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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事业单位招考公证成绩被推翻多人落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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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0 09:51:3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后两次成绩单让考生难过


  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考成绩变换计算方式引起争议
  □首席记者 张志立 实习生 宋昆 李秀丽 文图
  本报安阳讯
  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考面试完后,成绩在纪委、人事、公务员局三方公证下,当场公布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由三方出席领导当场签字,这样的分数可以让考生及家长放心了吧?但是,令考生和家长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三方公证”并带有领导签字的成绩,却被网上公布的新成绩推翻了。此举,引起了部分考生及家长的质疑。
  【质疑】
  一次考试两个成绩,
  孰真孰假
  “一次考试居然出现两个成绩,这太荒谬了。”昨天上午,考生家长秦双英拿着面试当天的成绩单复印件对记者说,“这是考生面试当日的成绩单,上面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出的最终成绩,而且在尾栏也标注了各个考生的名次,按照这个成绩单,我家孩子位于他所报考的职位的第三名,应该被录用才对。”
  记者注意到秦双英所拿的《2012年安阳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面试1考场总成绩(30人)》等几页成绩单的底部,有安阳市纪检委领导张中学、安阳市公务员局录用交流与培训科高松、安阳市人力资源和障局事业科科长杨超3人的签名。
  考生李倩说:“三方的签名是为了证明这次成绩的公正、公平、公开,同时也证明了这个成绩单是被纪检委、人事局等政府机关认可的。可这个被认可的成绩单为什么与人事局4月6日在网上的公告名单内容截然不同!”
  记者随后查询了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现网站上公布的成绩单与这份当日面试后“三方公证”的成绩单相比,确实大相径庭。由于公告名单变化的缘故,本来已经入围的7名考生也被名单排除在外。
  两次成绩计算方式的转换
  A
  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满分100分=(100+100)÷2×40%+(100×60%)
  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满分140分=(100+100)×40%+(100×60%)
  结果
  A方式:笔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
  B方式:笔试成绩约占最终成绩的57%
  【质疑】
  一次考试两种成绩计算方法,孰对孰错
  那么,为何一种考试会出现两个成绩呢?原来是计算方式不同导致的。
  “这份三方签字认可的成绩单上的总成绩计算方法是(简称A方式):最终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这个计算方法是全国范围‘公考’所公认的,也是安阳市以往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贯使用的。”考生李晓潭说。
  “而4月6日网上公布的成绩单的计算方法(简称B方式)是: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A方式,笔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40%,按照B方式,笔试成绩约占最终成绩的57%。这样,最终成绩满分为140分,这在全国公考范围内也是第一次,是非常罕见的,我们这些考生都从未见过。”
  记者找到了安阳市之前发布的招考公告。公告显示,笔试含《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申论》满分100分,两科满分共2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生质疑:为什么此次考试成绩的计算方式出现了转换?
  “再次,网上公告成绩单的计算办法是违反规定的,在《安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安政办2006-49号)文件中第15条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笔试、面试成绩按加权平均的办法计算,考试成绩应及时公布。”李倩说。
  【政府部门回应】
  没有“一竿子敲死”,
  处理是有一个过程的
  网上发布的总成绩是4月6日,公示时间是一周,公示结束后,录用程序将启动。所以,随着公示结束时间越来越近,二次公布总成绩名单中被淘汰的考生及其家长也焦急起来,多次前往人事局等相关部门询问原因,但却迟迟未得到答复。
  昨日下午3时,记者随考生及家长在安阳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与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科长杨超等政府人员,对这次考试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我们也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对于存在的这些争议,我们并没有‘一竿子敲死’,我们也在想办法解决问题。处理是有一个过程的,我们需要研究才能决定。”杨超科长说。
  最后,安阳市人事局和信访部门的相关负责同志承诺,改天再同考生及家长一起商议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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