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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规定举报机关不作为可奖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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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3 11:46: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记者 韩争强
  今报许昌讯 从2月22日起,许昌市各级党政机关凡被群众举报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一经查实,不仅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而且还给举报人发最高2000元的奖金。
  昨日下午,记者从许昌市纪委了解到,有奖举报要以书面、电话、信函等形式,向该市监察局实名举报。奖励范围内的举报线索包括:对法律法规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消极对待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在工作中推诿扯皮的;在公务活动中,接受当事人的吃请、礼金、礼品的;违反规定乱审批、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存在其他影响执行力提升的过错行为等。
  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后,根据对当事人不同的处理结果,给予举报人1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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