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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該恢復東吳大學之尊嚴與名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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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3 02:02: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們應該恢復東吳大學之尊嚴與名號fficeffice" />
有人勸我就這次烏魯木齊暴力事件談論一番,我立即給予拒絕,小老百姓議論國家大事幹嘛?也許自己以為出謀劃策,為國分憂,為民立命,但保安人員卻以為你揭瘡疤,別有居心…..。當年民主黨派與許多知識份子,基於善意與真誠,提了許多很好,很有智慧及全局性的看法。毛氏不但不感謝,翻手一個陽謀,毫無道理打擊全國五十幾萬高級知識份子與民主人士,這一個打擊就是二十年,直弄得他們家破人亡,老弱病殘,窮愁聊倒。
南方網〔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一文,就報導許多傑出東吳人的悲慘遭遇,文章說到:
“这是一本有史以来中国最大的英汉英美法词典,460多万字,所收词条已达到4.5万多个,是日本出版的《英美法词典》的3倍。
词典的最后校样已经完成。在没有政府支持,没有经济资助,没有鲜花和掌声,甚至连正规办公室都没有的情况下,两代学人在默默无闻中历经九载寒暑的呕心沥血之作,终于接近了尾声。“
“这本书后面,有一群几乎被人们遗忘的老人。这是一些响亮的名字,一些在1949年以前就已成为法学权威的前辈名宿———
盛振为,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东吴大学前校长兼法学院院长;
周木丹,比利时鲁汶大学1934年法学博士;卢峻,美国哈佛大学1933年法学博士;王名扬,法国巴黎大学1953年法学博士;蔡晋,东吴大学1933年法学士;许之森,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卢绳祖,东吴大学1934年法学士;徐开墅,东吴大学1940年法学士;王毓骅,美国印地安那大学1949年法学博士; 俞伟奕,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郭念祖,东吴大学1946年法学士;陈忠诚,东吴大学1947年法学士;周承文,东吴大学1944年法学士;高文彬,东吴大学1945年法学士;……这行名单还可以开列很长,他们几乎全是东吴大学法学院毕业生“
該文還說:“从1930年代到1990年代,国际法院一共有过6位中国籍法官,从顾维钧开始,一直到1997年的联合国前南国际刑事法庭法官李浩培,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该校校史上最值得夸耀的一段是在1946年:东京审判采用的是英美法程序,由于一时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当时的国民党政府急了,最后,蒋介石点名从东吴大学要人,其结果是———中国赴远东军事法庭的法官、检察官、顾问等人,几乎全部来自该校。“
對如此奮戰不懈,為人間立正氣,為國家爭光榮,為中華民族爭尊嚴的人文表率,國家瑰寶,毛氏給了他們鮮花了嗎?給了他們掌聲了嗎?頒發勳章給他們了嗎?說過一聲謝謝了嗎?
沒有!完全的沒有!徹底的沒有!根本的沒有!
沒有就沒有吧!讀聖賢書所為何事?見義勇為,功成而退,也足慰平生,無愧所學了。可是毛氏偏要顛倒人間,偏要倒行逆施,首先把東吳大學這樣對國家有重大貢獻的名校拆散了。拆散了還不解恨,還要把東吳大學的名號整體消滅,建立了所謂“蘇州大學”。我真搞不懂做為一農民的兒子,一個來自純樸農村的農家子弟,為什麼對東吳大學有那麼大的恨!更可怕.可悲.可哀的是,這個恨還不止於東吳大學這個學術殿堂,更還延及學術殿堂裡優秀的子民。
據南方網的文章繼續報導說:
「“1949年后,他们中留在大陆的,却几乎都做着与法律无关的事:英语教师,或者劳改犯———对师生而言,与东吴法学院的关系成了一种罪过。在1957年‘反右运动’,以及‘**’期间,很多校友遭到****。”(引自《培养中国的近代法律家———东吴法学院》,第293页,康雅信著) 」
“周木丹,年过九旬,被当今法学界喻为“罗马法活词典”。1929年受胡适推荐,留学比利时,成为1949年前获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学位的5个中国人之一。“
“如此一位法学大家,薛波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竟生活在那样的环境里:上海南昌路282号,一栋破旧的两层小楼房。楼道阴暗,木质楼板年久失修,走上去吱吱作响,墙角到处是蜘蛛网。”
“在哈佛大学博士卢峻先生家里,惟一的电器是部巴掌大的电扇,12元钱买的。90多岁的卢峻一目失明,戴着用旧信封糊住一边的眼镜,蜷缩在被子里。有病了,不敢去医院,也吃不起药。谁能想到,这位早已卧床不起的清瘦老人,居然是直到去世《哈佛法学评论》都每期给他寄样刊的大学者,中国仅有的几个哈佛法学博士之一,前中央大学法学院院长。”
“盛振为,东吴大学首任华人教务长及后来的法学院长,曾著有《证据法学》、《英美法的审判制》等。后被打成“反革命”,被判处在甘肃劳改10年,后因宋庆龄说情,6年后才被释放。到了1980年代,平反。“
“高文彬,81岁,曾任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翻译、中国检察官秘书,当年他从卷帙浩繁的资料中找出了证据,将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这两名原可能逃脱罪责的战犯送上绞架。1952年后高先生被打成“反革命”,在鄱阳湖修大堤,一修就是28年,每天挑土几十趟,累得连早晨上工的击锣声都听不见。1980年代初获得平反,有关方面要给他补偿损失,他说:“我人生中最好的时光,能用钱补回来吗?”最后他没要。“
俞伟奕,…周承文,…王毓骅,…徐开墅,…
「“他们是无辜的。”2002年10月上旬的一天,在中国政法大学那间小小的词典编辑部里,《君主论》等名著的中译者———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潘汉典先生对记者说。他今年81岁了,也是东吴大学毕业生中不多的从事法律教育的幸运者,他因接触苏联法律较早,幸而躲过了那场灾难。 潘先生谈到动情处,他甚至落泪了,为他那些受难的师长和系友。」
如此的學識深厚,如此之勤勉奮鬥,毛氏之報施善人竟何如哉!這樣的冤.這樣的曲.這樣的沒道理,能不令人哀憐痛哭麼?老天啊!為何降此災星為害中國!
這些都過去了嗎?這些都撥亂反正復歸常道了嗎?我看還沒有。固然死者不能復生,再有深情歉意又能如何?但是我們至少有一件事可做,就是恢復東吳大學這個學術殿堂的名譽與尊嚴,將“蘇州大學”改回東吳大學之原名。既以抹去毛氏錯誤的遺產,也用以表示國家對東吳大學的肯定與接納。更且在國家和平統一的戰略方針指導下,加強兩岸東吳大學的親近與合作,用作兩岸學術界雙贏共利的一個試點,不也是很有意義麼?當前行政院長劉兆玄,正也是前東吳大學校長,我期待他能運用閣揆的聲威,幫助東吳大學恢復名譽。之後兩岸東吳人一家親,擁有同一個校名,共同舉辦同一個校慶,一起唱著同一首校歌,信仰同一個校訓【養天地正氣.法古今完人】,這該是多美多好啊!….。
我期待,我禱告,我祝願,兩岸東吳人一起努力,重建一個共有的東吳情,東吳夢。重新以健康光明的心眼看東吳,看自己,看國家。兩岸攜手,共同建設我們的家園,共同呼喚一個有義有愛的中國夢….!
孔子2560年7月15日[09]  皮介行 寫於 光文講堂
◎   本文大量引用〔被遗忘30年的法律精英〕一文.敬向南方网  万静波 吴晨光 谢春雷等人致謝。
◎   本文作者為東吳大學72級畢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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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3 02:03:52 | 只看该作者
反对恢复!!!!

