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盟运动\r
不结盟运动(Non-Aligned Movement -- NAM) 萌发于冷战年代。1956年,南斯拉夫总统铁托、埃及总统纳赛尔和印度总理尼赫鲁举行会谈,针对当时东西方两大军事集团严重对抗使夹在其中的广大中、小国家深受其害的情况,提出了不结盟的主张。1961年9月,在南斯拉夫、埃及、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国的倡议下,第一次不结盟国家首脑会议在南首都贝尔格莱德举行,25个国家出席了会议,不结盟运动正式形成。
不结盟运动奉行独立、自主和非集团的宗旨和原则;支持各国人民维护民族独立、捍卫国家主权以及发展民族经济和民族文化的斗争;坚持反对帝国主义、新老殖民主义、种族文化和一切形式的外来统治和霸权主义;呼吁发展中国家加强团结;主张国际关系民主化和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不结盟运动13次首脑会议在吉隆坡举行\r
不结盟运动不设总部,无常设机构,也无成文的章程。它定期召开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协调局外长会议及纽约协调局会议等。首脑会议为最重要的会议。从1961年到2003年,不结盟运动成员国先后在贝尔格莱德、开罗、卢萨卡、阿尔及尔、科伦坡、哈瓦那、新德里、哈拉雷、贝尔格莱德、雅加达、卡塔赫纳、德班和吉隆坡举行了13次首脑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涉及国际政治、经济等重大问题的宣言或行动纲领,为维护世界和平、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作出了重要贡献。不结盟运动各种会议均采取协商一致的原则。如有分歧,各成员国可采取书面形式向主席国正式提出保留意见,以示不受有关决议或文件的约束。
不结盟运动现有115个成员国(2004年5月19日,塞浦路斯退出不结盟运动),都为发展中国家。中国一贯重视与不结盟运动的关系,在国际事务中与不结盟运动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并于1992年9月成为不结盟运动的观察员国。\r
伊斯兰会议组织\r
伊斯兰会议组织 (Organization of the Islamic Conference -- OIC) 是伊斯兰国家建立的一个重要组织。1970年3月,首届伊斯兰国家外长会议在沙特阿拉伯的吉达市举行,会议决定成立伊斯兰会议组织秘书处。同年5月,伊斯兰会议组织在吉达正式成立。\r
该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各成员国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等方面的合作;努力消除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反对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民族权利和重返家园的斗争;支持穆斯林保障其尊严、独立和民族权利的斗争。
伊斯兰国家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和常设秘书处是伊斯兰会议组织的主要机构。首脑会议每3年举行一次,是伊斯兰会议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必要时可随时召开特别首脑会议。外长会议每年在成员国间轮流举行一次。秘书处设在吉达市,现任秘书长为摩洛哥人阿卜杜勒-乌希德?贝勒克齐兹(Abdelouhed Belkziz),2001年1月任职。伊斯兰会议组织还设有伊斯兰开发银行、耶路撒冷委员会、阿富汗问题委员会、伊斯兰和平委员会、伊斯兰法庭、伊斯兰发展基金会和伊斯兰经贸常设委员会等机构。\r
截至2003年3月,共有57个成员国和3个观察员国,遍及亚洲、非洲和欧洲,人口总数超过10亿。伊斯兰国家的原料出口约占世界出口总量的40%,其中石油出口约占世界出口总量的50%。\r
东盟及其主要合作机制
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 -- ASEAN)的成立。成立30多年来,东盟已日益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现任东盟秘书长王景荣 。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南亚区域合作联盟 (简称“南盟”,South Asian Association for Regional Cooperation -- SAARC)是南亚国家为加强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相互合作而成立的一个非政治性集团组织。\r
1980年5月,孟加拉国前总统齐亚?拉赫曼首先提出开展南亚区域合作的倡议。1981年4月,孟加拉国、不丹、印度、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基斯坦和斯里兰卡7国外交秘书首次在斯里兰卡首都科伦坡举行会晤,具体磋商成立南盟的有关事宜。1983年8月,7国外交部长在印度首都新德里举行首次会晤,并通过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声明》。1985年12月,7国领导人在孟加拉国首都达卡举行第一届首脑会议。
会议发表了《达卡宣言》,制定了《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宪章》,并宣布南亚区域合作联盟正式成立。南盟包括不丹、孟加拉国、印度、马尔代夫、斯里兰卡、尼泊尔和巴基斯坦等南亚七国,该组织成员国的总面积达416万平方公里,人口10亿以上,约占全世界人口的五分之一。\r
