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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兩國」的理論與政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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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6:51: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中兩國」的理論與政治爭議

助理研究員  胡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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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前言
    任何關心兩岸問題的人,都知道兩岸的僵局就是卡在「一個中國」上面。大陸方面提出的「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都可以談」狀似柔軟,但是「一個中國」的前提卻是硬梆梆,從未改變。九○年代初期,國民黨政府以「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亦即「九二共識」),曾經巧妙化解這個難題,一方面接受一個中國的立場;另方面也強調雙方可以有各自的詮釋權。所以成功地締造九三年辜汪會談以及後續兩、三年的兩岸和緩關係。
然而,民進黨政府上任後,無論基於戰略考量或是選舉語言,認為「九二共識」就是「賣台」,就是「消滅中華民國」,九二共識自此似乎已被打入冷宮。民進黨政府改採的是「九二精神」、「可以共同處理未來的一中」、「一中是議題,不是前提」等,甚至在二○○四年十月的國慶講話,陳水扁總統再提「九二香港會談」,但都未曾開啟兩岸官方的正式對話。
兩岸間的「一個中國」僵局能否重新解開?兩岸是否能展開和平對話?短期內「九二共識」,似乎已經很難成為國內泛綠與泛藍民眾的共識。可是民進黨政府的主張,也未能為對岸或是泛藍民眾接受。因此,是否還有第三條路?能否兼顧台灣內部不同陣營的民眾,也能讓**方面接受的主張,當前兩岸僵局才有解開的希望。
    本文試圖討論學者張亞中所提的「一中兩國」之主張,從學理基礎、兩岸定位比較、政治爭議等方面進行介紹。本文認為「一中兩國」如果要讓台灣民眾接受,實有必要在政治修辭上對「一中兩國」進行修正,並強化論述方式。
二、「一中兩國」的學理基礎
張亞中教授自稱其於一九**年即已提出「一中兩國」的主張。在一九九一年十一月十一日的《聯合報》第四版,一篇報導標題為<張亞中:新理論,一中兩國>,曾報導當時民主基金會召開的研討會中,張亞中在其論文中提出「一中兩國」的主張[1][1],其內容為:
(一)「一個中國原則」:雙方均主張一個中國,反對中國永久***,雙方致力邁向統一。
(二)「兩個國家原則」:在未完成統一前,雙方互相尊重其在現有疆界內之主權。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在國際間代表對方,或以對方之名行為,雙方尊重對方在其內政與外交上的自主權。
(三)「和平相處原則」:雙方保證不以武力或武力威脅解決兩岸問題。
  
此「一中兩國」的概念,在張亞中後續的著作:《兩岸主權論》、《兩岸統合論》、《全球化與兩岸統合》三書中,其建構完成的「兩岸關係思想體系」,有非常詳細的論述。本文此處僅作扼要的介紹。
「一中兩國」的概念是取法自西德主張的德國統一模式而來。二次大戰後,西德法學界即有「一個德國,兩個國家」(eine Nation, zwei Staaten),或較明確的說是「一個德國,兩個德國人的國家」的法律概念。東德與西德都是國際上被承認的國家,也就是屬於兩個國家。而原來的德國,在西德法學界的解釋中,也並未消失。在國際法上,諸如波茲坦議定書、聯合國憲章的條文意旨解釋,「德國」仍是一個有效的國際主體。此外,在西德的聯邦憲法法院的判決中,認為德國雖「作為一個整體國家而言,缺少組織,特別是缺少憲政機關,而使得它無行為能力,但它仍如往昔般地擁有權利能力」。
這個概念放到兩岸關係上,除了雙方都曾堅持的「一個中國」外,另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具備國家條件的各項要素,因此,可類比主張為「一個中國,兩個國家」,亦即「一個中國,兩個中國人的國家」。
但是「畢竟,就本質而言,中國的***是由內戰所造成,我們沒有任何國際法可引以解釋『一個中國』是否仍然存在此一問題。」張亞中提出的解決方式是,「引用國家組成的最根本要素,在於人民是否有共同組成為一個國家的意願。……這項法理支撐將遠較德國所援引依據的國際條約更為堅強。」而這種意願的表達,則以簽定「和平條約」之類的,明確表明追求中國的統一。張亞中認為「『一中兩國』(一個中國,兩個中國人國家)是兩岸目前地位的真實寫照,它代表著中國主權仍是屬於全體中國人,中國仍未完成***,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各在其現有領域內享有完整的主權與治權。它與『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一線差別在於兩岸有否一法律約束性質的承諾,使得兩岸不走上永久***」(1998:92-123、150)。
後來,張亞中在其《兩岸統合論》一書中對此有進一步的描述。因為一個中國,已經成為政治詞彙,所以改採以「整個中國」取代「一個中國」。而針對整個中國不是虛化,而是實存的方式,其主張:
1、兩岸共同組成整體中國的國際代表團。
2、簽定類似兩岸基礎協議的法律文件。
而一中兩國的兩國又為了避免**不能接受,所以可修正為「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平等政治實體」或是「整個中國內兩個具有國家屬性的政治實體」。(2000:86-96)。
一中兩國的主張,具有三個主體,「整個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其精彩之處,在於立基於主權在民的思維,「『整個中國』的主權是屬於海峽兩岸全體中國人…是一種 『各有』與『共有』的思維。」至於如何進一步推動兩岸統合,張亞中提出「兩岸三席」與兩岸治理的概念。簡言之,前者就是兩岸共同加入國際組織,而且不是只有二席,而是以三席的方式,「整體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共同加入國際組織,既可以爭取各自利益,也可以為共同利益而努力,加深彼此的共同感。其次,在兩岸層次上,可以透過跨兩岸的官方機構,譬如兩岸在「農業」、「台海社會安全」、「南海」問題上,建立跨兩岸官方機制,有助於促成「兩岸共同體」的出現[2][2](2003:272-290)。
如此,「兩岸定位問題如果能以『整個中國原則』解決,兩岸走向如果能以『共同體』的『統合方式』進行」。不僅,可以解決兩岸的緊張衝突,讓雙方可以有交集,奠定兩岸和平的基礎;另方面,在和平的基礎上,兩岸經貿相互合作,共存共榮,「共同地參與全球化的世界,為全體中國人創造最大福祉。」(Ibid.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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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3 06:54:12 | 只看该作者
还有:

