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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金光的几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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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3 23:07:4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四问金光,一亩地租用50年只须40元钱,其背后隐藏着怎样的高额利润?
据了解,金光在国内云南省租用土地种树,土地承包费每亩租期50年租金40元人民币,也就是一亩地一年只需八毛钱。这是怎样的价格?一亩地一年的租金,在我们的一些城市,坐公交车都需要一元钱,八毛钱基本上已经不能派上什么用场了。但就是这样的价格,却能够一租50年,可以想象,在本世纪中叶我国的发展就基本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而当地的老百姓仍然从金光领取八毛钱一亩的租金。
社会发展与货币购买力的关系,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中国改革开放初期,一元钱可以买到多少东西,总可以买到20个左右的鸡蛋,但现在一元钱能买几个鸡蛋呢?也就2个到3个吧。也才20年的时间,那如果50年,购买力会是什么样的变化?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的重大国策,政府想方设法使农民增收,取得了极大的成效。但与金光合作的千万户农民却只能在未来50年通过出让土地领取如此分量的租金。试问:一家农户能有几亩地?一亩八毛钱又能收入多少?50年可是将近两代人的时间,两代人的生活就指靠这一些?
我们也知道金光在上海滩有幢楼醒目,在内地很多地方都有漂亮的厂房,在超市的货架上有精美的纸张出售,也看到其网站显示光荣的捐赠义举。可是,我们还需要了解,有这样一些农民,他们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和金光合作,而他们不曾用过“清风”等面巾纸,也不曾用过金丝雀打印纸,同样没有阅读过精美的铜版纸印刷品。
五问金光,云南的森林谁所有?
2002年9月9日,金光与云南省政府“云南省思茅地区与金光集团合作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合作意向书”在昆明签署。十几天后,这份合作意向书就变成了正式协议。
2003年1月22日,金光集团又要求在云南林地面积最大的思茅扩大建设规模,即从600万亩扩大到1066万亩。“合资建设思茅林浆纸一体化项目补充协议书”随即签订,到2003年8月26日,金光集团与思茅地区行署签约时,林基地面积又增加到1200万亩。
2003年6月,金光集团又同云南省文山州、临沧地区达成合资建设林浆纸一体化项目协议。
这样,在短短一年时间内,金光集团在云南“圈定”林浆纸基地2750万亩。其中,有林地1000多万亩,此外还有420万亩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荒山仅为500余万亩。
虽然,金光在云南的庞大项目计划由于媒体的巨大压力和国家未予批准而搁浅了,然而,似乎当初签订协议是无法终止的无限合同,这些被金光圈好的林地谁也不准动!云南的森林土地资源由金光做主!我不能用,谁也不能用!金光的想法是:现在主动权在我手中,我可以和你慢慢的耗,搞不好那一天国家就批准了我的项目,而在这期间,则谁也不准动!这东西已经铁定是我的了!

而云南的林业产业则成了最大的受害者,试问,这些森林资源是否只能用来发展林纸?还能不能干点其它的?国家一直强调林业资源要分类经营,合理合法的开发利用,而目前金光却通过这种方式霸住了云南的资源,严重制约了云南林业产业的发展。我们不仅要问:这森林究竟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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