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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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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9 16:05: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沈阳2月8日电(记者 何勇)在沈阳,如果重大建设或拆迁项目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上访,信访部门有权说“不”。记者从沈阳信访局了解到,自2008年6月建立信访稳定风险评估制度以来,已对5个项目进行了评估,有包括某拆迁项目在内的4个在建项目被叫停。沈阳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长陈国强介绍,沈阳实施信访评估制度后,效果明显,因重大建设项目引发的上访明显减少,集体访问题也得到了有效破解。
  通常,信访工作基本措施是应急之需,“找后账”。沈阳市委探索把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纳入信访工作新机制之中,强化事前预防。2008年6月,沈阳市委出台《关于对重大建设、改革项目实施稳定风险评估的规定》,明确把拆迁、土地征用、国有企业重大改革等项目作为信访评估的重点,完善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沈阳市信访大厅建立了40人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由法律、房地产、社会学、金融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
  为了使好制度真正成为硬措施,市委、市政府强化责任追究:凡未按程序进行评估或未采纳评估意见,造成决策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项目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沈阳确定了风险评估领导责任制,且把好风险评估的“三个关口”。一是把好事前静态评估关口。项目上不上,让群众来把关,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凡群众满意率达到80%以上的项目方可进入下一道程序。二是把好事中动态评估关口。在决策实施和项目建设中,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监督,信访评估小组人员主动上门,征求相关部门和所涉及的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填写“群众意见评估情况反馈表”。三是把好事后跟踪评估关口。对群众意见大、有可能诱发群体性上访的拆迁或建设项目,组织召开由相关部门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和群众代表组成的信访评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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