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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人寿原老板挪用资金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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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3 18:3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记者获悉,新华人寿前董事长关国亮,因被认定挪用资金2亿元,被市二中院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此前,关国亮已被羁押4年之久。据了解,关国亮挪用的资金,均被用于其弟弟的公司投资经营。同时,曾经被控与关国亮共谋侵占新华人寿300万资金的另一名被告人马跃,则被法院宣告无罪。
  公开资料显示,关国亮曾就职于黑龙江省财政厅,1992年“下海”加入民营企业东方集团实业有限公司。1996年,东方集团参与发起新华人寿。关国亮于1998年成为新华人寿董事长。2006年12月27日,关国亮被免去新华人寿董事长等职务。2007年11月,关国亮因涉嫌挪用资金罪被羁押,一同被抓的还有上海策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原负责人马跃,此人被羁押一段时间后,被取保候审。
  2008年10月,检方对关国亮案提起公诉。指控称,关国亮利用担任新华人寿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从2003年到2004年,挪用共计2.61亿元用于其弟弟或者哥哥经营的公司。2003年6月至8月间,关国亮与马跃合谋,以马跃帮助新华人寿承保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相关保险业务,以及马跃经营的上海策恒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为新华人寿提供股票咨询等名义,获取新华人寿300万元资金。检方认为关国亮涉嫌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两项罪名,马跃涉嫌职务侵占罪。
  2008年11月,此案首次开庭,关国亮否认检方指控。后因证据材料庞杂、案情复杂,案件被搁置3年多未作判决。
  前天,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对于挪用资金罪,法院认定的数额为2亿元。判决称,2004年10月间,关国亮利用职务便利,以新华人寿公司的自建项目需要借款的虚假名义,将新华人寿公司的资金2亿元擅自挪用给其弟弟关国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黑龙江贯通投资有限公司用于投资经营活动,谋取个人利益。而检方指控的另外6100万元挪用资金,因证据不足,未予认定。
  另外,对于关国亮伙同马跃的职务侵占罪指控,法院认为此项指控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不予认定。法院认为,关国亮的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马跃则被宣告无罪。宣判后,关国亮尚未明确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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