这恢复那恢复,干脆恢复皇帝之制吧,那最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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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3 02:03:46 | 只看该作者
============
来,我好好地给你上一课!
中国高校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审批,你知道吗?
你的那个岛,有个“东吴大学”,在哪注册的?有人说在苏州恢复一个“东吴大学”,什么意思?

“+++国”受委屈的岛民们,要恢复就尽管在你的岛上恢复,要扯淡,别扯上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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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3 02:03:41 | 只看该作者
这就是无知而狂热的代价。国家蒙受了多少损失?!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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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3 02:03:33 | 只看该作者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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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3 02:03:29 | 只看该作者
啊! 你對象錯了,不是對我。

知錯認錯,行! 讚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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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3 02:03:23 | 只看该作者
很高興你拒絕無限上綱。

請說說"恢复“东吴大学”的名号"與"恢復中華民國名號"之間有何關係?

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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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3 02:03:18 | 只看该作者
你好!
你如查找国务院,教育部和江苏省政府对该校改名的有关批文,请上有关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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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3 02:03:13 | 只看该作者
哦。。。
道歉。。。收回刚才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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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3 02:03:07 | 只看该作者
======
阁下,我无限上纲了吗?扯到其他了吗?“东吴大学”是否在中国教育部注册过吗?

是谁扯出恢复“东吴大学”的名号的淡?

法学"精英”们还是好好研究台湾省的地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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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3 02:03:03 | 只看该作者
你好!

全文只有~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改办为苏州大学。经教育部和江苏省省政府批准~這兩句與改名有關。

請問大陸有官方(如會議記錄或改名程序等)能說明改名的歷史資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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