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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6 20: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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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在这部巨著中,马克思也没有忘记有关原始社会的论述。但是,在对过去和未来的事情尚缺乏事实根据的情况下,他们是不愿轻易作出结论,宁愿等待事实的到来,也不愿作出任何武断的猜想,像列宁曾在《国家与革命》中所指出的那样,“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就是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自然,他也就要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的即将到来的崩溃和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的发展。”[9](第186页)然而,“关于这个未来,马克思并没有陷入空想,他只是较详细地确定了现在所能确定的东西”[9](第193页)。只有当他们确信,摩尔根科学确定原始的母权制氏族之后,他们才明确宣布: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构成了有文字以来的全部文明史的内容。阶级斗争的历史,只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一个阶段。在认识到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整体性的同时,又确认阶级对立和阶级斗争历史的暂时性,这就等于历史的逻辑上告诉人们,无阶级、无国家社会的政治,只能是“社会政治”。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了关于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问题,恩格斯在同无政府主义关于国家问题的论战中谈到了“非政治国家”的问题,列宁在《国家与革命》第5章中,进一步论述了什么是“非政治国家”、“半国?摇币约肮膊?饕迳缁岬耐耆?庖迳系拿裰骶褪浅沟紫?鸸?业鹊取U饩褪撬?在“政治社会”之后,必然有一个“社会政治”的到来。完全的“社会政治”的到来,是以全面超越现实资本主义的生产力,彻底消灭阶级统治及其遗留为基本前提的。自然,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的实现, 是以社会主义高级阶段为其社会历史条件的。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社会政治”学说,其内蕴不仅包括如何处理政治与社会的相互关系,而且还包括实现社会政治的历史条件。社会政治在资本主义的条件下,根本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特征,就在于它的高度社会化。阶级社会的政治是高度国家化,阶级后社会的政治是高度社会化。当然,实现完全社会政治,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掌握了政权之后,需要有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因为旧制度在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历史遗留,还将长期影响着人们,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文化教育和科技水平在全体人民范围内提高,特别是在经济文化相对比较落后的国家,实现这样的任务就更加艰巨、困难、长期。邓小平在总结20世纪国际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经验教训时强调指出:像中国这样的社会历史水平,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到共产主义的完全实现,需要十几代、几十代人的不懈努力。因此,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 后,虽然还不可能直接进入“社会政治”的境地,但开始了走向“社会政治”的新的历程。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如果不坚持走向“社会政治”的理论和实践,我们就不可能同列宁、毛**曾经反复指出过的那种“旧政治”划清界线,就不可能从思想观念上彻底抛弃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理论,不可能在实践中严格区别马克思、恩格斯所提出的“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与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了;同样,我们可以进一步说,如果不认识到实现“社会政治”是一个长期的逐步的历史过程,那就要在政治上犯超越历史、脱离实际的急性病,使社会主义遭到失败。社会主义的政治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政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走向“社会政治”的独特历史阶段。
三、什么是“社会政治”?
