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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开始公开审理王晓东团伙涉黑案
“我自己都吃不上饭,哪有条件管他们?”
——王晓东强调自己没钱维系组织
“这钱是我借出去的。”
——当被指控以帮助摆事为由骗取一处价值11万余元的住房时,王晓东这样辩解
“我点儿背!”
——当被问到“为什么你碰到的事都有人拿刀?”王晓东沉默了几秒钟后这样回答
“他白道黑道都行,连毕小子、二老白都给他助阵。”
——有被告人在供述阶段表示
昨日8时30分,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开始公开审理王晓东团伙涉黑案。东昌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派出5名公诉人依法对22名被告人提起公诉,11名律师参与庭审。
被告人之一的张玉宝因病不能到庭,法庭依法对其中止审理;而另一被告人陈见军因患重症,坐着轮椅、打着点滴参加庭审。王晓东面对公诉机关指控的10项罪名,只有3项认罪。
该案曾三次延长审查期限
据了解,该案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曾三次延长审查期限,根据补充侦查情况,办案单位对王晓东又追加两项指控罪名,分别是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办案机关查实,王晓东涉嫌各类犯罪27起,其中仅敲诈勒索犯罪就11起,勒索款物折合人民币66.5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11月某日,王晓东通过制作假证件的不法分子(无法查找),伪造了武警部队警官证、驾驶证各一本,武警部队车辆行驶证一本及武警部队车辆号牌一副。
2000年9月的一个晚上,王晓东伙同陶宝亮、张立言、马玉文等人到通化市一广告公司的制作工厂,将该公司的灯箱、广告牌以及厂房玻璃等物品砸坏。事后王晓东又以帮老板摆事为借口采取威胁等手段,向被害人索要1.3万元。经鉴定被砸物品价值3.5万元。
经审查查明:被告人王晓东自1999年以来,先后纠集被告人陈见军、陶宝亮、马玉文、孙胜伟、张立言、吴井绪、刘大鹏、朱红星、刘欢、夏克亮、张玉宝、李进田、王志强等人,实施多起带有黑社会性质的刑事犯罪活动,在多年的违法犯罪活动中形成了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多项罪名予以否认
“我自己都吃不上饭,哪有条件管他们?”“和我一起的被告很多我都不熟。”昨日的庭审现场,王晓东反复强调自己没钱,平日生活都需要父母和姐姐资助,更谈不上用钱维系组织。
而面对公诉人指控的10项罪名,他只承认聚众斗殴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伪造武装部队证件罪,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盗窃枪支罪、故意伤害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均予以否认。
公诉机关提醒王晓东端正态度属实回答,而王晓东的辩解,经常引来旁听人员窃窃私语。
公诉人指控王晓东以在饭店用餐时丢失两万元钱为借口,敲诈勒索烤鸭店老板,王晓东辩称:“那是钱掉地上了!”在公诉人的追问下,他又称:“他硬给我钱!”
邻居在废弃的二楼接自来水装修没有通知他,他纠集人员持木棒、菜刀等凶器将邻居一家三口打伤,公诉人指控其寻衅滋事,他称没打。“房子在装修期间,连水都没有,放菜刀干吗?”王晓东称不知道。
“为什么你碰到的事都有人拿刀?”“我点儿背!”王晓东沉默了几秒钟后回答。
公诉机关指控,2007年10月某日,王晓东谎称被害人王钢的弟弟在外面闯祸,以帮助其摆事为由,骗取王钢一处价值11万余元的住房。王晓东辩解:“这钱是我借出去的。”
“你说靠父母资助,却从家里借钱给别人?这么说你承担社会公益组织管理者的角色?”公诉人提出质疑,“你不觉得你说话前后互相矛盾,漏洞百出?”王晓东想了想,仍用“不知道”来回答。
面对指控其盗窃枪支,王晓东则称枪只是借来玩玩。
怕被掌握证据 只用“临时工”
“他白道黑道都行,连毕小子(涉黑另案处理)、二老白(有名恶势力,已判刑)都给他助阵。”有被告人在供述阶段表示,王晓东是“有名的流氓”,“和东哥混有面子,没人敢欺负!”
“提到王晓东可能没人知道,但提到‘王坏水’、‘王敲诈’谁都知道!”被告人马玉文称,“王晓东就靠打打杀杀设局子敲诈弄钱,房子、车都是敲诈弄来的……”
而包括陶宝亮在内的多名被告人还提到一点:“他手下的小弟越来越多,但没人跟他太长时间,因为过一段时间他就把人甩了,怕掌握他的证据……”
团伙其他人员在庭审现场大多态度较好,表示认罪,也有少数人翻供。昨日庭审到17时休庭,今日,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
■新闻回放
日前,通化市东昌区公安分局打掉了以王晓东为首,横行通化18年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27名,缴获枪支5支,口径子弹8431发,猎枪子弹390发,黑火药0.9公斤。检察机关经过大量工作后,对涉案人员提起公诉。
本报记者闫硕 通讯员赵岩任为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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