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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封建社会贞节观和当代贞节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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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5:24: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浅议封建社会贞节观和当代贞节观

欢迎光临我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35283617



内容摘要

封建社会贞节观是封建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先秦到清代,封建社会贞节观不断浓缩,从学理层面到社会心理层面广泛建立和形成规范,最终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压迫女性的残酷枷锁,其中的某些观念至今仍根深蒂固存在于国人心中。封建社会贞节观涵盖了女性一生以婚姻为中心的三个阶段:婚前保持处女贞;夫在不淫,保持妇贞;夫死不嫁,从一而终。在这种贞节观的束缚下,女性在封建社会逐渐成为失去独立人格和正当自由的男权奴隶。贞节观在当代社会遭遇了现代观念的撞击,“生命”与“贞节”孰重孰轻成为一个富有争议的话题。性观念可以开放,但不能放荡,在当代,树立正确的贞节观仍有其积极意义。



关键词

封建社会贞节观 处女贞  妇贞 从一而终 性权利







     贞节是一个属于道德范畴的概念,是对性行为的限制和约束。在偶婚出现后,为了维持折中婚姻和由此而组成的家庭,必然要求一定的规范来约束家庭各成员的行为,于是作为夫妻之间需要遵循的一种性行为规范——贞节便出现了。在漫长的封建社会时期,对贞节方面的要求主要表现在单方面要求女性,逐渐形成了封建礼教枷锁的重要组成部分——封建社会贞节观。



(一)   封建社会贞节观的历史追溯



贞节观的发展是与中国封建礼教的发展同步的。封建社会贞节观的发展历程是其日益浓缩化、强烈化的过程。

在先秦和秦代,贞的观念比较淡薄,更多指妇女忠于自己的丈夫,尽妻子的本分。到汉朝,汉武帝托古改制,开始建立完备的礼制规范,制定法律褒奖贞节行为。更具意义的是出现了两位女教的圣人,一位是西汉的刘向,另一位是东汉的班昭。刘向作《烈女传》(现存七篇),《烈女传》前五篇提出了妇女的五项道德标准:母仪、贤明、仁智、贞顺、节义,其中贞顺的内容是“避嫌远别”“终不更二”。刘向的思想整体是符合正常的伦理道德要求,而班昭的《女诫》则贯穿了男尊女卑的观念、夫为妻纲的逻辑,搬来了“三从四德”的大山,从此压抑了中国妇女两千年。在民间,贞节观尚未引起全民的重视,妇女还是拥有再嫁的自由,也有人愿意娶。所以,汉代是贞洁观由模糊到清晰、有宽泛到严格的过渡阶段,完成道德观念的奠基过程。

魏晋南北朝本是中国历史上较为开放和自由的时代,出现了许多“有违礼制”“视为荒唐”的人物和事迹,贞节观念却渐趋保守,从上流官僚学者阶层到民间的舆论,开始强调妇女守贞的必要。《北齐羊烈家传》记载:羊烈这个家族在党州建造一尼寺,无子的寡妇便会被强迫出家为尼。此举还成为了这个家族的“闺门之誉”。

唐代着力在贞节观的“理论建设”上,有唐太宗长孙皇后的《女则》三十卷(现佚失)、陈邈妻郑氏的《女孝经》十八章、李义山的《杂纂》中的十则等,其中更有登峰造极的之作——宋若华《女论语》,该书对妇女生活的各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行为规范,其思想之保守、规范之严格也胜过《女诫》,加之语言浅显易懂,对后世影响深远。而唐朝的社会生活中,贞节观并未受到真正重视,公主中改嫁者达二十三人,民间“女子请离”的事件并不罕见。

宋代是封建贞节观在学理层面真正确立的时代,这与宋代作为中国思想、文化重要的转型时期也紧密相关。周敦颐、张载等理学先驱开始在古典经籍中找寻和探讨“夫夫妇妇”、“夫为妻纲”。程颐、程颢的二程时期对于贞节的观念开始逐渐严格,正式提出“女子不可再嫁,男子可以出妻”的双重道德标准。经过程朱理学的倡导,妇女应重贞节的观念开始在社会认同和规范。国人对女子童贞的重视也是从宋代开始的,贞节观念从只针对已婚妇人扩展到了未婚的女性。宋代以后的妇女开始面对贞节观压迫的时代。