在还没有,

彻底推翻“+++国政府”前,

不成立“新”的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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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3 06:54:08 | 只看该作者
南山:
  政治实体的存在与国际法中的"承认"
  是两个本质不同的"法理"概念.
  不能因为"他事实上存在就合法,"我知道你弄清这一点对你并不困难.
  困难的是你因为政治的原因,你是"永远也不想弄明白"
  就好象是我们每天会遇到"杀人,放火,偷窃"一样,它每天都存在着.
  但法律永远也不会"因为它存在着,就给他合法性".
   你要是愿意与我辩论,就有话好好说.
   你的东扯西拉的"图片,伟人,大话"就别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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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3 06:53:58 | 只看该作者
南山:你可以宣扬你的两国论,
         这是你的政治自由.
        但你却没有篡改历史的自由,这是做人的基本道德底线
      一,   中华苏维埃的成立,是以消灭+++国为前提,而不是以***+++国为前提.
      在没有取得广大的领土以前.在没有消灭+++国的法统以前,它不做如下努力
     1,不寻求加入国联
     2,不寻求与苏联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
     3,不制造"中华苏维埃在江西"的与+++国的"同心同国"的理论.
   二,延安政府,准确的名称是"延安边区政府",他的定义如下"
     1,他是+++国中央政府辖下的地方政府.
     2,此政府在整个抗日过程中,受+++国中央政府背书任命.
    你如果不懂历史,可以学习.
    千万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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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3 06:53:50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你讲明白,南山从来主张只有一个中国



国际上是只有一个法人政府能够代表国家,但是不妨碍事实上存在两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上的政府。

当初+++国时期,第一个红色政权成立就有了中华苏维埃政权,和后来的中国工农政权政府,以及再后来的延安中 共人民政府,再后来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个政府在1949年到1971年期间,也是合法的事实上的非联合国代表中国的人民政府。

这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上的政府】。

历史地钟摆效应是客观存在的,

历史是螺旋发展起来的,

您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要得公道,打个颠倒,

希望你讲明白,南山从来主张只有一个中国。希望您就学习一点国家和政府的法律关系

不要自以为是【两国论】那么幼稚单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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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3 06:53:41 | 只看该作者
国际上是只有一个法人政府能够代表国家,但不妨碍


国际上是只有一个法人政府能够代表国家,但是不妨碍事实上存在两个客观存在的事实上的政府。

当初+++国时期,第一个红色政权成立就有了中华苏维埃政权,和后来的中国工农政权政府,以及再后来的延安中 共人民政府,再后来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这个政府在1949年到1971年期间,也是合法的事实上的非联合国代表中国的人民政府。

这在法律上称之为【事实上的政府】。

历史地钟摆效应是客观存在的,

历史是螺旋发展起来的,

您不能好了伤疤忘了疼。

要得公道,打个颠倒,您就变的不那么幼稚单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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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3 06:53:32 | 只看该作者
南山先生又一次承认他的主张就是两国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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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3 06:53:28 | 只看该作者
“一个中国,两个地区,两个对等政治实体分治”。这种提法抽象模糊,更具有欺骗性,但是其搞***的本质仍不难洞察。“实体”之前冠上“政治”两字,使她增加了主权国家的色彩。台湾当局所提出的“政治实体”关键在于“对等”两字,是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一主权国家并列,平起平坐,作为一个独立的国家存在,在国际社会造成“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目的。这个理论不过是“一国两府”的变种。“两个对等政治实体”不仅在理论上违背了“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合法政府行使国家主权”的国际法理论,而且与国际上普通承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是代表全中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的现实不符。在海峡两岸关系中,无论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或者从现实的角度审视,祖国大陆的主体地位和主导地位都是确定的,难以撼动的,台湾与祖国大陆谈何“对等”?这个理论是矛盾的,实践上是要***中国的领土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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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3 06:53:22 | 只看该作者
大陆人民永远可以与台湾人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人民主权的主权平等是一个不分大小,不分民族,不分强弱的政治民主概念。

不要以错误的封建割据的心态看待国共和**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

那样你永远也走不出解决两岸同心同国关系的盘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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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与时俱进.jpg (159.69 KB)
2009-7-25 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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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3 06:53:13 | 只看该作者
祖国大陆和台湾永远不可能完全对等。完全对等就是搞“两个中国”,而不是“一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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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3 06:53:08 | 只看该作者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您的观点


一中是一个主权完整的生命共同体概念。

您在这里【两国】用的国【其实就是STATE的概念】,

所谓【一中】就是United States OF CHINA.【一个中国联合政府】
附件
上书****.jpg (184.25 KB)
2009-7-25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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