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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学者:开创两岸共有的经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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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11:1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陆学者:开创两岸共有的经济模式
http://cn.chinareviewnews.com/doc/1009/8/7/4/100987471.html?coluid=7&kindid=0&docid=100987471&mdate=061008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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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2 11:18:13 | 只看该作者
面向未来;
捐弃前嫌;
密切合作;
携手共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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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2-2 11:18:10 | 只看该作者
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的前景
  
  建立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这一趋势是不可阻挡的。当今,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世界经济发展的一个明显趋势,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或地区能隔绝于这一趋势之外。中国大陆这个拥有13亿人口的巨大新兴市场和生产基地,已经越来越受到世界范围的关注,台湾若是忽视这一点或是将政治分歧置于经济利益至上,将可能极大影响台湾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当下全球经济危机的情况下,大陆已被视为“全球经济最后基石”,英国外交大臣米利班德更公开宣称,“世界经济的答案在中国”。很多国家都在全力抢攻大陆内需市场的商机。台湾如果不与大陆加强经济合作,则可能使台商坐失许多机会,这不仅不利于台湾摆脱经济衰退,而且可能使台湾产品在大陆市场的占有率继续降低,倘若台湾失去大陆这个最大的市场,也必将影响其在整个世界市场的表现。从大陆方面来说,也不希望看到台湾经济受到世界经济危机的巨大冲击,不希望看到台湾经济处于颓势,而是希望通过两岸合作,提升台湾经济的竞争力,促进台湾经济乃至整个两岸经济的健康发展。

  同时,也应该看到,建立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的困难还是很大的。台湾有极少数人士受敌对意识的影响,不希望看到两岸有过密的联系与交往,因此几乎对两岸间任何的经济交流或合作都持反对态度,不仅反对两岸三通,甚至还反对开放大陆游客赴台湾旅游,对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更是极力反对。还有很多民众由于对两岸经济合作的内容不瞭解,而担心自身利益受到冲击,从而对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心存顾虑。因此,对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建立一定要慎重,要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让台湾百姓切实看到两岸经济合作给其带来的好处,从中得到实惠,这样才有助于合作机制的平稳建立。

  注:

  1 吴新明:《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议的台前幕后》,《世界知识》,2009(6)。
  2《欧洲与中国文化创意产业发展》http:com/cul/whzh/culchangye/200807/34541.html。
  3 吴敬琏:《中国增长模式抉择》,上海世纪股份有限公司远东出版社2006年版,第14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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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2-2 11:18:05 | 只看该作者
(7)有利于完善大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体系

  两岸间的经济合作本身是大陆对外开放的组成部分,由于两岸间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要大于一般的经济合作,所以这些合作要落到实处,就可能需要大陆相关的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措施与之配合,需要大陆将扩大对外开放与深化对内改革相结合。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曾指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关键的关键,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有限和有效的政府。”3而政府改革的实质是政府的自我革命,自我革命往往是比较困难的,会受到旧体制内维护既有权力和利益的“分利集团”的阻挠。只有当一定的外力出现时,才容易打破“分利集团”的阻挠,推进政府的自我革命。两岸深层次的经济合作恰恰是一重要的外力,有利于推进大陆相关的改革。从这个意义上说,两岸经济合作的有关内容及其相关的配套措施是大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其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

  从更长的历史时段来看,上个世纪孙中山先生创建的中国国民党以及中国***的组建都是中华民族为探寻民族独立、富强的道路而作出的努力和尝试。1949年两岸分离以来,台湾深受日本、美国经济模式的影响;而大陆曾深受计划经济模式的影响,如果两岸在经济合作的过程中,能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智慧,借鉴两岸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那么有可能开创出两岸共有的 “经济模式”。那样将不仅有利于大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有利于实现100多年来无数中华儿女梦寐以求的实现国家繁荣、富强的理想,而且也将是中华民族对世界经济发展做出的一个巨大贡献。

