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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电信充值卡到期后应退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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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4 12:25: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讯 (记者廖爱玲田丛)在5·17电信日到来之前,电信资费问题再次受到关注。昨日,北京市消协举行发布会,提出对电信资费改革的两条意见。指出充值卡到期后,运营商应采取多种形式将余额退还给消费者或由消费者支配;第二点是呼吁降低固定电话基本月租费。
  市消协秘书长董青指出,尽管电信行业已在资费上逐步做了不少改革,但目前仍存在一些问题,去年市消协受理电信投诉140余件,其中多数是反映以上两个问题。市消协表示,会把两条正式意见向三大运营商发函说明。
  昨晚,北京移动回复称,公司为解决电信卡余额问题,已经于2007年起,陆续面向客户提供了余额转移和到期提醒等服务措施。
  充值卡余额应由消费者支配
  现状:电话充值卡到了有效期就停止服务,但里面未用完的话费余额却不退给消费者。很多充值卡上还为此明示了“服务到期余额不退”。
  市民刘先生由于家里装有固定电话,他使用手机的频率很少,每次向手机里充30元、50元的,90天到期了都打不完,但为了保住号码,就不得不继续充值,到现在自己手机里也累积了300多元话费。
  消协建议
  市消协秘书长董青指出,消费者通过预付话费,实际与电信企业之间已形成一种事实上的消费服务合同关系,经营者是先收费,后提供服务,消费者未享受的服务则无付费义务,所以消费者应对余额享有支配和使用的权利,经营者承担返还义务。市消协认为,充值卡上的“服务到期余额不退”规定也违背了合同法的原则,显失公平,应视为无效。运营商还是应设定多种退费途径,供消费者自由选择。
  专家说法
  电信专家、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理事长杨培芳教授表示,对于充值卡余额,可以采取手机支付的形式,将余额存到诸如“手机钱包”,让消费者使用。
  回应
  部分充值卡可延长有效期
  记者就充值卡余额致电询问移动客服10086,工作人员介绍,像神州行标准卡充30元、50元,可延长90天,充100元延长180天,300元和500元可延长360天。
  如果到期了不交话费,此时就不能打出电话,可以接进电话,并进入90天保留期,一天扣0.15元的服务费,直到余额被扣完为止,号码就完全被取消,另外消费者还可以选择将余额转移到另外的神州行号码里,“但目前确实无法直接退还余额”。
  固定电话应降低基本月租费
  现状:目前北京用户执行的21.6元固话基本月租费标准已实施近十年,消费者每月即使未通话,仍要交纳基本月租费,或在交纳后获得免费通话时间的补偿远远不够合理,尤其是老年消费者因日常通话数量较少,对月租费的标准反映尤为强烈。
  消协建议
  市消协认为,固定电话采用收取基本月租费的方式及标准有悖公平交易,电信运营商应通过技术、服务逐步降低成本,采取降低基本月租费或低资费套餐、推出其他增值服务等形式,给予消费者多种选择。而且随着现在电信技术的成熟与普及,降低月租费的条件也趋于成熟。
  专家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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