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广东法院推行"执审分离"改革 防法官滥用执行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3-26 11:07:5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后,执行案件当事人如果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或者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申请,将统一由法院的审判部门负责作出裁决,不再由执行部门自审自查。记者昨天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广东法院系统将在全国率先推行执行实体审查模式改革,将执行程序中涉及到实体权利的审查事项从执行部门剥离,统一交由审判部门负责,执行部门只能执行审判部门的裁决结果。

    审执不分存在两大弊端

    执行法官的职责就是按照生效裁判执行,但旧有的执行权运行模式中,赋予执行法官实体裁判权,执行法官既是执行官又是裁判官,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万春举例说,一个人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了人家100万元,法院在执行时发现他没有财产和房产,但同时发现他的妻子有房产,在这种情况下,以往一般追加他的妻子为被执行人,可他妻子的房产可能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现在的做法,就保障了他的妻子程序上充分的抗辩权利。

    省高院通过调研发现,“审执不分”主要集中在两个问题上:一是执行程序中当事人申请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审查问题;二是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审查问题。对这两个问题的审查,都直接涉及了对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处分,过去由执行部门自行审查,实际上是把审判权放在执行部门行使,是执行权的“越位”。


    实体裁决权剥离执行部门

    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广东高院制定了《关于办理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和《关于办理执行程序中追加、变更被执行人案件的暂行规定》这两个规范性文件,已于近期下发全省法院执行,正式推行将执行程序中的实体裁决权交由审判部门行使的改革。

    据介绍,两个规定的主要内容是将执行程序中的有关实体裁决事项从执行部门分出来,交由民事审判部门审查处理。主要有两项改革:一项是把当事人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全部交由民事审判部门审查;另一项是把申请执行人请求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案件作出区分,属于程序性审查为主的简单案件,留在执行部门,把需要做较为复杂的审查工作的,涉及实体审查的案件交由民事审判部门审查。

    为避免因不同部门审查可能带来办案环节多、效率受影响的问题,广东高院的文件规定此类案件审查的时间控制在40天之内。为保障裁决公正,文件规定执行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法院所作的裁定不服,可以提出执行异议和复议。

    -现场对话

    执审分离和杨贤才案没关系

    在新闻发布会之后,记者采访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廖万春。

    记者:省法院这次推行两项改革的背景是什么?是不是和之前因执行腐败而落马的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有关系?

    廖万春:省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推行这两项改革,是在我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科学发展要求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推行这两项改革,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把执行程序中的审判权放回审判部门,推动审执的彻底分离,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这项改革和杨贤才案没有什么实质性的联系。

    记者:这两项改革的实施会不会影响执行效率?

    廖万春:应该说,效率和公正都是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所要追求的司法目标。两项改革是以保障执行公正、公平为目的的,但我们在制度设计中,非常注意保障执行效率的问题。两项制度重视审执制约和协调的结合,对各个办案环节的期限都有严格限制。而且,也从实际出发,比如在追加、变更被执行人的审查制度中对不涉及实体内容审查的案件规定仍由执行部门负责,因此,不会对执行效率产生不良影响。

    -妙喻

    药剂师不能越权开处方

    广东高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华杰:可用“医院看病”来比喻审判和执行的关系。医生经过一番“望闻问切”后开一个处方送给药剂师。而药剂师发现处方上的药没货或者漏开一味药,按理应退回医生重开处方,而不能按自己的想法直接抓药。如果药剂师直接抓药的话,估计病人是万万不敢吃的。这里的医生就好比是审判法官,而药剂师则是执行法官,处方好比是判决书。药剂师不能越权开处方,而执行法官同样不能“越位”做裁判。

    -专家说法

    执行裁量权也需要规范

    广东省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此举很好,有助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审执分离是科学设置执行权的趋势。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不仅包括对审判阶段法官自由裁量的规范,也包括对执行阶段裁量权的规范。执行工作不是法院一家的事,而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尤其是政府部门要主动带头执行法院的判决。要根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就必须从制度源头上找原因,不断健全执行法律法规、完善社会信用和破产制度等。 (责任编辑:张少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14 15:15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