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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岸一中宪法基础上务实谋合求同存异创造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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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09:23: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两岸一中宪法基础上务实谋合求同存异创造双赢
在两岸一中宪法基础上,务实求真,求同存异,合纵联合,创造双赢

南山曾於5月19日特别精心制作了两幅贺匾用电子邮件发送过去。
其中有两句话:“见贤思齐”,“胜在先机”。我想其中不言之中,既看到了“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也抱有期待马英九“淡兮其若海”,“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这也是另一幅贺匾“海”字的内涵之一。

高雄市长陈菊正在大陆京沪两地进行正式访问和推介2009高雄世运会的活动。会晤北京市长郭金龙时公开提及“中央政府”和“马英九总统”,对此,引起两岸不同的反应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左传中有几段话:“以人从欲鲜济,以欲从人则可”。“见可而进,知难而退”;“量力而动,其过鲜矣”。这些话真是“知易行难”,讲起来都知道,关键时刻,权衡轻重缓急,洞察治乱兴衰之道,就不容易啦!陈菊此言既出是显示她的一箭双雕的才气,不失时机地表现了台湾意愿的勇气。也许正因为这一小步,推动了两岸多元政治关系的结构性调整的整合。看起来大陆台湾,共为一中宪法,内战至今,隔海相望,天各一方,各持己见,各自为政,各为其主,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才与才角统难容”。陈菊提出的这些问题,还有世运会潜在的旗帜问题,维护主权的“白马非马”诌论问题等等,就是我们绕不过去的近忧之患。天下分久必合,合则两利,斗则皆输,合纵之势比人强。登高望远,海纳百川,同心同国,和平发展,共建家园,振兴中华,识时务者为俊杰。正是“智与智逢心必合”。

为什么呢?

首先,决定两岸关系前途和命运的是根基在社会基层,动力在于全体人民。连战先生说的好:“我们都是有心人。什么心?与人民同心,与时代同步,这就是我们的基本理念。”两岸同胞都是中华儿女,同为炎黄子孙,有着割不断的血脉联系和文化渊源,两岸人民要往来、要交流、要合作是谁也无法抹去的共同心愿,牢牢把握两岸一中,携手同心,和平发展,共建家园的大方向,已经成为任何势力都不能阻挡的历史潮流。两岸关系走上正确轨道,不仅给两岸同胞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也得到两岸民众越来越广泛的支持。任何事业都离不开民众的参与,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智慧和力量,倘若没有明确的共同奋斗目标,这种智慧和力量是一盘散沙无法发挥作用的。两岸关系的最后决定权在全体人民,所以我们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两岸人民向前看!这就是两岸携手同心的目的。ffice src="http://bbs.huanqiu.com/images/smilies/default/shocked.gif" border=0 smilieid="6">ffice" />fficeffice" />

其次,扩大民间交流,加强两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这是在两岸关系上推陈出新,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国家之本在于人民,在于建设,在于不断提升全社会适应时代发展所需要的综合素质。这就包含了提升国家的硬实力和软实力的综合素质,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社会文明的综合素质,提高市场经济和法治环境建设的综合素质。让人民来参与国家和监督政府,这就是人民主权的实现。

再次,两岸国家主权定位具有异质并存的同一性。
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废除了封建帝制,创立了+++国。但是,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为了建立一个独立的统一的民主主义的共和国,开始在三民主义旗帜下试行民主宪政体制和国家权力配置的社会实践,这也是个向东西方制度学习和照搬社会政治理论的认识过程。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和1919年的’五四运动”在中国产生了巨大的作用。中国迎来了反对封建军阀和法西斯独*统治的斗争,也势必激起人民的反抗,重新选择人民民主共和国道路。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在北京成立,中華民國南京政府退居台北,兩岸自此開啟了“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以及“誰是中國”與“誰代表中國”的主權之爭。同时,也出现了在联合国和国际组织中“誰是中國”,“誰代表中國”等国际法律和有关文件牽涉出来的問題。

根据国际法的角度来讲【谁是中国】,1945年19月参加联合国成立大会签署联合国**文件的十名全权代表登记生效的【+++国】包括的完整领土,主权和全体中国人民,就是中国法人。按照联合国组织的职权规则,只有联合国安理会大会才有权决定会员国的除名,变更,注销,以及接受新会员的问题。关于中国在联合国组织中的主权国家法人定位,从来没有变更和除名等变化,这也是联合国的法律绝对保留原则。一个中国是联合国一贯的原则。