“社会政治”的科学理论,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整体政治观的基础上的。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从总体上说,“社会政治”就是指阶级后社会的政治,是剥削阶级国家政治的对立物,是相对于“政治社会”而言的。它要求将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在阶级消灭、国家消亡的条件下,逐步回到社会之中;在使社会的经济、文化权利达到事实上平等的基础上,实现社会成员政治权利的平等和政治生活的高度自治和高度的社会化,实现社会利益关系调控机制的程序化、科学化和公众化。一句话,“社会政治”即社会化的政治。原来意义上的强制性的国家权力的形式和手段,要进历史博物馆。这种政治生活的基本特征,就是实现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人们自觉地养成了共同约定俗成的社会政治纪律和公共道德规范。对极少数违规者,社会实行“强制”措施,已不是现代国家的强制力。社会性的权威机关虽仍然必要存在,但同国家强力机关比照,从内容到形式有本质性的差异,是一种“自由人的联合体”的形式,它是人类更为高级的新型政治制度文明。尽管人类达到这种政治生活境地的历史发展还需要漫长的时间,但无产阶级政治革命的胜利,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应该被看成是实行新型的“社会政治”的起点,哪怕是最初的起点。我国 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应该属于这种新型政治文明的开端。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明白地指出,巴黎公社式的政治权力,是一种消灭阶级、实现社会政治的过渡性政权,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旧式国家制度。
关于“社会”与“政治”的联用,所表达的含义在现有的各种辞典中难于找到一种现成的答案。按照上述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政治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型政治,在这个意义上,它应当被理解为社会主义的政治。马克思所说的“无产阶级的政治观”,从其本质意义和人类社会政治生活广义角度上讲,是阶级后社会的一种新型政治。这种政治观点,不仅同资产阶级政治观相对立,而且同狭义上的阶级政治观也有重大的区别。因为,“社会主义”在其原始本意上就排斥了阶级、剥削、阶级私利等一类东西。我们知道,“社会主义”一词,在19世纪30年代欧洲空想社会主义者最初使用的时候,就是指与资本主义相对立的一种兄弟般的、大家平等的社会。2马克思主义所指的“社会政治”,实质是经过政治的革命变革,消灭了社会关系中人对人的压迫和剥削,实现社会平等后的政治。这样,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政治必然要消亡,代之以“自由人联合体”的政治。所以,恩格斯在他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结束语中,借用摩尔根的一段话,表达了关于资本主义后社会的政治生活设想。[7](第178—179页)马克思主义的社会政治观,同孔德、斯宾塞之后建立起来的政治社会学理论不同,前者是旨在研究从阶级转向无阶级条件下,消灭阶级的历史过程中?徒准断?鹬?蟮纳缁嵊胝?蔚墓叵?这种关系特点就是政治通过社会关系直接表现出来;而后者,则是把阶级社会作为一般社会,即研究抽象性的社会与国家的关系,进而使阶级的政治关系抽象化、表象化。政治社会学理论在19世纪欧洲市场经济大潮中、在社会与政治在形式上出现分离的情况下,提出强调分析政治的社会环境和政治运行的社会条件,认识各种政治现象所必然依存的社会关系,从而扩大了观察政治的视野,对传统政治学来说,这不能不是一个新的进展。但是,由于他们是打着“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社会学方法论的旗号来研究阶级政治问题的,从而导致他们抹杀和掩盖已经暴露出来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维护资本主义现存制度,用所谓“一般的社会关系”冲淡和掩护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和压迫的实质,从而使19世纪西方政治社会学思潮在方法论上具有虚伪性,在政治上具有保守性。20世纪20年代开始形成的现代政治社会学说,虽然从社会实证方面对社会学、政治学学科研究有了一定的推进,对现代政治生活的素描与分析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并直接影响到行为主义政治学和后行为主义政治学的产生与发展,但从另一方面的意义上讲,它对现代资本主义政治生活的本质和规律的探讨,显然起着消极被动的作用。我们在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 社会政治问题时,不能盲目照搬西方政治社会学的理论与方法,更不能把我们论及的关于“邓小平走向社会政治的理论”视同于西方政治社会学。如果我们不对其从立场、观点、方法上作原则的区分,那就很容易使两种政治观点相混淆。因此,在研究到底什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社会政治”政治观时,一定要注意把西方政治社会学理论同社会主义条件下的“社会政治”理论加以区别。
四、“社会政治”的历史实证