南盟的宪章规定,成员国之间以尊重主权平等、政治独立、互不干涉内政和平等互利为原则,促进在经济、社会、文化和科学技术领域内的相互合作。这种合作不讨论成员国双边的和有争议的问题。联盟各级机构按照协商一致的原则作出决定。\r
南盟的主要机构有每年轮流在各成员国举行的首脑会议、由各国外长组成的部长理事会、由各国外交秘书组成的协调委员会等。南盟的常设秘书处设在尼泊尔首都加德满都。\r
2004年7月6日6日,第三届非洲联盟首脑会议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开幕。\r
和平安全理事会由15个理事国组成,它们是加蓬、埃塞俄比亚、阿尔及利亚、南非、尼日利亚、喀麦隆、刚果共和国、肯尼亚、苏丹、利比亚、莱索托、莫桑比克、加纳、塞内加尔和多哥,任期分别为两年或3年。>>>
2004年7月6日至8日,第三届非盟首脑会议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召开。大会通过了《非盟的展望与非盟委员会的任务》、《非盟2004-2007年战略框架》和《非盟委员会各部门行动计划》3个文件,敦促非盟成员国加紧落实“非洲发展新伙伴计划”,加速非洲一体化进程。会议还决定将泛非议会总部设在南非。>>>
2004年9月3日至9日,非盟在布基纳法索首都瓦加杜古举行特别首脑会议,讨论解决非洲大陆就业、消除贫困和社会保障等问题。>>>
2005年1月30日至31日,第四届非盟首脑会议在尼日利亚首都阿布贾举行。会议期间,与会领导人承诺加强非洲国家之间的经济联系,并一致赞同设立一个专门委员会,研究加强非洲在联合国的作用问题。>>>
2005年3月,非盟和平与安全专员赛义德?金尼特说,非盟计划组建一支由1.5万人组成的非洲常备维和部队,以应对非洲大陆可能发生的冲突事件。>>>
非洲统一组织
1963年5月22日至26日,31个非洲独立国家元首、政府首脑或他们的代表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举行会议,25日通过了《非洲统一组织宪章》,决定成立非洲统一组织(简称“非统组织”,Organization of African Unity -- OAU),总部设在亚的斯亚贝巴。会议还决定将每年的5月25日定为“非洲解放日”。\r
非统组织的宗旨是:促进非洲国家的统一与团结;协调和加强非洲国家在各个方面的合作;努力改善非洲各国人民的生活;保卫和巩固非洲各国的独立及主权、领土完整;从非洲根除一切形式的殖民主义;促进国际合作。\r
国家和政府首脑会议是该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年举行一次,协调该组织的总政策,对有关问题作出决议。会议下设部长理事会和秘书处,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组成,负责筹备首脑会议。秘书处为常设机构,秘书长由首脑会议选举产生,任期4年。此外还有解放委员会,调解、和解与仲裁委员会,经济和社会委员会,教育、文化、科学和卫生委员会以及防务委员会等专门机构。\r
非统组织成立多年来,在促进民族解放,加强各国的团结与合作,调解地区冲突,协调对各种国际问题的立场等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为和平进步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在发展非洲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方面,非统组织也作出了积极的努力。1990年纳米比亚终止南非统治并实现独立和1994年南非少数白人种族主义统治的灭亡标志着非统组织胜利地完成了非洲大陆政治解放的历史使命。冷战结束后,非统组织致力于非洲的和平与发展,在调解非洲地区冲突、维护非洲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及振兴非洲经济等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使非洲国家经受住了国际形势剧变带来的很大冲击和严重困难。非统坚决捍卫民族独立和主权,维护非洲团结和统一,积极主张依靠非洲自己的力量解决非洲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问题。非统建立的预防、处理和解决冲突的机制,正对非洲自主解决地区冲突发挥重要作用。非统还肩负起振兴非洲经济的重任,大力推进非洲经济一体化和地区经济合作,谋求通过非洲国家的集体努力发展非洲经济。在国际事务中,非统坚持反对强权政治和对非洲事务的干涉,大力促进南南合作。\r
1999年9月,非统组织第4届特别首脑会议在利比亚苏尔特举行,会议决定在2001年成立非洲联盟 (African Union -- AU)。2000年7月,在多哥首都洛美举行的第36届非统首脑会议一致通过了《非洲联盟章程草案》。2001年3月2日在苏尔特(利比亚)举行的第5届非统组织特别首脑会议闭幕式上,非统组织执行主席、多哥总统埃亚德马宣布非洲联盟 (African Union -- AU)成立。\r
美洲国家组织
1890年4月14日,美国同拉美17个国家在华盛顿举行的第一次美洲会议上,决定建立美洲共和国国际联盟及其常设机构——美洲共和国商务局,这便是美洲国家组织的前身。此后,4月14日被定为“泛美日”。1910年在布宜诺斯艾利斯举行的第四次大会上,改名为美洲共和国联盟。1923年在智利圣地亚哥举行的第五次大会上改名为美洲大陆共和国联盟。1948年在哥伦比亚波哥大举行的第九次会议上,通过了《美洲国家组织宪章》,遂改称为美洲国家组织 (Organization of American States -- OAS;Organizacion de los Estados Americanos -- OEA) ,美洲国家组织是美洲地区的政治组织,总部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1951年12月,《美洲国家组织宪章》生效。现任秘书长是哥斯达黎加前总统米格尔?罗德里格斯。2004年10月8日,由于面临国内的一系列腐败指控,罗德里格斯向该组织递交了一封信件,表示将从15日起辞去秘书长职务。>>>