  总之,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所以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在合作的内容、原则、定位、方式、深度、广度等方面都与一般的经济合作机制不尽相同。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也不仅仅是纯粹经济层面的合作,而是在经济合作中注入了中华文化的精髓,伴随着在中华文化基础上的共同价值观的形成,凝聚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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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2-2 11:18:01 | 只看该作者
(5)以建构两岸“命运共同体”为战略定位,全面深化合作关系

  **在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十三亿大陆同胞和两千三百万台湾同胞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中国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两岸息息相关、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显然,这样的战略定位是完全不同于各种类型的“伙伴关系”的。马英九先生最近提出,两岸应“同舟共济,相互扶持,深化合作,开创未来”。“命运共同体”与“同舟共济”有异曲同工之妙,这就决定了两岸的经济合作具有不同于其它经济合作的特点:

  其一,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为原则。但对于短期内只是有利于台湾经济提升竞争力和扩大发展空间、只是有利于台湾民众而对大陆没有利益甚至有些损失的事情,大陆同样会尽最大努力去做,并且一定努力做好。因为双方是“血脉相连的命运共同体”,是同一条“船”上的人,若在每一件事情上都能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实现“共荣”更好;若暂时只能使一方获得利益,那么一荣俱荣,也是应该努力去做的。

  其二,两岸经济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要大于一般的经济合作机制。除了欧盟外,世界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主要是通过政府之间签订区域经济合作协定,降低关税以及货物、资金、人员流动的障碍等为成员方的经济合作确立制度性规范,并依靠跨国公司的力量,根据市场原则在区域内实现贸易、投资等方面的经济合作。但是,对于提升台湾经济的竞争力、扩大其发展空间来说,对于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增进两岸人民的福祉来说,对于增进整个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来说,仅仅这些方面的合作是不够的,两岸还需要共同提高技术的自主创新性、共同开拓市场、形成自主品牌、制定共同标准等,这就需要双方全面加强产、官、学、研各方面的合作。

  (6)应加强两岸间中华文化的交流和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

  世界历史上任何一次大的经济发展或社会制度的变革,总是伴随着思想文化的变革。因为先进文化的形成和确立可以为科学技术革命、经济的发展,进而为制度的变迁奠定思想基础。所以,两岸通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弘扬,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交流,也将为经济合作机制注入文化因素,有利于双方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增进合作,使经济合作稳定、渐进地开展,从而为两岸经济的发展、制度的变迁、民族的振兴奠定基础。

  其中,尤其要加强文化创意产业的合作与共同发展,该产业被普遍看好是21世纪最具活力、最有前途的朝阳产业,是21世纪全球最有潜力的两个支柱产业之一(另一个是资讯产业)。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2008年的公报指出,创意产业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的经济领域之一,为经济增长提供了重要动力。创意经济研究的有关资料显示,2000年以来全世界创意经济每天创造220亿美元,并以5%的速度递增。在一些国家,增长的速度更快。2两岸的文化创意产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有较大的差距,因此,完全可以通过加强制度、政策等的协调和产业界的合作,在共同利用、挖掘中华文化资源的基础上,生产出优秀的文化创意产品,为两岸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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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0-2-2 11:17:57 | 只看该作者

两岸经济合作需进一步深化,才能结出累累硕果。
  
  (3)合作进程具有跨阶段交叉发展的特点

  目前,世界上区域经济一体化蔚为风潮,WTO成立以来,区域贸易协定的签订数量就已经超过了300个,大部分签署的都是自由贸易协定。其中,任何两个像两岸之间经济联系这么紧密的经济体都早已签订了区域贸易协定,建立了经济合作机制,这就说明两岸建立经济合作机制具有较好的基础和较高的起点。但是,两岸间由于多年的对立,在贸易、投资以及人员往来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合理的限制,经济关系还未实现正常化,这些限制也不是短期内一下子就可以取消的,要有一个过程。尽管如此,在过去几年,大陆方面单方面采取了若干惠及台湾农民的优惠措施,如对部分农产品实施“零关税”,这一举措一般是在“自由贸易区”阶段才可能实现的。

