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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将每年10月19日定为慈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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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4 16:3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立“成都慈善日”的决定(草案),将每年的10月19日定为“成都慈善日”。
  10月19日,秋末冬初,气温开始转凉,我们可以把接收的过冬衣被和善款及时送到困难群体手中;10月也是收获的季节,在收获的时候我们是不是该回馈社会,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呢?“10·19”,还有“要动”、“要救”的谐音,寓意为希望所有的人都要行动起来,去救助那些需要帮助的困难群众……10月19日这一天,被赋予了更丰富的含义,这也是“成都慈善日”的含义,而这一天,也与我市多年来开展的“慈善一日捐”活动在时间上相吻合,更有利于慈善募捐活动的组织开展。
  增强全民慈善意识
  据了解,设立“成都慈善日”的思路源于13位市人大代表在年初的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成都慈善日”的议案》。从今年5月开始,市民政局会同成都慈善总会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开展“成都慈善日”设立日期公开征集活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最终形成了“成都慈善日”设立方案。
  相关部门表示,希望通过“成都慈善日”的设立,对慈善文化进行集中宣传,鼓励慈善行动,加深公众对公益和慈善的了解,提升公民的慈善意识,使慈善真正成为越来越多的人的一种生活方式,增强全民慈善意识。同时,让更多的人关注困难群体,有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改善人际关系,增强关爱和信任,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为构建和谐成都发挥积极的作用,更有利于提升城市的良好形象。
  据悉,目前,山东省、浙江省、沈阳市、武汉市、昆明市、长春市、长沙市、郑州市等13个省、市先后设立了“慈善日”。“慈善日”的设立对当地慈善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本报记者 王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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