从马克思、恩格斯所奠定的社会政治的基本观点看,他们强调了对政治现象的历史的、具体的分析和经济的、阶级的分析。在对抗性的阶级社会条件下,社会的各种政治关系必然集中地通过阶级关系表现出来(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并体现在国家政权最终归宿于谁的问题上,服务于谁。马克思的《资本论》,把资本主义制度的基本矛盾归结为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的对立和斗争,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政治关系,集中表现为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之间的压迫与被压迫、统治与被统治的关系。恩格斯后来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对马克思的这一根本思想作了精辟的概括。他指出: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方式“是在一切有决定意义的生产部门和一切在经济上起决定作用的国家里占统治地位,并从而把个体生产排挤到无足轻重的残余地位,社会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不相容性,也必然越加明显地表现出来。”于是,雇佣劳动制成为了资本对劳动统治的基本经济形式,“集中在资本家手中的生产资料和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一无所有的生产者彻底***了。社会的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之间的矛盾表现为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对立。”[6](第744—745页)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一切阶级斗争都是政治斗争”的理论基石?5?庵皇锹砜怂贾饕逭?喂鄣囊桓鲋匾?姆矫妗N颐侵??马克思主义关于经济基础决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的历史唯物主义原理,不仅是对阶级存在的社会中的政治而言的,而且还适用于无阶级社会条件下的政治上层建筑。“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后社会中的政治关系,必然要逐步回归到社会。马克思、恩格斯在总结人类社会的历史经验,特别是从总结巴黎公社的历史经验教训开始,就考虑过资本主义后社会的“国家”和社会的政治问题。他明确地指出了几点:
第一,“帝国的直接对立物就是公社”[6](第55页)。因为,“公社是由巴黎各区通过普选选出的市政委员组成的。这些委员是负责任的,随时可以罢免。其中大多数自然都是工人或公认的工人阶级代表。公社是一个实干的而不是议会式的机构,它既是行政机关,同时也是立法机关。警察不再是中央政府的工具,他们立刻被免除了政治职能,而变为公社的负责的、随时可以罢免的工作人员。所有其他各行政部门的官员也是一样。从公社委员起,自上至下一切公职人员,都只能领取相当于工人工资的报酬。从前国家的高官显宦所享有的一切特权以及公务津贴,都随着这些人物本身的消失而消失了。社会公职已不再是中央政府走卒们的私有物。不仅城市的管理,而且连先前由国家行使的全部创议权也都转归公社。”[6](第55—56页)“公社实现了所有资产阶级革命都提出的廉价政府这一口号,……给共和国奠定了真正民主制度的基础。”[6](第58页)因此,“公社的真正秘密就在于:它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生产者阶级同占有者阶级斗争的产物,是终于发现的可以使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6](第58—59页)这就是工人阶级所独创的真正的无产阶级的新型政府。第二,马克思以现实革命的现实主义的历史眼光,指出,巴黎公社所体?值恼庑└?驹?虻氖迪?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他在驳斥资产阶级对巴黎公社的种种攻击的言论时非常清楚的告诫人们:“工人阶级并没有期望公社做出奇迹。他们不是要凭一纸人民法令来实现现成的乌托邦。他们知道,为了谋求自己的解放,并同时创造出现代社会在本身经济因素作用下不可遏止地向其趋归的那种更高形式, 他们必须经过长期的斗争,必须经过一系列将把环境和人都加以改造的历史过程。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6](第60页)这就是说,巴黎公社所创造出来的那些体现无产阶级和全体劳动者根本利益的要求与愿望的人民权力,并不能单凭革命的热情与愿望在一个早晨就能实现的,工人阶级自身的解放、更高于资本主义新的社会形态的出现,公社所体现的那些基本的原则,需要一个长期的历史创造过程,需要对环境和人的改造过程才能实现。马克思的这种对待巴黎公社原则的远大而求真务实的历史眼光,被目光短浅的人们所忽视。那些在革命暂时受到挫折或者资产阶级一时得势时而产生动摇的人们,认真地读读马克思128年前讲明了的这些话吧。