另外,关于“谁代表中国”的问题,这是联合国大会的职权范围。根据联合国大会2758号文件,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唯一合法代表中国的权利,驱逐(取代了)蒋介石当局的代表。这就是联合国对中国代表权的相对保留原则。换句话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就是代表中国唯一的法人政府。从国际法的国家和政府的关系来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国的延续。不是【国家的继承】,不是【新的国家】,不是【国家***】出的另外一个中国,而是中国政府的继承关系。2758号文件是解决两个主张代表国家主权的政府,谁具有代表国家唯一法人政府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反过来说,政府不能自己给自己授权,只能是法律给政府授权。那么,法人政府和一般政府,对于政府行为的职权有没有自由处分权?没有。对于政府来说,法律授予你才有,法律没有授予你的你就没有,法律禁止的事情都不能去做。在一中宪法之下,就是两岸一个中国的政策,而没有***国家的政策。在一个中国没有***的情况下,应该先易后难,先经济后政治。循循渐进地,探讨一些彼此敏感的争议性话题。例如,中央,政府,总统称谓,法人政府的责任,义务,分权,不作为,监督,问责,以及中华台北政府的定位等等问题,这些都可以在一个中国前提下政治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海基会和海协会的协商来解决。即便一时一事解决不了,可以搁置争议,从长计议,也不要因此恼羞成怒,前功尽弃,因噎废食。

关键一点是认同中国的国家同一性原则。这一点就是【两岸一中,同心同国】原则。

【待续】
附件
马不停蹄.jpg (96.92 KB)
2009-5-23 23:19

大海对M19的情怀.jpg (86.85 KB)
2009-5-23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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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2 09:24:24 | 只看该作者
实践出真知,法律和宪法优先是我们依法治国的态度

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我们社会的客观存在,
而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我们的意识,
检验我们的意识和思想产品的正确与否!
从来的哲学家和空头的理论家只是各式各样地说明世界,

但实践出真知,唯有坚持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

对两岸人民的根本利益认真负责的态度,

坚持不懈的奋斗精神,才能够实事求是,

能动果敢地沿着两岸一中,和解和平,合纵联合的方向,

化独促合,走向【同心同国,和平发展,共建家园,振兴中华】的康庄大道。

历史发展表明:真理只有一个,而究竟谁能发现客观的社会真理,

不依靠主观的夸张,而依靠实实在在的社会实践。

只有两岸千千万万人民和平发展,

共建家园的社会建设实践,

才是检验我们以新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唯一标准。

这就是王毅同志说的,两岸和平发展的根基在民间,动力在于人民。

“改变观念、求同存异、谋求双赢”,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

我们一直在改变观念,与时共进,跟进时代的潮流、

符合历史前进的方向,顺应老百姓的需求。

我们也认可要改变观念,但是改变观念是为了两岸之间求更多的同,存更少的异。

改变观念是我们的“同”愈来愈多、“异”愈来愈少,

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谋求双赢,携手抓住难得历史机遇,

使中华民族能够在世界上占领一个立足之地。

附件
王毅与时俱进.jpg (159.69 KB)
2009-5-24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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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2 09:24:2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闻凡兄并不会轻易上我大师兄的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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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2 09:24:16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在两岸一中的理念上推进2岸和平统一进程.宪法的基础上我不是很赞成,因为现在2岸根本没有统一的宪法,所以根本也不能用各自的宪法去强加给别人各自的法律理念.这也就是为什么1个中国,2岸为什么同意各自表诉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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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2 09:24:12 | 只看该作者
这并不是什么创新,马英九走不到这一步,
因为他意识不到两岸的未来是由两岸全体中国人共同决定的
文章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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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2 09:24:07 | 只看该作者
中央政策英明果断,成效斐然,利在当前,功在千秋!


闻凡说的有道理。中央对台政策英明果断,

成效斐然,举世瞩目。利在当前,功在千秋!

中央政策就是【两岸一中,携手同心,共建家园,振兴中华】!

