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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统计指标调整 不再公布各城市平均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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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2-17 16:11:1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中广网北京2月17日消息(记者黄耀伟)据经济之声报道,国家统计局昨天公布了新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并将于明天(18日)发布1月份统计数据。国家统计局表示,今后房价数据的采集方式、调查指标皆有所调整,不再公布各城市平均涨幅,而重点公布房价数据。
房价基础数据来源渠道的调整是此次房价统计改革的重要内容。网签数据的采用数量取决于各个城市当期新建住宅的实际成交量,据此计算的房价指数可以反映当地实际情况。目前,1月份共有53个城市上报了网签数据,其它17个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城市也将陆续采用网签数据。
北京大学公共经济研究中心韩世同研究员认为,此次房价统计改革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实现了数据来源上统计局和国土资源部的房管部门两个统计口径的统一:
韩世同:有关国内的房价统计一直是两条渠道,一条是统计的这条口径,一个是国土房管部门,他们根据每个月成交的交易登记,近一两年就是网上签约的数据的情况。由于统计局的系统是根据《统计法》,由各个开发企业、统计员逐月上报的,经常会造成不太一致的状况,两个口径容易打架,现在采取这样一个方式把基础数据的来源统一了。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袁钢明研究员也认为,采用网签数据更能反映房市成交的真实情况,克服过去由开放商上报可能出现的人为修改的弊端:
袁钢明:用过去开放商的报表改变为成交或者网签来进行统计,这样的方式就更加准确一点,因为房地产商报上来的时候会根据他们自己的意愿进行一些修改,不能够反映真实的情况,用网签能反映房地产真实的供求关系和价格变化情况。
不过韩世同也表示,这次的改革仅限于房价统计,其他指标的统计可能还需仰赖原有的统计系统:
韩世同:统计开发商的开发量,它的新开工面积、竣工面积等等,这些恐怕还要保留原来的统计系统和指标。包括开放商的资金结构,包括其他一些方面的数据指标,这些还是要仰赖原来的那套统计系统。
这次房价统计改革的另一个重大变化是今后不再公布各城市房价的平均涨幅,而是重点公布各房价数据。袁钢明表示,这样有助于反映真实的房价变化情况,也是各国通行的做法:
袁钢明: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方式很不一样,而房地产的热度主要是由一线城市的房价上涨的情况来决定的,你如果把一线城市和二线三线城市不上涨的东西一平均,就会把一线城市或者房地产暴涨,有代表性的东西淡化了。就反映不出真实的变化。很多国家在观察房价的时候都主要是观察一线城市的情况。这种变化是注意到各国共同采用的情况,也是注意到房地产价格变化的特殊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董藩则提出了质疑,他认为此次改革仍然无法清除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这一痼疾:
董藩:这里头还有一个问题,二手房它不好弄,二手房的阴阳合同是很难克服的,因为在中国来讲的话,它牵涉到这一块的总价比较高,牵涉到税的问题,它一定是买卖双方相勾结,到最后少交税。那是很难监管的。
国家统计局城市社会经济调查司副司长程学斌对董藩的质疑做出了回应:
程学斌:为了使新的房价统计更加客观、准确,即使网签城市,我们在二手住宅中也不使用网签数据,因为它数据,我们认为是失真的,我们还是采取重点调查和派人调查相结合的方式,来进行二手住宅的价格调查。
对于此次的房价统计改革,韩世同认为代表了一种网络化和信息化的发展趋势,房价指数在信息发布的时效性上会逐步向股指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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