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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连续半年闲置将收回|公租房|管理办法|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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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7-16 10:18: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记者孙雪梅)从昨天开始,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正式生效。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闲置公租房的应当退回,违法违规转租公租房者,不但会被强制收回房屋,更需要缴纳违法所得3倍以下、不高于3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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