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89|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民政部副部长:我国将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10-11-8 09:38: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据新华社电昨天,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上表示,加大资金投入,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是今后我国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
他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补贴的形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或者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
与此同时,我国还将完善政府供养制度,对于城市“三无”、农村“五保”老人,采取集中供养或分散供养的方式,保障其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建立高龄补贴制度,逐步将本地区80周岁以上老年人纳入高龄补贴保障范围,按月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计发高龄补贴。
他表示,我国还将积极探索建立由政府主导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鼓励和引导商业保险公司开辟长期护理保险业务。增强群众长期护理保险意识,减轻长期高额护理费用压力。
目前,我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部分大中城市达到70%;农村留守老人约4000万,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城乡家庭养老条件明显缺失。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自1999年我国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以来,老龄化加速发展,并日益呈现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比例高等态势。相关阅读:
2010.11.07
2010.09.17
2010.03.02
2010.01.26
2010.01.23
2010.01.05
2008.04.10
2008.04.10


标题开始
  
[][][]
[ ][]
[ ]

   网友评论:文明上网,理性发言 欢迎您白Q    XQQ登录非QQ登录如果你对新闻频道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到交流平台反馈。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4-5 05:55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