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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物价局推3项定价政策 消费者有权建议调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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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7 10:13: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听证会”就等于“听涨会”!长久以来,很多群众对于政府定价“听证会”都有一种“走过场”的看法。记者昨天从省物价局获悉,新制度将有效帮助社会破除上述误解!昨天,省物价局推出了包括《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管理的规定》(简称《规定》)以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价格政策跟踪调查与评估的试行办法》(简称《试行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对政府定价行为实施进一步规范。

    听证会:消费者代表应有低收入阶层

    《实施细则》规定,消费者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会参加人总数的五分之二,消费者代表中应当有低收入阶层人员。听证会参加人的身份信息要进行核实。《实施细则》还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对定价听证方案可以发表意见、提出询问,定价听证方案提出人、定价成本监审人回答询问。

    消费者有定调价建议权。《规定》明确,消费者、经营者及有关方面可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定调价建议,并以书面形式提交依据和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及时审查,确定受理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并及时告知建议人定调价决策,以确保消费者、经营者的意见建议得到充分尊重和体现,也督促价格主管部门适时定调价。

    政策评估:重要价格政策实施3年都要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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