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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中方不赞成中东任何国家发展核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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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10 08:53: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新华网北京11月9日电 (记者廖雷、刘华)外交部发言人洪磊9日表示,中方正在研究国际原子能机构8日就伊朗核问题发表的报告。伊朗核问题有关各方都应该多做有利于促进对话与合作的事。
  洪磊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国反对核武器扩散,不赞成中东地区任何国家发展核武器。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缔约国,承担了核不扩散国际义务。
  他说,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对话与合作解决伊朗核问题。六国机制与伊朗开展认真务实的对话,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加强合作,是寻求伊朗核问题全面、长期、妥善解决的正确途径,也是当务之急。
  “我们希望国际原子能机构秉持公正、客观的立场,积极致力于与伊方通过合作澄清有关问题。伊朗方面也应显示灵活和诚意,与国际原子能机构进行认真合作。总之,所有有关各方都应该多做有利于促进对话与合作的事。”他说。
  洪磊强调,避免中东地区安全形势出现新的动荡,符合中东地区国家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
  “中方将本着对国际核不扩散机制和中东地区和平稳定高度负责的态度,继续与有关各方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保持沟通,坚定不移地推动伊朗核问题对话合作进程,为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外交努力发挥建设性作用。”他说。
  国际原子能机构8日就伊朗核问题发表报告称,有全面、可靠信息显示伊朗从事了与研发核爆炸装置有关的行动,对伊朗核计划可能用于军事领域表示严重关切。分享到:  已转播  2 相关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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