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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澳门消委会高层自杀引热议 查贪案程序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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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0 14:34: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澳门日报报道,涉嫌贪渎的澳门前消委会执委会主席何思谦怀疑因被停职接受调查期间情绪低落,加上顽疾缠身,选择自尽的事件,再次令人关注贪污案的刑事侦查程序问题。

    有接近检察院的消息表示,自去年12月4日应廉政公署的要求,向刑庭预审法官申请对时任消委会执委会主席的何思谦采取防范性停职后,检察院再无收到任何关于该案的卷宗。按照《廉政公署组织法》规定,廉政公署展开反贪案件的侦查工作,由廉政专员负责,不受检察院领导。


    廉政公署对贪污案件的侦查工作,不受《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范,特别是侦查时限方面,不论有没有嫌犯被拘禁,廉政公署的侦查没有限期。法律界已对此表示关注,立法会专责委员会在审议私人领域反贪法时也郑重提醒,呼吁检讨。 (责任编辑:王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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