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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律师对情书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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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21:42: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1,爱你一万年!
<br>
<br>-----显然无法履行的义务,无效条款,但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br>
<br>2,为了你我宁愿背叛我的父母和家庭;今生今世我只爱你一个人.
<br>
<br>-----违背社会的公序良俗,无效条款.尊老爱幼,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br>
<br>3,我对你的海誓山盟有天地为证;
<br>
<br>-----见证或公证应当选择有资质的律师或公主机关.
<br>
<br>4,我会给你最大的幸福!
<br>
<br>-----约定不明,不同的主体对"幸福"的具体内涵理解不同.
<br>
<br>5,那天清晨我来到你的窗前,在心里默默地对你说:"如果你也爱我就请打开你的窗."后来你的窗真的开了,我真的太幸福了.
<br>
<br>-----重大误解,早晨开窗几乎是每天必然发生的事情.
<br>
<br>6,如果你和我生活在一起,我会为你当牛当马,包揽一切家务.
<br>
<br>-----显失公平,可撤消条款.家庭中夫妻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br>
<br>7,如果你不答应,我会在我们相识的小河边悄悄结束自己的生命,当我的鲜血染红了小河,那是我对你爱的证明.
<br>
<br>-----首先,一方以威胁的手段订立合同,合同无效.其次,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应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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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8-2 22:49:33 | 只看该作者
顶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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