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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云岩区法院1名当事人引爆雷管3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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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2 09:42: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贵阳12月1日电 (记者 李劲峰、李惊亚) 12月1日上午10时52分,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办公地点发生一起当事人突然引爆雷管的事件,导致3人受伤。
  据贵阳市警方及法院方面介绍,1日上午,当事人吴永发因与其子女的赡养纠纷一案的执行问题来到云岩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的承办法官黄征、白萍(女)对其进行接待,执行局领导蔡东兵、向阳、陈涛局长也一同参与接待。申请执行人吴永发提出,要求法官通知其子女到场,当执行局正在通知其子女的过程中,吴永发突然引爆其隐藏在挎包内的一枚雷管,黄征、白萍当场被炸伤,吴永发本人左腿也被炸伤,3人当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事发后,贵阳市、云岩区两级公安局接到报警及时赶到现场,案件正在侦查中。云岩区法院刘建林院长及其他院领导赶到现场处置,中院相关领导也赶到现场参与处置。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吴永发与被申请执行人吴大勇、吴大燕、吴萍、吴秀系父子女关系,该案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每月给付100元赡养费给申请执行人吴永发,该案2008年5月开始执行,被执行人每月都按时履行。
  经查,吴永发曾于2001年2月7日因家庭矛盾和经济纠纷携带炸药、雷管及汽油、打火机到其子吴大勇家,欲引爆炸药威胁其前妻张启英及儿女,经强行制止,爆炸未遂,后被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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