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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工资”招聘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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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3-27 14:39: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就业难以致于不少大学生为了得到一份工愿意将起薪降为零,而一些企业也打出了“零工资”招聘的招牌。对此,广东省劳动仲裁办明确表示,“零工资”招聘大学生不合法,企业招聘行为应规范运作。

    近日广州举行的一场招聘会上,深圳某研究院明确声称“零工资”:招150名学士和硕士作为“储备干部”,待遇是提供本科1500元/月、硕士2500元/月的生活补贴,但没有工资。


    广东省劳动仲裁办主任林景青对此表示,不管是名义上还是事实上的“零工资”招聘大学生,都不规范。按《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确定其新招员工的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林景青说,因就业困难,毕业生可能暂时对“零工资”没意见,但一旦发生劳动争议,毕业生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一年内,仍可以追偿。如果劳动关系延续,仲裁时效不受一年限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从第二个月起还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因此,“零工资”存在很大的劳动争议风险。

    省劳动仲裁办出建议,上述所谓“零工资”招聘企业,可以把所谓的“生活补贴”明确约定为工资,劳动合同的长短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甚至可以短至一两个月,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的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双方还可以自愿协商薪酬水平和工资增减办法,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即可。 (责任编辑:梁丽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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