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49|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台海闲人”“浮”出来的非法观点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0-2-4 15:44: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夏台: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就宣告“+++国”非法、“灭亡”!虽然直到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大会第26届会议才就“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合法权利问题”进行表决,通过联合国2758号决议,正式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取代“+++国”在联合国的席位,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性在1949年10月1日已经成立,不正常的国际秩序阻拦承认中国政权更替,否定不了这一事实!联合国2758号决议纠正了联合国在1949年10月1日至1971年10月24日的非法承认,并非决定中国政权的合法。

联合国本身没有权利决定某国政权更替的合法与否,某国政权更替的合法性,只由该国人民决定,联合国只是追认而已。导致联合国追认的滞后,是国际秩序与国际博弈的结果。

朝鲜战争期间,由美国操纵联合国通过了多项决议,拼凑16国部队组成“联合国军”,投入到朝鲜战场,难道就因其是“联合国决议”而“合法”?中国与朝鲜抗击侵略就成为“非法”?再有,如“国际联盟”(联合国的前身)对列强侵略中国的所有决议,难道“合法”?列强假国际组织之名强迫中国签定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难道“合法”吗?

在与所谓“+++国”“建交”的国家中,并没有承认“+++国政府是中国的合法政府”,这在与外交公报中,或政府新闻等中均声明与“+++国”或“台湾”有“外交”关系!

“台海闲人”“浮”出来的非法观点,无非为“+++国”谋“合法”,其所谓“和平统一初级阶段”的论调,也立足于此,是进而为所谓“+++国”延续生命、争取时空的算计(在所谓“和平统一初级阶段”中“+++国”将长期“部分合法”,有争取“全面合法”的时间与空间)、、、、、、其明“浮”为“和平统一”,其暗“沉”为“+++国复辟”或“+++国台独”!


作者:台海闲人 于 2008-11-14 16:03:32.0 发表  来自:

下面谈谈个人对此问题的粗浅看法与各位网友探讨和切磋:
一、怎样客观评价一个中国内部的两岸政府
(一)两岸政府的国际法律地位:
在1971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前,台湾+++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不合法政府。
在1971年联合国2758号决议后,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国政府是不合法政府。
在与+++国建交的23个国家中;+++国政府是中国的合法政府。相对于这23个国家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不合法政府。
在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交的174个国家和联合国以及国际组织中;中华人民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19#
发表于 2010-2-4 15:45:58 | 只看该作者
台灣民主化的時間不長
國民黨專政時期累積的社會矛盾需要時間慢慢解決
台灣的立院吵鬧至少證明了各自代表選民的利益不被執政黨控制
無論如何比人大拿人民血汗錢卻當**傀儡要強很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2-4 15:45:54 | 只看该作者
老朋友,你也在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2-4 15:45:50 | 只看该作者
这么说,你是经历了大陆人大职务吧,怎么那么清楚中国人大是傀儡,橡皮图章,选举机器呢?你们的议员们是可以让你们引以为荣的,想文的就来文的,想武的就来武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2-4 15:45:46 | 只看该作者
偶也过了看看
  
1228550020700.gif (227.42 KB)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2-4 15:45:42 | 只看该作者
哈哈,这好

等着看台海闲人的

友情提示:想好了再,不然会死得很难看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2-4 15:45:39 | 只看该作者
你认为,越闹就越民主吗?越闹就越文明吗?
丢石块·立法院丢鞋子·扇耳光,就是你标榜的民主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2-4 15:45:33 | 只看该作者
中國人大是**的傀儡橡皮圖章舉機器,人大會議當然一片合諧
傀儡連粗聲厲氣都不會,遑論起衝突
顯然你對這樣的人大引以為榮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2-4 15:45:27 | 只看该作者
明天看戏了!5·17——5·18日:坐大巴·逛大街·丢石块·送医院·进警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2-4 15:45:24 | 只看该作者
质疑讨论的话题怎么可能删除呢。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2-4 15:45:17 | 只看该作者
前朝遗老,复辟之心不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5 04:02 , Processed in 0.109375 second(s), 3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