  这就说明了两岸间的经济合作机制进程可能不会是按照自由贸易区、关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一体化的惯常顺序循序发展;而是可能根据两岸政治经济的现实情况,在可以加快合作的方面就加快合作,短期不能加快合作的方面就予以放缓,可能出现上述不同阶段在不同产业、不同层面的杂糅,形成跨阶段交叉发展的状况。

  (4)在特定地区先行先试

  两岸间的政治、经济体制都不同,所以加强经济合作的很多做法应该慎重。为此,台湾当局表示,目前拟将特区列为ECFA谈判时的指定先行试点,除试行ECFA中互免关税项目外,也会就两岸点对点分工合作先做试行。大陆由于地区差异太大,且发展水准不均衡,两岸经济合作机制中的有关内容不可能在大陆全面实施,为此可以根据需要选定若干地区对有关政策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后再全面、深入地推进是非常必要的。

  因此,两岸分别建立特区,就有关合作内容进行试点,会有利于两岸合作稳妥地、逐步地开展,并且两岸还可以在适当的地方共建某些特区,以利于双方更好地合作并在合作中增加互信、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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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0-2-2 11:17:53 | 只看该作者
(1)两岸之间构建和平发展框架的重要内容

  两岸之间的关系并非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也非一般的国内关系,而是特殊的国内关系,是上个世纪40年代中后期中国内战遗留并延续的一个中国框架内的政治对立。去年以来,两岸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双方已经初步形成良性互动态势,两岸关系步入和平发展轨道。今后一个时期,两岸应共同构建和平发展的新框架,为两岸同胞谋福祉,为台海地区谋和平,维护中华民族的整体和长远利益。

  从经济方面说,两岸理应通过签订经济合作协定、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这是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的重要内涵之一。鉴于两岸的特殊关系,两岸间合作的政策、给予对方的待遇等方面便会具有自身的特色。例如,两岸间的合作可以执行“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政策;在一定条件下或一定范围内,双方可以彼此将对方的投资或大陆先将台湾的投资视为内资,给予内资待遇;可以视为内贸品,即给予零关税待遇的产品范围可以适当放宽;大陆可以给予台胞等同于大陆居民的公民待遇等。这些措施既能体现两岸特殊的国内关系,又能促进两岸商品、资金、人员等的交流,有利于两岸经济的共同发展。

  (2)应该“有利于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

  两岸之间签订经济合作协议,建立合作机制本身就是两岸参与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的组成部分,也为台湾提供了通过该合作机制走向国际的途径。但是,大陆并非希望借此“套死”台湾,并非希望将其作为“引君入瓮”的策略;相反,大陆希望在此基础上,通过有效的安排,在双方加强经济合作的过程中,探讨台湾地区与东盟及其他国家经济合作的恰当方式,至于用什么样的名义和途径来实现这一点还需要双方共同探讨。台湾绿营人士要求大陆政府在两岸签订ECFA的同时,也能允许台湾和东盟各国商谈签署FTA,正如尹启铭先生所说,这是附带条件或筹码去和大陆谈判,会使问题复杂化。与其提出这种不切实际的要求,不如根据目前双方的政治现实和经济现实,研究“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例如,可以先通过两岸的学者、专家先行探讨,这样可能会更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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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0-2-2 11:17:48 | 只看该作者
2002年1月,在纪念“江八点”7周年大会上,钱其琛副总理首次提出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构想。2005年4月“胡连会”国共两党达成的五项共同愿景中确立了“促进两岸经济全面交流,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目标。王毅主任2008年9月在第三届海西论坛上,指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的运作,既要立足于当前,也应着眼于长远;既要体现两岸经济的特点,又应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需要,从而逐渐构筑起长期稳定的、具有两岸特色的互利双赢总体框架。2008年12月31日**在讲话中指出:两岸可以签定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建立具有两岸特色的经济合作机制,以最大限度实现优势互补、互惠互利。