    到元明时期,贞节观开始在社会规范和心理中普遍确立,并逐渐走向极致,一些观念更进入到法典、诏令当中,开始制度化。从元朝开始中国社会开始不接纳妇女改嫁,明朝贞节观开始扎根社会生活,处女检查现象出现,“从一而终”成为全民风俗。到了清朝,贞节观念宗教化,开始根深蒂固地存在于中国人的社会心理和道德观念之中,对妇女的毒害也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古今图书集成》记载,“烈女”、“节妇”唐代只有51人,宋代增至267人,明代竞达36000人,而到了清代,仅安徽省休宁县这一个县,就有2200多人。当时全国人口不多,加以还有不少女子未被记载。安徽歙县有座贞烈砖坊,虽然高仅6米,宽6.5米,但却旌表了65078名歙县当时的贞妇烈女。在当时,用牌坊旌表贞节是对贞妇们的最高荣耀,可支撑这最高荣耀的是妇女们青春、灵魂被吞噬的最大悲哀。



(二)   封建社会贞节观的主要内容



    概括起来,封建社会贞节观念有三层含义,其实涵盖了女性一生以婚姻为中心的三个过程:婚前不与任何异性同居,保持“童贞”;婚后只与丈夫同居,保持“妇贞”;夫死不再嫁,保持“从一而贞”。贯穿这三个阶段的核心要求就是女子不应对性有兴趣,这是恪守贞操的根本。这种要求产生的根源来自于封建时代女子依附于男子和家庭的不平等社会地位及男权中对女性绝对占有的霸权。

1   处女贞

中国人的“处女情结”有着悠久的文化渊源和深刻的社会背景,我们可以从一些古籍和文学作品中发现古人对处女贞操的重视。《周易·渐卦》:“渐:女归吉,利贞。”意思是当女子出嫁时必须符合循序渐进的规律,婚前不能有任何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否则就不吉利了。一直到了宋朝,男性对处女的这种嗜好心理才开始扩散和演变为一种广泛的社会心理,即结婚时新妇必须是处女,以处女膜破裂出血为判定其为处女的惟一标准,如果不见出血迹象,则证明新妇不是处女,是一个失贞的女人,而这样的女人在婚后必不可靠,婚后所生的孩子可能是野种。对处女贞的强调进而使男女都怀有处女情结,即:男人在内心深处总是渴望成为他的女人的最初的男人,而女人则是希望能够成为她的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

处女贞最大的危害是使大量女性背负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甚至制造了她们悲惨的命运。贞操成为了女子的第一生命,如贞操与性命不能两全时,唯舍命而保住贞操。而现代医学研究已经告诉我们女子破处时并不一定会出现流血,但明清已有新郎结婚后认为新妇不是处女而毁婚约的风俗,这种对妇女不公正的对待却被视为理所应当。

2   夫在不淫,保持妇贞

回顾贞节观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这点要求是始终存在的。古代认为万恶淫为首,淫的后果是导致家族血缘的紊乱。在古代,所谓“淫”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妇女与丈夫之外的男人过于亲密或发生性关系;二是妇女在夫妻生活中主动提出性要求,在性生活中感到满足而高兴或不满而抱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夫家就能以此为由将妻子赶出家门。

“不淫”这项标准中包含了婚姻关系中所必需的道德要求,但同时也包含了对妇女正当的性生活权益的完全否定,这一点是我们容易忽视的。根据“不淫”的道德标准,女性不应提出性方面的要求或作出相关的评论,只用充当好男人泄欲的工具和生育的机器,对待性生活只需保持一种听之任之麻木不仁的态度。在夫妻的性生活中,妇女只有义务,没有权利;只能沉默,不能发言;只许配合,不许享受或反抗,其实妇女的这种被动角色还贯穿在婚姻生活的各个方面。这种标准甚至压抑妇女对美的追求,不能长得太性感或打扮得太漂亮,否则将会视为“不守妇道”“不遵妇德”的红颜祸水。

3  夫死不嫁,从一而终。

一直到宋朝,中国社会虽也有反对妇女改嫁的声音,但整体上对妇女改嫁持比较开放和包容的态度。历史上著名的蔡文姬,一生命运坎坷,曾经三次嫁人,社会也并无偏见,足以见在当时对妇女“从一而终”贞节观的漠视。到了唐朝的《女论语》,正式提出了“从一而终”的价值观:“夫妇结发,义重千金。若有不幸,中路先倾,三年重服,守志坚心。保持家业,整顿坟塋。殷勤训后,存殁光荣。”在这里,《女论语》赋予了女子“从一而终”的光荣意义,把其作为女子优良道德加以提倡。