第三,关于无产阶级为什么应该采取实际的步骤来逐步实现向社会政治的高级阶段过渡,到了70年代,马克思恩格斯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这就是他们在《哥达纲领批判》中给我们留下的思想遗产。由于实现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必须要有一个政治上的转变时期,由于在达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还必须经历保持资产阶级式的权利和实现按劳分配原则的社会主义阶段,因此,就不能不涉及到“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国家制度”[6](第341页)。无产阶级决不是要简单夺取国家政权,而是要按照新的“社会政治”的原则,对之实行彻底改造,建立起真正意义上的、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是无产阶级实现社会政治的桥梁。所谓工人阶级统治,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统治的根本不同在于:它实行的是社会治理,即“人民管理”。3至于什么是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怎样建立这种新型的非原来意义上的国家,或者“非政治国家”(恩格斯语),这当然是一个需要靠后人的实践来解决的问题。列宁在十月革命的前夕,在《国家与革命》第5章中,详细地探讨了由政治社会向社会政治转变的基本理论原理。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国家”的主要任务和宗旨是捍卫劳动者的按劳分配原则和保卫不可避免的“资产阶级式的权利”,是无产阶级和劳 动人民实现“经济的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从十月革命到现在近一个世纪的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在如何正确解决这个根本问题上,有一个重要的经验教训:就是对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关于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既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也不是在一个早晨消灭国家,而是通过“社会国家”和“走向社会政治”,实行经济的社会解放的基本思想缺乏准确和全面的理解,因而长期在政治策略上犯了严重的“左”的错误。五、结论:坚持“走向社会政治”的历史道路这就是说,“社会政治”的实现,是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完全实现相统一的社会历史变革过程。一方面,是实现阶级政治向非阶级政治的逐步过渡;另一方面,是社会化的政治过程。所谓“社会化的政治过程”,即由表面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政治权力,在处理同全体人民群众的关系上,从思想到制度,做到真正使政治权力的行使始终有效地置于社会全体成员的监督之下,经由量的积累到质变过程,最后回归社会之中。这一社会化政治过程,同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发展过程一样,需要有一个历史的发展和积累的阶段。如果说,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需要逐步发展和进行有效积累的话,那么,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也同样是逐步地建设和自觉的积累过程,而且时间更长,任务更艰巨。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有计划、有步骤地沿着发展“社会政治”的方向,进行新政治生活的建设与积累,是社会主义政治形成的必须自然历史阶段。因此,我们把这一新型社会政治的发展历程,称之为“走向社会政治”的历史道路。只有坚持不断走向社会政治的方向和道路,才能实现科学社会主义的政治目标。提出走向社会政治的理论并在实践中制定出一整套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和基本政策的,是邓小平和坚持改革开放大方向的中国***。
注释:
1卢梭最初写作《社会契约论》,后将书名改为《论政治社会》,再改为《社会契约论》。现在的《社会契约论》一书的副标题:“一名:政治权利的原理”在《日内瓦手稿》本曾作过多次修改,初是《论国家的体制》,后改为《论政治的形成》,再改为《论共和国的形成》,最后在正本中定为《政治权利原理》(参见:《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6页译注)。他在正文中称:“家庭是政治社会的原始模型”(见《社会契约论》中译本第9页)。
2据查,在圣西门逝世后的第七年,即1832年2月13日,《地球》杂志发表了名叫乔西安尔(圣西门的信徒)的一篇论文,第一次使用了社会主义(法文为Socialisme)这个新词汇;次年,在英国欧文派的刊物《贫民卫报》上出现了英文“社会主义”(Socialism)一词。1834年,圣西门派的著名活动家比埃尔·勒鲁发表了《论个人主义与社会主义》一文,比较详细地论述了社会主义这个概念。后来,马克思恩格斯科学地解释了“社会主义”的真正含义。
3关于无产阶级国家的实质问题,恩格斯曾经说过:“要是说人民管理,这还有点意义。”但是,巴黎公社“已经不是原来意义上的国家”。“随着社会主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国家就会自行解体和消失。既然国家只是在斗争中、在革命中用来对敌人实行暴力镇压的一种暂时的设施,那么,说自由的人民国家,就纯粹是无稽之谈了:当无产阶级还需要国家的时候,他需要国家不是为了自由,而是为了镇压自己的敌人,一到了可能谈自由的时候,国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因此,我们建议把‘国家’一词全部改成‘共同体’[Gemeinwesen],这是一个很好的古德文词,相当于法文的‘公社’”。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3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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