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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心网讯(记者 马伊宁)7月1日,记者从乌市公安局了解到,根据暂住人口来乌工作时间长短等具体情况和基本条件,乌鲁木齐警方将目前使用的《暂住证》分为三种,即《临时暂住证》、《短期暂住证》和《长期暂住证》,对三种《暂住证》实行分类登记、办证和管理。
《临时暂住证》为蓝色,《短期暂住证》为绿色,《长期暂住证》为红色。
乌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三种《暂住证》申领条件分别是:
暂住人员年满16周岁、拟在暂住地居住30天以上的,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乌市居住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在到达暂住地3日内,凭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暂住证》。16周岁以下人员由其监护人代为申报。出差、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就学等人员,可以不申领《临时暂住证》。
取得《临时暂住证》1年以上,有相对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者初级工(五级)以上国家资格、已参加本地基本养老保险且可缴满15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暂住人员可申领《短期暂住证》。短期暂住证实行年检制度,使用期限为5年。
取得《短期暂住证》5年以上,有合法固定住所、有合法稳定职业、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具有熟练技术和管理经验、已参加本地基本养老保险且可缴满15年、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暂住人员可申领《长期暂住证》。长期暂住证实行年检制度,使用期限为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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