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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必须承担背信弃义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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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22 10:29: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重要谅解和共识,由此为中日邦交正常化扫清了重大障碍,开创了中日关系和东亚地区和平、发展与合作的新纪元。这里特别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1972年签署的《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明确承诺“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场”,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至于《开罗宣言》的条件是什么,这是人所皆知的,就是日本必须归还窃自中国的所有领土。
  近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中日邦交正常化的亲历者、见证者,众多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日本前首相村山富市、前驻华大使宫本雄二等一大批日本前重量级官员,甚至了解这段历史的基辛格博士等美国前政要,都纷纷站出来指证中日之间当年在钓鱼岛问题上达成过共识的真实性。史实岂能抵赖,真相不容抹煞。日本政府制造“购岛”闹剧,妄想一笔勾销双方就钓鱼岛问题达成的共识,结果适得其反,在日本内外激起了对日方无耻抵赖进行举证揭批的浪潮,可谓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越来越多披露的强有力的事实面前,日本政府的狡辩是多么的苍白无力,日本外相在欧洲的游说是多么的滑稽可笑,其在往访国遭受冷遇和尴尬也就毫不奇怪了。
  中日邦交正常化40年来,日方在钓鱼岛问题上时有小动作,中国政府多次告诫日方不要“玩火”。同时从维护中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出发,中方始终恪守双方达成的共识,保持了相当大的克制。然而日方却一意孤行,在背离两国共识的道路上越走越远。今年以来,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闹剧不断,先后采取“命名”、“登岛”、“视察”、“慰灵”等一系列密集动作,直至今年9月宣布完成所谓对钓鱼岛“国有化”进程。是可忍孰不可忍!在此背景下,中国政府顺应民意,果断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维护和伸张中国对钓鱼岛的领土主权,回击日方的挑衅行为,这是完全正当、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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