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政部:基金会需公示自身与企业“关联关系”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2-8-6 08:16: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黄英男)近日,民政部正式印发《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对于规范基金会接收和使用捐赠行为,基金会的交易、合作以及基金会的信息公开行为做了更为可操作性的指导。
  匿名捐款仍要开票据
  为推动公益组织透明化,业内专家呼吁捐款人要有索要票据意识,此次《规定》对基金会做出明确要求。
  《规定》要求:基金会应当在实际收到捐赠后据实开具捐赠票据。捐赠人不需要捐赠票据的,或者匿名捐赠的,也应当开具捐赠票据,由基金会留存备查。
  捐赠直接给受助人基金会不得开票据
  针对去年慈善总会未收物资却开具免税发票事件,此次《规定》要求:基金会接受非现金捐赠,应当在实际收到后确认收入并开具捐赠票据。受赠财产未经基金会验收确认,由捐赠人直接转移给受助人或者其他第三方的,不得作为基金会的捐赠收入,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关联关系”需公示
  去年的“郭美美事件”让公众对公益组织与企业或个人的关系产生了强烈质疑,对此,《规定》要求基金会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自身及关联关系情况,具体内容包括:基金会的发起人、主要捐赠人、基金会理事主要来源单位、基金会投资的被投资方,以及“其他与基金会存在控制、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关系的个人或组织”。
  此次《规定》印发前,曾有30余家基金会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议,此次《规定》对建议有所回应,基金会中心网执行理事、万通公益基金会秘书长李劲表示:“作为从业人员,我们非常希望政府和民间能够持续这种出于善意的良性互动,这样的尝试,对整个公益组织来讲,善莫大焉。”分享到:     1 相关阅读:
2012.07.30
2012.07.27
2012.07.23
2012.07.19


推荐微博:换一换  南方周末 南方都市报 山东商报 中国国土资源报 潇湘晨报 广州日报 辽沈晚报 法制晚报 南方都市报热线 旺報 新疆都市报 每日经济新闻 第一财经日报 长江商报 成都商报 扬子晚报 新文化网 大河报 北京晚报 都市快报全部收听全部收听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6-7-14 22:39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