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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三名干部因政务微博不作为被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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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2-7 13:4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银川2月6日电(记者马富春)记者今日从宁夏银川市委督察室了解到,因官方微博“@银川物业”回复网民投诉不及时,银川市物业管理办公室链接标记(微博)[/url]3名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和调离岗位的处分。
  据了解,最近一些银川网民反映,“@银川物业”回应网友诉求格外“淡定”:接到投诉不去现场,不经核实就答复,对群众去年12月反映的采暖投诉仅回复“正在调查”,直到近日还没有下文。另据反映,该微博对部分网友的诉求置之不理。
  网友“我是隐身”质问:“请问能不能来点实际的,每天那么多投诉,实实在在解决几件很难吗?”也有网友批评,从反映问题到现在已近一个月了,“‘@银川物业’还在调查,这样开微博也只是摆设”。
  银川市委办、政府办官方微博“@问政银川链接标记(微博)[/url]”也陆续接到网友投诉,反映“@银川物业”不作为问题。
  1月31日,“@问政银川”发出通令:请“@银川物业”温习《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尽快回复网友诉求,解决现实问题;2月2日,银川市委督查室要求银川市住房保障局链接标记(微博)[/url]就此事展开进一步调查。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调查后认为,银川市物业办微博管理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员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练,与网民的沟通技巧仍有欠缺,问题处理和反馈不主动、不及时等问题。进而提出5条整改措施,要求物业办高度重视微博管理工作,单位领导和微博管理员必须认真解决和处理网民反映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复。银川市住房保障局还要求物业办认真建立和完善投诉处理、微博管理工作有关制度,明确工作时限和工作责任,强化督查督办工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同时,依据相关规章,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对物业办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银川物业”微博管理员被调离岗位,物业办投诉中心负责人和分管副主任被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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