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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现场报道] 本次听证会听证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乔晓阳、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李连宁、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沈春耀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09:03]
<br>[新华网现场报道]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张学东、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李主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李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09:05]
<br>[新华网现场报道] 本次听证会主持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积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胡康生。[09:06]
<br>[新华网现场报道] 本次听证会听证陈述人:一、从申请报名的人员中选择确定的听证陈述人:中国石油化工公司抚顺分公司腈纶化工厂工人马肖、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职工王伟国、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分公司职员田永祥、河北省邯郸市发改委公务员申东升、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财政部科研所研究员孙钢 、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税务部职员江泓。[09:09]
<br>[新华网现场报道] 湖北经济学院教授许建国、重庆力华有限责任公司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吴志才、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县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职员宋景昌、山东省济南大学经济学院教师张玉霞、四川鼎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声雯、中国网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佛山市分公司职员杨钦、福建闽江学院院长杨斌。[09:12]
<br> [新华网现场报道] 新疆乌鲁木齐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陈栋、亚特蓝斯电子(东莞)有限公司采购部职员陈庆锋、中国航天时代电子公司7107厂经济师房立刚、维德木业(苏州)有限公司职员徐明富、山西省太原市西山煤电股份公司西曲矿职工郭贵林、中国石油宁夏石化公司职工樊小斌。[09:13]
<br> [新华网现场报道] 二、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的代表: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炤、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丽坚 三、全国总工会的代表:全国总工会保障工作部副部长邹震 四、东、中、西部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的代表:上海市财政局副局长袁白薇、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鲁兰桂、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陶成群、内蒙古财政厅副厅长云宗元。[09:17]
<br>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景宇] 各位同志、各位朋友,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联合举行的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听证会,现在开始。在这一排就座的是13位听证人,他们是法律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就是本人,我是杨景宇,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同志、乔晓阳同志、委员李连宁同志、沈春耀同志。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同志、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同志、刘积斌同志,委员张学东同志、李主其同志。法工委主任胡康生同志、副主任李飞同志、安建同志,听证会由我、刘积斌同志和胡康生同志主持。[09:23]
<br>[杨景宇] 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涉及国家对社会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直接关系广大工薪收入者的切身利益,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的过程中,我们通过举行听证会的方式听取意见,这是第一次,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增强立法工作的透明度,推进民主立法的一项重大举措。出席今天会议的除了13位听证人以外,有听证陈述人28人,其中的20名公众听证陈述人。 [09:33]
<br> [杨景宇] 他们是从全国各地近5000名报名者中,按照东、中、西部地区都有适当名额,收入较高、较低的行业和职业都有适当的名额,带着不同意见的各方面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确定的。为了使不同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的表达,根据听证会的规则,听证陈述人在听证会上有平等的机会发表意见。此外为了使更多的人士能够了解听证会的有关情况,在今天听证会现场还有18名旁听人,他们都是从公众报名者当中选出来的。公证规则已经发给各位,现在请工作人员宣布听证会纪律。 [09:34]
<br> [工作人员] 听证会纪律: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当遵守下列纪律:一、按指定区域就坐。二、关闭手机、寻呼机。三、听证陈述发言应当事先得到听证主持人许可。四、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五、新闻记者不得在听证过程中对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进行采访。六、不得有妨碍听证会正常进行的其他活动。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主持人应予以制止;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其离开会场。 [09:35]
<br> [杨景宇] 听证会纪律宣读完毕。下面按照我们拟定的发言顺序,由听证陈述人就听证事项发表意见。首先请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财政部和国务院法制办的代表作陈述发言。这两个部门的听证发言,可以合并使用时间,总时间不超过16分钟,他们自己分配时间,由工作人员提醒。以后的发言,请每个陈述人在发言前,按麦克风前面右手的键,发言完毕后请按左手键停止发言。下面先请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同志作陈述发言,国务院法制办财金司司长刘炤准备。 [09:37]
