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29|回复: 19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都坐好上课了:反对内战与武力统一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
发表于 2010-2-3 05:26:0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战一般是有政治分歧引起的,为了分清是非而战。
目的是为争夺主导权。属于内讧。
内战就是内耗,劳民伤财,伤筋动骨,生灵涂炭。
所以各国人民都反对内战。

而武力统一,是一个主权国家由于局部存在抵抗组织,而使国家不能稳定有效的运转,在迫不得已情况下采取的断然措施。武统虽然不如和统,但干脆有效。
目的是给人民一个统一和谐稳定祥和的社会。属于维护。

总之,二者是有着本质区别的。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微信微信
收藏收藏 转播转播 分享分享 分享淘帖
19#
发表于 2010-2-3 05:27:20 | 只看该作者
国共内战从理论上说并没有结束,结束内战完成祖国统一大业符合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0-2-3 05:27:16 | 只看该作者
嗯!你很细心。
香港不是第三方,而是人质,中国的人质,英国是挟持者,要归还我们的。

台湾问题也是这个道理,不是国与国的谈判,而是对立的双方谈判。
邓公的不提中央和地方是善意的给个台阶。
对立的双方与一个中国原则是谈判的基础,是一种处理国内分歧的技巧。
既然都心知肚明,那就干脆来个心照不宣,没必要弄得尴尬!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0-2-3 05:27:12 |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也是主张使用“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毕竟香港和澳门就是这么回来的。但后来我慢慢觉得在对台方面,“和平统一”越来越难以实现,因为整个事情一直在拖。现在很多人不讲什么“统一”了,只讲什么“和平发展”如果在这么“发展”下去呢?就让我们承认他们“+++国(台湾)”的现实??然后世界出展两个“CHINA”?这是我不愿看到的。何况,一个小岛上的一些岛主们过河拆桥的事做的己经不少了。
。。。。。。。对了,我现在算是明白了小平同志当年和英国谈“香港问题”时为什么会将香港作为第三方进入谈判的建议废掉。   因为现在台湾人的人心就是一个太好不过的例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0-2-3 05:27:08 | 只看该作者
批评吧,你是版主,不太好意思。
不批评吧,又觉得对不住你。
还是少说两句吧:
你是版主对吧?
版主最主要是维护论坛的秩序,当然了也可以参与讨论。
不过对我的发言你完全可以回避。
说出去的话就不好收回了,必须留足余地。
说明你还是不够老练,学习也不够全面。
哪些是时效性的,哪些是最基本的,你掌握的还不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0-2-3 05:27:00 | 只看该作者
逃学的学生有意见,你这是私塾的规矩,已经被废除约100年了,尤其是解放后一再重申禁止体罚禁止体罚,你现在还搞体罚,与那些怀念旧中国的个别大陆人有什么区别?甚至比他们还过分,简直和辫子党张勋可以媲美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0-2-3 05:26:56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老师:
我回帖如果不对,
请老师给以批评和指导!
谢谢老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0-2-3 05:26:53 | 只看该作者
南山马上就到,请你不必挂念。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0-2-3 05:26:49 | 只看该作者
楼主老师,
学生多有冒犯敬请原谅!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0-2-3 05:26:45 | 只看该作者
不要说中国统一台湾,
应该说两岸复归统一!
因为中国的主权没有***,
台湾一直都是中国的一部分!
海峡两岸只是治权分离,
因此和平统一就是两岸治权复归统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0-2-3 05:26:4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看到有人扔我鸡蛋。
不尊敬老师可是要教鞭伺候的哦!
主动承认,深刻检讨,我会视情况免于处罚滴!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小黑屋|中国海外利益研究网|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 京ICP备12023743号  

GMT+8, 2025-7-29 00:06 , Processed in 0.078125 second(s), 2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