“从一而终”贞节观的罪恶性体现在其扼杀自由的道德逻辑上。宋儒们把再嫁上升到“失节”的层面,中国封建社会对改嫁一事有了定性。《近思录》里有这样的对话:“或问:‘孀妇于理,似不可娶,如何?’伊川先生曰:‘然凡娶,以配身也,若娶失节者以配身,是已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孀贫穷无所托者,可否再嫁?’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段对话明确反映了“从一而终”的道德要求——“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完全忽略妇女作为独立的个体所拥有的婚嫁自由,完全把女性的生命权置于夫权的权威之下。《女论语》的论调还只是温和地提倡妇女们“守志坚心”以获得“存殁光荣”的身后名,那么宋儒们已经把妇女改嫁推到了道德的对立面,提出了“失节事大”的道德威慑,把一种人应有的自由批判为一种罪恶,把一种人应有的权利阐述为一种禁忌。

“从一而终”贞节观的罪恶性体现其泯灭人性的行为规范上。守节的妇人们要把自己完全地包裹起来,这种包裹既指生理上的接触,也指心理上的麻木。任何与异性的接触在贞节观看来都可能有“失节”的危险,为了获得守节的名声,出现了以下的荒唐事:“大德七年十月,乳生瘍,或曰当迎医,不爾且危。马氏曰,吾杨氏寡妇也,宁死,此疾不可男子见,竟死。”(《节妇马氏传》(元)明善著)体肤不能被男子看见,不能被男子有所触碰,妇女有病却讳医,贞洁观发展到这一地步,已经没有人性可言。

“从一而终”贞节观的罪恶性体现在其麻痹妇女的手段制度上。为了让妇女心甘情愿地遵循“守贞”这一封建统治秩序,封建统治者们采取各种措施:1,颁布法令、诏令对守节妇女进行表彰和慰劳。如洪武元年,明太祖曾下过一个诏令:“民间寡妇,三十以前夫亡守制,五十以后不改节者,旌表门闾,除免本家差役。”(明《会典》) 寡妇守节,既可得名,亦可得利,一时守节丰盛,空前绝后;2,加强思想教育,普及贞节观念。通过史书编纂中记录节烈妇女的事迹、传播“女四书”等手段,使广大妇女自觉自愿地接受“从一而终”,把其视为天经地义。我们可以看到封建统治和封建伦理之间的相辅相成的关系:即专制政治需用封建伦理来维护,封建伦理要为专制政治服务并受其制约。封建的贞操观则很好的禁锢了人的欲望,使人们更多的遵循着统治阶级的意志,而不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和自由。这正好顺着了封建统治者江山永固的意思。



(三)漫谈当代的贞节观



1   关于“面对强暴,你会不会冒死反抗”

贞节观并不是糟粕,哪怕是封建贞节观,也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即其中有具有普适价值和进步意义的道德准则、伦理要求,也有压迫女性、泯灭人性的伪道德成分。可问题是我们当代人对待贞节观的这两部分遵循不同的标准会产生不同的划定,人们在保守和开放的区间里对贞节观有着不同的解读和行为指向。

本次作业选择贞节观这个题目,是因为我曾经看到了这么一期节目,节目探讨的话题是“面对强暴,你会不会冒死反抗”。节目中提到这样的一个事例,让我很有感触:安徽一21岁女工桂和冬在面临歹徒强暴时,毅然从四楼的窗口跳了下去,用生命捍卫了自己的贞操。桂和冬跳楼后被摔成高位截瘫,成了一位高位截瘫者,命运让她整日与轮椅为伴她。在这里,传统贞节观遭遇了“生命高于一切”的现代观念的质疑。当中央电视台记者问桂和冬:“如果让你再做一次选择,你会还跳吗?”她毫不犹豫地回答:“如果在贞操和生命之间让我重新选择,我还是要选择贞操。”可是一段的残酷生活之后,面对残酷的现实,桂和冬终于有所感悟。她在日记中写道:“现在,每当有陌生人问我为何瘫痪时,我不敢再像过去那样理直气壮地说,自己是为了捍卫贞操而跳楼造成的,我不知道自己该如何解释,我不再认为自己是一个英雄,而是有些莽撞,我不想再用自己的行为为封建的贞烈观作诠释而蛊惑姐妹们了。”