  马英九在竞选时提出萧万长几年前提出的“两岸共同市场”的概念,被绿营人士污为“一中市场”。马当选后放弃“两岸共同市场”,提出“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简称CECA,又被绿营人士刻意误导为CEPA;马英九和相关经济部门又放弃CECA,采用新概念ECFA,即“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定”。其实,两岸之间签订的经济合作协定无论是叫CECA还是ECFA,都是属于FTA的性质。因此,两岸间的经济合作协定叫什么名称并不重要。台湾“陆委会”提出的政策说明指出,未来可能纳入ECFA的经济合作专案可以涵盖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保障、避免双重课税、商品检验检疫、智财权保护、贸易投资便 捷化、防卫措施及争端解决机制等,但确切内容及协商的时程、目标等仍有待两岸协商决定。其中,石化、机械、汽车零元件等,都可以纳入“早期收获计划”的协商范畴,优先进行关税减让谈判,这些专案都是比较常规的内容。两岸间的经济合作协定是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两岸间的经济合作协定与两岸间整个经济合作机制一样,在具体内容、协商原则、执行方式等方面会有不同于其他经济合作机制的特点。

  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的特点
  
  为深入瞭解与其他FTA不同的特点,我们可以先看一下**的有关论述。他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布三十周年的讲话中说:“建立更加紧密的两岸经济合作机制进程,有利于台湾经济提升竞争力和扩大发展空间,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发展,有利于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机制相衔接的可行途径。”王毅在接受电视采访时,也指出:只要有利于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有利于为两岸同胞谋福祉,有利于两岸经济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缓解台湾目前暂时的经济困难,我们都会持积极态度。这些态度在某种程度上都可以看作是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的特色所在,在此基础上,我们认为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应该具有以下显着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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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0-2-2 11:17:45 | 只看该作者
大陆学者:开创两岸共有的经济模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10 00:10:36  



两岸特色合作机制,反映了两岸关系的特征。
  中评社香港6月10日电/《中国评论》月刊六月号刊登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刘震涛教授、清华大学台湾研究所博士后王花蕾的文章《两岸特色经济合作机制:特点与前景》。文章认为:“两岸间的经济合作协议与两岸间整个经济合作机制一样,在具体内容、协商原则、执行方式等方面会有不同于其它经济合作机制的特点。如果两岸在经济合作的过程中,能充分发挥中华民族的智慧,借鉴两岸经济建设中的经验、教训,那么有可能开创出两岸共有的‘经济模式’。”文章内容如下:
   
  建立经济合作机制符合两岸的需要
    
  自1992年台湾正式开放企业赴大陆投资以来,两岸经济关系日益密切。大陆已成为台湾最主要的对外投资地,是台商在海外的主要生产基地,是台湾最大的出口市场、最大贸易伙伴、最大顺差来源地。台湾每年出口到大陆的产品占其出口总额的4成,贡献经济成长率约达3/4。同时,台湾是中国大陆第7大贸易伙伴、第9大出口市场、第5大进口来源地。因此,签订经济合作协定,建立经济合作机制,是两岸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签订ECFA、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是避免台湾在亚洲区域经济合作中被边缘化的需要。从2010年元旦起,中国——东盟自贸区(10+1)将建立,2012年中日韩与东盟自由贸易区(10+3)也将建立。届时,贸易区内的货物将陆续降为零关税,而贸易区外的货物将被课以6.5%-14.9%的进口关税,这将使台湾相关业界受到巨大冲击,使台湾在区域经济合作中被边缘化。通过与大陆签订ECFA,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可以减缓对台湾经济的这一冲击,在此基础上,共同探讨“两岸经济共同发展同亚太区域经济合作相衔接的可行途径”,以利于台湾经济更好地融入亚太区域经济合作中。

  签订ECFA、建立两岸经济合作机制有利于两岸,尤其是有利于台湾更好地应对当前的经济危机。受金融危机影响,自去年9月以来,台主要经济指标均出现严重下滑,今年形势更加严峻,增长率为-2.97%,创台湾40年来最大衰退纪录。1为此,马英九指出:台湾已经到了一个没有办法不面对的地步,与中国大陆谈ECFA是“势所必至、理所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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