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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非马】两岸宪法是一个中国前提下的不完整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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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23:05: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白马非马】,白马是马,黑马也是马,

是马不一定就是白马,也不一定就是黑马!

两岸宪法是一个中国前提下的不完整宪法!

只有你是中国人!那还要什么复归统一的问题?

大陆是中国人,台湾也是堂堂正正的中国人!

国际法公认1945年日本投降后台湾主权已经回归+++国主权,也就是中国主权的法律范畴!

非要说台湾的+++国一中宪法不合法,那谁能凭借什么维系台湾不是属于中国领土的主权地位呢!?

这就是我们的不可行推理法!?

因此可以肯定地说,

没有中华×国的一中宪法维系台湾的社会法律秩序,

就没有台湾人民作为当家作主中国人的一切权利!

两岸的现状是内战以前中国一部宪法的延续,也是内战造成的两部不完整宪法维持着一个中国共同体的现状,

尚若没有这样互相包涵的一中宪法,那就无法形成九二共识和一个中国的法律框架。

没有法律授权,也就没有当今的两岸政府,

宪法的社会基础来自中国宪法的历史地延续和战争法与国际法有关内战交战团体的法律规则。
附件
董必武签字.jpg (57.46 KB)
2009-6-18 18:45

2758号文件.jpg (85.78 KB)
2009-6-18 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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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2 23:06:3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你南山能在美国和俄罗斯找到一个和你一样认为自己国家立的法不是法,联合国立的法才是法的人!!本舰长以后就不见你一回臭你一回!!!你能找到一个美国和俄罗斯的公民说:在1945年联合国前,我们美国【或俄罗斯】根本就不是个国!!本舰长就向你道歉!! 你说我是当代袁世凯,提醒你:袁世凯当皇帝就象他当总统那样也是全体拥戴才当的!!!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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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2 23:06:32 | 只看该作者
美国最初建立起来的模式是十三部相对独立的宪法


美国最初建立起来的模式是十三部相对独立的宪法。

当代欧洲各国各地区以及从苏联解体分离出来的新国体政体会选择一体化的宪法多重组合框架?

因为他们最初只是为了经济利益理性选择最有利因素而得到的必然结果。

这就是【主权有限让渡】,

两岸关系是内战权力博弈和对峙的结果,这个两岸关系的框架不是水池调水的单一制框架问题。

而是一个由国内和国际双层博弈的社会经济结构和未来的政治结构,

即首先是国内大陆地区和台湾地区在经济利益互相结合相辅相成的博弈结果,必然走向合纵联合的整合之路。

合纵是指北京和台北,以及未来预设的外蒙三重合一的组合结构。

然后是国际舞台上不对称并驾齐驱多管齐下共创多赢的利益整合。

国家间的全球化,主要集中在经济全球化和对外关系的全球化。

这里面包含了一种“法人政府”的决定性因素,和“事实政府"重要作用的经济和平发展实力硬博弈和建构同心同国和谐社会软实力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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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2 23:06:27 | 只看该作者
南山一面高喊毛**共产党万岁万万岁;一面却又拼命否认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的合法性。---------好像只有那美国和苏俄高兴理就理,不高兴理就不理的联合国的法才是法。中国人立的法不是法!!你南山还是中国人吗??? 活脱脱一个洋奴!!!! -------------某种程度上说:联合国只是个虚设的机构!!实际是各国联络集合处!!。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实际意义上的国!!!他有宪法吗??他有总统吗??他有议会吗??他有民众直接参加的总统选举吗??他有震慑全球的武装力量吗???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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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2 23:06:22 | 只看该作者
台湾1945年光复时当时的+++国是合法的,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所谓在台湾的“+++国”就是个非法的伪政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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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2 23:06:18 | 只看该作者
南山先生 一个国家可以有两个宪法吗 国际法靠什么机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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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2 23:06:15 | 只看该作者
谁当家的问题在1971年的2758号文件已经解决了


同心同国,

共建家园。

不存在谁当家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当家是法人代表,这是很清楚的国际法谁来代表一个中国的代表权问题。


附件
DSC08924.JPG (1.7 MB)
2009-6-19 0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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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2 23:06:09 | 只看该作者
同心同国,共建家园..

并没有解决谁当家的问题。。。

干脆点,什么都不要提。。

先是各干各的,以后事以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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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2 23:06:00 | 只看该作者
勇于深入实践,勇于解放思想,敢于试验,大胆创新


两岸在一中宪法前提下,终止内战,

签定和平发展,同心同国,共建家园,

振兴中华的永久统合实现共和的百年大计!

×××同志在南巡深圳和蛇口工业区时,告诫我们说:

“没有一点闯的精神,就走不出一条好路。

谁敢说始终代表,一开始就自以为是,认为百分之百正确,

没那回事,谁敢说这样的话!?

我从来没有那么认为。

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人民是要看实践。

要勇于深入实践,勇于解放思想,敢于试验,大胆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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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2 23:05:55 | 只看该作者
按照依法治国和平发展方略办事,先经济后政治


 

 
   















坚持依法治国方略,

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

牢牢把握党中央制定的十六字方针,

坚持两岸一中,和平发展,共建家园,振兴中华!

就是最大的政治,最务实的爱国,最现实的统合之道!

附件
0408E759.jpeg (159.69 KB)
2009-6-18 22:02, 下载次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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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2 23:05:50 | 只看该作者
您的意思是,先把统一放一放,先由台湾闹一闹。。。

是这意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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