很多人从“生命高于一切”的角度出发,提出“拼死反抗”是不理智的,这是受了封建贞节观的毒害。“面对强暴拼死反抗”这一行为与中国数千年演变下来的贞节观之间肯定存在联系,但不应简单、武断地把此举动看作是“杀死事小,贞洁事大”逻辑的封建贞节观的结果,要看到贞节观中包含的积极面(这也是本文一二部分未阐述到的),即人性中对性的清白的捍卫。“拼死反抗”在当时可能就是人一种道德本能的反映,这种本能是值得尊重的。我不赞同女性拼死反抗只是在捍卫隐藏在她身后某个男人的利益这样的观点。

另一方面,我认为女性面对强暴时应首先选择保存生命,“全局胜于局部,生命胜于器官”(毕淑敏),为贞节而做出生命的牺牲是不应该被提倡和号召,每一个人需要理性地面对不幸,桂和东思想上的转变已告诉我们“英雄”的悲剧来源于“有些莽撞”。



2   何为贞节

本文开篇笼统地为贞节下了个定义,“对性行为的限制和约束”。封建贞节观至今仍根深蒂固存在于许多人的头脑中,使我们在认知贞节使总出现以下的偏见:1,贞节是针对女性的;2,贞节是一种道德义务;3,将处女膜和贞节与否紧密联系起来。

胡适先生在半个多世纪之前就说了:“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贞节并不是单方面,是具有平等人格的男女双方应共同持有的对待性行为的态度。贞节是一种节制,为何而节制?不是为男人,也不是为女人,是为爱情,爱情具有排他性,需要男女双方对爱的忠贞态度,需要性行为与爱情的统一、肉体和精神的专一。所以,贞节源于爱情,事关男女。前文中,曾经提到封建贞节观对女性正当的性权益的剥夺,其中的一些思维时至今日仍然是存在的,在此需要强调性是人生的价值之一,性爱本身有独立的价值和目的的,男女都有权力寻求性生活的满足,封建的贞节观把女性压抑为男性的纵欲工具和生殖机器,女性需要从这种落后观念中觉醒,追求性福。

贞节是个人在两性生活上的自我节制,是道德上的自律,而非社会强制的结果。寡妇鳏夫,难忘旧时情怀,不愿再婚,可称贞节;为了追求新的爱情生活,重组家庭,也不失贞节。人拥有追求幸福的自由,将贞节视为一种道德义务是对人自由的一种剥夺。

女人珍惜自己的处女之身是对爱的承诺和自身的守护,但是决不应当是男人用以评价女人的唯一尺度,也不当是人贞节与否的判断标志。贞节的反映并不单纯是在肉体上、器官上,我们需要强调的是精神上的贞节,“不是用处女膜的完好,而是用爱情的真挚,来判断女性的贞操”(潘绥铭)。

中国似乎走进了性开放的时代,“未婚先孕”“婚前性行为”“婚外情”对国人而言已经见怪不怪。性观念可以开放,但不能放荡,我们需要树立正确的贞节观,它可以不是枷锁或十字架,而是男女自尊自爱建立和谐关系的一种道德保障、伦理要求。在两性关系中,女性由于自身的生理、心理特点更容易遭受不幸的后果,端庄自爱、守身如玉作为女性的传统美德在新时代应该继承和发扬,在本质上也是女性对自身的一种保护。男性应该真正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认清自己在两性关系中应负的责任,为了自身的尊严自觉约束自己的行为。



参考文献: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海书店出版,1984年3月

          易中天:《中国的男人和女人》,上海文艺出版社,2006年3月

          顾伟列:《中国文化通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10月                    

          刘达临:《世界性史图鉴》 ,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年9月

          张敏杰:《贞操观》,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1988年第一版

          钱佳敏:《也谈贞节》、景华:《略谈贞操观的古今变化》以上文章均来自人民大学性社会学研究所网站http://www.sexstudy.org/index.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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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17:24:2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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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7 22:57: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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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09:21:30 | 只看该作者
当代没有贞节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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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8 15:56:03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下,不过现在封建这个词用滥了,但很难一下子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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