美洲国家组织的宗旨是:加强本大陆的和平与安全;确保成员国之间和平解决争端;成员国遭侵略时,组织声援行动;谋求解决成员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法律问题,促进各国间经济、社会、文化的合作,加速美洲国家一体化进程。
它的最高权力机构为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由各成员国参加。经三分之二成员国同意,可召开特别大会。常设理事会由成员国各派一名大使级代表组成,定期召开。秘书处为常设机构。古巴原系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由于美国推行孤立古巴的政策,从1962年以后,古巴未再参加该组织活动。\r
1947年,美国和18个拉美国家在巴西里约热内卢签署了《美洲国家间互助条约》(即《里约条约》)。条约规定,任何对美洲一国的武装攻击应被视为对全体美洲国家的武装攻击,其他缔约国应予以援助。2002年,墨西哥因认为这项冷战时期的条约“已经过时”而宣布退出该条约。\r
2004年5月26日,美洲国家组织常设理事会举行会议,讨论由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墨西哥、秘鲁、乌拉圭和委内瑞拉9国提出的支持中国成为常任观察员的决议案。会议最后以协商一致的方式决定正式接纳中国为该组织常任观察员。目前有35个成员国和60个常任观察员。\r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r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简称“关贸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 GATT) 是关于关税和贸易准则的多边国际协定和组织。二次大战之后,国际经济严重萧条,国际贸易秩序混乱,1944年7月在美国的布雷顿森林召开的国际货币与金融会议(44个国家参加)建议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即世界银行)和国际贸易组织,作为支撑全球经济的三大支柱来调节世界经贸关系,推动全球经济的复苏和发展。1946年,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决定召开一次国际贸易与就业会议,并成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着手起草国际贸易组织章程。1947年4月至10月,在日内瓦召开的第二次筹委会会议同意将正在起草中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中涉及关税与贸易的条款抽取出来,构成一个单独的协定,并把它命名为《关税及贸易总协定》,23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这份“临时适用”议定书。它于1948年1月1\r
日起正式生效,并根据该文件成立了相应机构,其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最后发展到130多个。其成员国分为三个层次,即缔约方国家、事实上适用关贸总协定国家和观察员国家。
关贸总协定从1947年至1994年共举行了8轮多边贸易谈判。据不完全统计,前7轮谈判中达成关税减让的商品就近10万种。1993年12月15日,第8轮谈判(即乌拉圭回合)谈判取得更为重大的进展,代表批准了一份“最后文件”。文件规定将建立世界贸易组织,以取代目前的关贸总协定的临时机构,同时对几千种产品的关税进行了削减,并把全球贸易规则扩大到农产品和服务业。1995年12月12日,关贸总协定128个缔约方在日内瓦举行最后一次会议,宣告关贸总协定的历史使命完结。根据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协议,从1996年1月1日起,由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取代关贸总协定。\r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 (Organization for the Prohibition of Chemical Weapons -- OPCW) 是在1997年5月6日至27日举行的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缔约国大会第一届会议上成立的,总部设在海牙。该组织宗旨是实现《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确保公约的各项规定、包括对该公约遵守情况进行核查的规定得到执行,并为各缔约国提供一个进行协商和合作的论坛。 缔约国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缔约国组成,其执行机构是由选举产生的41国执行理事会;技术秘书处是常设办事机构,最高行政首长是总干事,技术秘书处的下属部门有:行政管理司、法律司、对外关系司、国际合作和援助司、核查司和视察团等。该组织还有一个附属机构——科学咨询委员会(1998年9月21日正式成立,由20名委员组成,成员任期3年,可连任一期),该委员会旨在“审查可能影响公约实施的科学和技术发展”,并“使总干事在执行其职务时能够向大会、执行理事会或各缔约国提供与公约有关的科学和技术领域的专门咨询意见”。 1997年5月,中国当选为执行理事会成员,1998年11月连选连任。 1997年5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第一次缔约国大会在海牙举行。2001年5月,第六次缔约国大会在布鲁塞尔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