,新方案在涉及培养经费的问题上,提出奖学金、助学金结合,国家、校方、导师共同筹集,以此来增强导师的责任感。“其中校方占大头,导师占小头”,但他无法提供具体比例。其中,导师出资主要用于给学生提供生活津贴和助研、助教、助管的岗位津贴。
  对于一些导师给研究生“发钱”、研究生称呼导师“老板”的现象,王主任担心产生寻租行为,不如通过收支两条线,将“老板”发给学生的钱先统一汇集到学校,由校方按照“鼓励优异、兼顾公平”的原则结合其他方式筹措的培养经费发放给学生。
  据王主任称,考虑到一些导师可能存在抵触情绪,寒假前校方已将方案公布,且通知各导师如需调整今年欲带研究生的数目可上报,但未有回馈。同时,对于一些年轻教师或者人文、社会学科导师的困难,王主任表示校方已有考虑,导师上报困难后已予以减免,但他无法提供相关具体数据。
  浙大教授发帖拒招研究生
  ■新闻链接
  2007年,浙江大学历史系系主任包伟民教授在网上发帖《告考生》,自己不打算招收硕士、博士研究生,请有意报考的学生“另投名师”,以回应该校新颁布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
  根据新方案,导师招收研究生时需要提供“助研经费”,具体执行办法,是将学科门类分为3类:一类是哲学、文学、历史学、教育学;二类是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农学、医药学(除临床医学外);三类是工学和临床医学。
  导师的出资标准按照分类确定不同数额,第一类导师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每年要向校方缴纳300元,招收一名博士生,每年缴纳1200元;在第二类中,则分别为800元和3000元;第三类分别是1200元和4800元。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0 21:52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