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人社部发文提高非法用工死亡赔偿标准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1-1-6 11:3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张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昨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
修改后的《办法》将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人员获得的一次性赔偿金,从原来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提高到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办法规定,以“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一至十级伤残人员可分别获基数16倍至1倍的赔偿金。
办法称,单位拒不支付一次性赔偿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近亲属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据悉,该办法自今年元旦起施行。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欢迎您白鶴    XQQ登录非QQ登录如果你对新闻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19 07:59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