<br> [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 主持人、各位听证人,我是财政部税政司司长史耀斌,我作为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起草部门财政部的代表,就本次听证会的听证事项作陈述发言,对在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中对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所作调整的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调整工薪所得扣除标准的背景和基本原则。我国于1980年开征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扣除标准定为800元/月。当时的实际情况是:一是对外开放力度加大,来华投资和工作的外籍人员增加,为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促进国际间平等合作,必须要实施个人所得税法; [09:54]
<br> [史耀斌] 二是国内居民工资收入很低,月平均工资只有64元左右,所以绝大多数国内居民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因此,800元/月的扣除额主要是根据外籍人员当时的基本生活支出水平确定的。1987年出台实施了个人收入调节税,将国内公民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合并为综合收入,并规定每月扣除标准为400元至460元。1993年10月,国家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重大改革,内外两套税制统一,工资、薪金所得的扣除标准最终确定为800元/月。因此,个人所得税800元/月的扣除标准是从1994年开始正式实施的。 [09:55]
<br> [史耀斌] 十多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所得税在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社会分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问题。鉴于目前税收征管等条件还不完全具备,当务之急是先行解决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工薪所得扣除标准偏低问题。为此,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在深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将工薪所得扣除标准由800元/月调整至1500元/月的方案建议。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事关重大。 [09:56]
<br> [史耀斌] 我们在研究这一问题时,主要遵循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全国城镇居民平均收支水平为基础,兼顾地区差异;二是将扣除标准的确定与城镇居民住房、教育、医疗等改革结合起来考虑,保证老百姓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三是借鉴国际经验,遵从税收一般原则。从世界各国的实践看,个人所得税是对国民普遍征收的一种税,一般是将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予以税前扣除,超出基本生活费用的部分都纳入征税范围。据了解,发达国家个人所得税基本费用扣除占人均收入的比重通常较低,一般为20%—30%,而发展中国家一般为30%—50%。 [09:57]
<br> [史耀斌] 二、确定工薪所得扣除标准的依据。在确定扣除标准问题上,我们综合考虑了多种政策因素,力争做到科学合理。1、合理估计城镇居民实际生活支出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资料测算:2004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16024元,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7182元,按人均负担率1.91计算,城镇职工年人均负担家庭消费支出为13718元,每月为1143元,具体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开支。从地区结构看,2004年东部地区城镇职工人均负担的家庭消费支出为1381元/月,中部地区为929元/月,西部地区为1012元/月。 [09:57]
<br> [史耀斌] 因此,选择1500元/月的扣除标准是考虑我们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并兼顾东西部地区情况而做出的均衡选择,可以较好地解决当前城镇居民生计费用扣除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减轻中低工薪收入者的税收负担。今后,国家还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费用扣除标准。2、综合考虑税收政策效应。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始终按照“量能负担”的原则,所得多者多缴税,所得少者少缴税,体现国家调节社会分配的政策精神。 [09:58]
<br> [史耀斌] 根据国家统计局对全国500个城市、5.5万户的家计收入统计调查,2004年低收入户、中低收入户、中等收入户、中高收入户和高收入户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3642元、6024元,8166元、11051元和20102元,这些家庭就业者人均工薪收入分别为每月441元、729元、988元、1337元和2432元。按照现行的每月800元的扣除标准,工薪阶层纳税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约为60%;扣除标准调整至每月1500元后,纳税比例将降至30%左右。 [09:58]
<br> [史耀斌] 纳税人数降低一半。工薪低于1500元的中低收入者将免于纳税,月收入分别为16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和10000元的,分别交税5元、25元、125元、400元和1325元,所缴税款占其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3%、1.25%、4.17%、8%和13%,税负分别较原来降低91%、74%、39%、21%和10%。由此可见,此次扣除标准调整后,收入越低,减负越多;收入越高,减负越少。这种政策效应符合个人所得税立法宗旨,有利于发挥个人所得税调节社会分配的积极作用。 [09:59]
<br> [史耀斌] 3、统筹兼顾财政承受能力。个人所得税收入目前实行中央和地方“六*”开分享比例。根据2004年数据测算,将扣除标准提高至1500元将减少财政收入200多亿元。我国目前各地区财政状况不均衡,东部地区财政实力强,中西部地区财政实力弱,因此,调整扣除标准还要兼顾各地区的财政承受能力。需要说明的是,2002年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后,中央财政从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中多得的财力,全部都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具体花到职工工资发放补助、社会保障补助等基本支出项目。 [09:59]
<br> [史耀斌] 因此,扣除标准定得过高,造成财政减收过大,影响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力度,也直接影响到部分地区的财政预算平衡。目前,我国财政正在向公共财政转型,财政支出向“三农”、社会保障、科学教育、公共卫生、社会公益等重点倾斜,因此,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发挥财政再分配作用,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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