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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未通过验收者 暂停土地征收审批 [打印本页]

作者: xizhang01    时间: 2011-3-29 09:45
标题: 未通过验收者 暂停土地征收审批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轶 通讯员/施华赟 祝桂峰)日前,国家土地督察局广州局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于广西桂林、百色和海南三亚三地同时启动,近日将到我省展开督察。据悉,经国家土地总督察批准,广州督察局2011年开展土地例行督察的地区分别为广东省惠州市、湛江市、肇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百色市,海南省三亚市,深圳市7个城市。
  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华南地区2011年土地例行督察时段为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目的就是进一步发挥例行督察工作效能,遏制土地违法违规势头,保证中央土地管理政策和耕地保护战略目标落实,促进中央宏观调控目标落实。
  值得注意的是,督察工作将重点对国家土地调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察。围绕保证中央土地管理政策、耕地保护战略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根据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房地产调控要求,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执行土地供应和调控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违反产业政策新上“两高一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项目、违规占地建设高尔夫球场、别墅、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土地闲置和违反土地招拍挂出让政策及欠缴土地出让金等行为。
  此外,与以往的督察相比,今年除了将运用在线土地督察系统,还将开展警示约谈。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地区,由总督察办视情况组织全国9个督察局开展交叉验收。仍未通过的,将由总督察发函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暂停该地区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
  据了解,广州督察局的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于2008年开始试点展开。仅在2009年土地例行督察中,4个被督察地区共计追缴土地出让收入21075万元;清理闲置土地11宗,收回土地20.3公顷;十余人被追究刑事责任,20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另有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不力被问责。
(责任编辑: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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