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中央财政对汶川灾区重建贷款实施3年贴息政策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8-9-9 12:49: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财政部新闻办昨日发布消息,《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法》日前印发,中央财政决定对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贷款,实施3年贴息政策。

  该办法指出,贴息范围主要包括汶川地震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以及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贷款等。

  贴息期限为2008年5月12日至2011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发放的恢复重建贷款,贷款期限不长于3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贴息;贷款期限长于3年的,按3年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财政从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中安排。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8-5 13:53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