这就是和谐社会,以民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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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jpg (161.97 KB)
2009-5-24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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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2 09:24:03 | 只看该作者
鼓励楼主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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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2 09:23:59 | 只看该作者
实不明则名不正,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
匹夫言楼
“一个中国之同心同国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就是要前瞻的眼光。
==================================
【一个中国的命运共同体】就是两岸社会目标同一性的整体性原则。

首先,整体性原则。强调一个中国的本来性质是完整的生命共同体,由于内部客观存在两个相对独立的国共两党所领导的政权,重庆政府和延安政府同属于一个中国。

其次,单一制原则的流产。由于不能接受政治协商达成的【双十协议】共同组成“联合政府”,而爆发了国共内战,产生了政权的更迭,延安政府推翻了南京政府,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蒋介石政府退居台湾成立了+++国台北政府。

再次,应运而生的新中国是政府的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按照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而成立的具有合法继承+++国南京政府的性质,+++国台北政府由于战败退守台湾也延续了+++国的一中宪法,并继续维持其法律秩序的政府权力的配置功能。因此还保持STATE的政治结构。也就是说在一个完整的国家整体系统中有两个主张有权代表一个中国的政体(国家权力配置不完整的政府)。

隔海相望,相反相成。谁也没有吃掉谁。六十年来,中国处于两个政府异质并存与同一国家生命共同体之中,并产生了各自不同的社会发展道路。

最后,殊途同归,相辅相成。改革开放和两岸实现大三通的整合初步实现了,两岸一中,共建家园,和平发展,同心同国(一*中*共表)的国家整体形象。

这就是前瞻“一个中国的生命共同体”的内涵,如同孙中山在其临终遗嘱里所说的“积四十年之经验”一样,得到了一个相同的结论,即是:深知欲达到胜利。“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伟大的事业,但是直到现在我们还有很长的距离,我们面前还有很多的障碍和困难,“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这正是激励我们知难而进,迎头赶上,振兴中华的矢志不移的巨大动力。我们为了这些共同的社会目标,正在不断学习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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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2 09:23:54 | 只看该作者
南山老头的脸皮都城墙都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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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2 09:23:51 | 只看该作者
[B]“一个中国之同心同国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就是要前瞻的
新华,两岸的【匹夫言】楼
“一个中国之同心同国命运共同体”的内涵就是要前瞻的眼光。
==================================
【一个中国的命运共同体】就是两岸社会目标同一性的整体性原则。

首先,整体性原则。强调一个中国的本来性质是完整的生命共同体,由于内部客观存在两个相对独立的国共两党所领导的政权,重庆政府和延安政府同属于一个中国。

其次,单一制原则的流产。由于不能接受政治协商达成的【双十协议】共同组成“联合政府”,而爆发了国共内战,产生了政权的更迭,延安政府推翻了南京政府,成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蒋介石政府退居台湾成立了+++国台北政府。

再次,应运而生的新中国是政府的延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按照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而成立的具有合法继承+++国南京政府的性质,+++国台北政府由于战败退守台湾也延续了+++国的一中宪法,并继续维持其法律秩序的政府权力的配置功能。因此还保持STATE的政治结构。也就是说在一个完整的国家整体系统中有两个主张有权代表一个中国的政体(国家权力配置不完整的政府)。

隔海相望,相反相成。谁也没有吃掉谁。六十年来,中国处于两个政府异质并存与同一国家生命共同体之中,并产生了各自不同的社会发展道路。

最后,殊途同归,相辅相成。改革开放和两岸实现大三通的整合初步实现了,两岸一中,共建家园,和平发展,同心同国(一*中*共表)的国家整体形象。

这就是前瞻“一个中国的生命共同体”的内涵,如同孙中山在其临终遗嘱里所说的“积四十年之经验”一样,得到了一个相同的结论,即是:深知欲达到胜利。“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

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伟大的事业,但是直到现在我们还有很长的距离,我们面前还有很多的障碍和困难,“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这正是激励我们知难而进,迎头赶上,振兴中华的矢志不移的巨大动力。我们为了这些共同的社会目标,正在不断学习和努力。[/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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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2 09:23:46 | 只看该作者
先有这样的创意。创意是创新的重要部分!


如果能向这方面努力,何乐而不为呢!

先有这样的创意。创意是创新的重要部分!

然后促使马英九产生这样的创新,那就是水到渠成的软实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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