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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被疑排挤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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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7 14:46: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苏州“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制度遭质疑
  从2010年开始,苏州市住建局实施了《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规定苏州政府工程项目参加投标企业必须是进入“预选承包商名目”的企业,近日,一些苏州装修企业业主向本台025-96110新闻热线反映,他们觉得苏州市住建局的规定对中小企业不公平,而法律专家也认为,此举客观上造成了对中小型企业的排挤。
  赵先生(化名)是苏州当地一家装修企业的负责人,企业具有国家认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2级资质,去年起,苏州市住建局开始实施《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办法》,即使企业取得国家认定资质,也必须进入这个“预选承包商名录”才能参加政府项目投标,赵先生认为,这不公平:“既然国家发给我有这个施工资质,你就该让我有个投标的机会,至于能不能中标,那是另外一回事情,你不能把我们装修企业又分成三六九等,那国家资质对你苏州没有任何作用了。”
  李先生(化名)也在苏州经营一家装修企业,资质也是国家2级,同样未能进入名录,问他原因,他表示条件太苛刻:“我们的意思是按照国家的规定1200万以下的,我们都能做的,(那就是说进这个名录比国家要求高是吧)对呀,太高了吧,首先,你要进2类,你要完成税收300万,你说一年完成300万税收什么概念,他的单项要求,每个单项工程500万对吧。”
  要求到底苛刻在哪里?李先生说,举个例子,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2级资质要求是,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以上造价500万元以上装修装饰工程或10项造价50万元以上装修装饰工程,而《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基本条件》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类同样分为3个级别,申请第2级别要求在申请前2年里,申请企业在苏州市至少有两项单项合同额或结算价500万元以上的装修装饰工程,赵先生和李先生认为设这道门槛,给实力强劲的装修企业大开方便之门,而没有在苏州做过大工程的中小型企业,生存会越来越难:“他现在基本上把苏州市绝大多数企业都排除在名录之外,你这样子就是少部分人在搞市场竞争,基础好的,能参与,这样对小企业是毁灭性打击,如果以后民营企业也参考你搞这个预选承包商,不完蛋了吗,你政府起个引导作用呀。”
  记者调查后了解,进入最后“预选承包商”名录的装修企业有57家,其中一级24家,二级24家,三级9家,那么苏州住建局划定的级别和国家规定的企业资质有无联系呢?,记者找到苏州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处处长魏宝林,魏宝林这样解释:“(你们这个一组二组三组和一级二级三级还是对应)相对对应,但是也不完全对应,就是呢,你一级企业可以申请二组,二级企业不能申请一组。”
  魏宝林说此举是为了“好中选优”:“我们政府,作为一个大的业主,对这些潜在的投标人,进行一个相当对正规的资格审查,我们是政府,我们肯定要选优了,我们是纳税人的钱,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参加投标,肯定选好的。”
  记者询问魏宝林,大多数本地装修企业和外来的企业都失去了政府工程投标的机会,会不会导致“挂靠行为”增多?魏宝林表示,他们将努力规范市场:“我们用这个手段,要彻底解决挂靠,我们不见得做得到,如果查到违规,转包,明年我会把你清除出预选承包商名目,你就要考虑考虑我是不是轻易让人挂靠。我们市场还是放开的,我们名录每年一次,今年不行,明年努力一把,你不要光用嘴皮子说话,要用实力说话,我们是用这个办法规范市场。”
  苏州住建局的这一做法是否合适呢?记者咨询了江苏杰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田茂通,田律师认为,这个规定首先违背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于建筑行业的资质,他是属于国家统一管理的,这个是行政许可的范围,在已经有了划分的前提下,你地方再另起炉灶,单搞一套,我认为显然不合适,当然也不合法,我们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条的规定,政府所属部门不得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经营活动,他设置一个门槛,就是限制后来者了。”
  此外,田律师认为,这个“预选承包商管理制度”有“地方保护主义”的嫌疑:“外地的企业,如果没进入你这个名录,也不能进入你这个市场,不仅限制了本地的,也限制了外来了,外来可能规模很大,技术很雄厚,就是进不了你苏州,所以我认为,一方面存在一个地方保护主义,还有一个对当地的中小企业也存在一个排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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