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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文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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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 08:12: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兩岸文字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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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嘉興在線]發帖,有版主一再要求以簡體字發,我是主張正簡通用的,當然也願意盡可能用簡體字發,或者可以吸引一些讀者。但是,一般回帖就不再進行轉換,因為我用台灣注音體系打字,一打就是正體字,時時處處轉換,十分麻煩。我想任何心存忠恕的人,應該都可以理解與接納吧!
此外,我也得偶而以正體字貼文,其理由如下:
1.     我相信一個文明國家,一個文明社會,一個文明人,都會接納一個基本準則,也就是尊重一個人出生的尊嚴。他身體.面貌.膚色.性別的尊嚴,這是天生不可改變的,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天生的東西,受到他人的嘲笑.奚落與否定。與此相關的還有出生地的尊嚴,說父母親語言的尊嚴,使用民族文字的尊嚴。中國正體字就是父母教我的字,是我最先學習,也是最鍾愛的字。在我有生之年,我不會放棄這個字,也堅決反對有人踐踏並廢除這個字。大陸是中國,台灣也是中國,為什麼台灣的正體字,不是合法的中國字?為什麼我不能使用父母教我的字,來表達我的思想與感情?
2.     《台灣通史》作者連橫[即前國民黨主席連戰之祖父] ,說過“欲亡其國,先亡其史”。顧亭林說過文化之亡是謂“亡天下”。今天中國史沒有亡,中國文化也沒有亡,但是我們面對的卻是一個***的中國,一個***的中國史,一個***的中國文字系統。一個儒者,一個讀書人,基於民胞物與,憂樂天下的情懷,該如何面對這麼一個***的中國呢?**中央確立和平統一的方針,是明哲而溫馨的,馬英九當選總統以來,兩岸關係迅速解凍,實現大三通,還簽署其他協議,拉近彼此距離,這應該是全體中國人都樂見樂聞的成就。最近大陸有關單位在廈門召開海峽論壇,有數千位台灣各界人士參與,兩岸人士不設前題的互相友好交流,以此交流彼此的愛恨與心聲,交流他們的恐懼與期待,交流如何增加彼此的合作與福祉,這是兩岸***以來,最大規模最友好的交流會,令人感動!在這樣的交流中彼此簽名,彼此留言,誰也不會說對方的字不合法,不規範,不可以!
可以想像,如果依據和平統一的方案實現國家統一,中國正體與簡體字必須互相接納,必須都成為中國的官方文字。為了促成這一種可欲的,美麗溫馨的和平統一,我願意擔任一位先行使者,散播正體字的文章,期待大陸朋友盡早適應一個和平統一後的中國文字系統。
3.     中國正體字系統是中華先祖先民莊嚴的遺愛遺德,承載著中華精神與靈魂的深遠智慧,自秦末漢初形成以來,已經使用兩千多年,中經漢唐盛世與宋明理學,所累積的著作與文物,遍佈宇內,這是數十年簡體字系統無法取代的。要研究中華文化,要研究文物,不學習正體字是不行的。
4.     正體字在漢初形成後,迭有創造孳生,以更貼近生活與思維的更新。簡體字一味求簡化,隨意通假與改造,刻意限縮與減少中國字,使中國通用可用字大為減少。因為人的思維主要通過文字運行,文字的減少,同時限縮思考的廣度.深度與豐富度,既壓縮中國人心靈的空間以及聯想能力,同時影響中國文學描繪世界與心靈的精細貼切程度。這是很可遺憾的。
5.     意義遺失與變異的問題。因為簡體字的推行,使大部分中國青年喪失閱讀古書的能力,喪失進入祖先智慧寶庫的鑰匙,變得淺薄而高傲,這對中國和平崛起是很不利的。當然古書也可以化成簡體,但問題是在正體轉成簡體的過程,經常出現錯字;也有許多正體字沒有簡體,該如何辦?再有就是通假的問題,發與髮不分.松與鬆不分.面與麵不分.云與雲不分.乾.淦.干與幹不分.準與准不分….,讀起文言文就更加困難。同時濫行通假,也可使古文遺失若干文氣與文義。
在五四文化運動時候,許多人講了許多情緒話.極端話.偏執話,比如“野蠻”.“封建”.“裹腳布”.“為統治者服務”…等等情緒言語,就一筆抹煞古人的學術與著作,弄到後來竟演變成大量燒書及砸毀文物的浩劫,這實在是一個慘痛的教訓。中國文字拉丁化正是五四偏激思維推動的運動,弄到後來只剩下簡體字的半截子工程,還真是不幸中的萬幸!而這個拉丁化運動是靠當時槍桿強制推行的,海外及台灣中國人並無置喙之餘地,現在國家追求統一.富裕與強大,那麼海外及台灣中國人當然有權提出再議。這既是團結重建中華的必要,也是對歷史對文化負責的應有態度,不可以一次定萬年,不可以堅持己見,不容討論。現在兩岸親近,彼此交流的機會越來越多,此時既需要互相接納,也更需要互相尊重。如果台灣人到大陸,就一再被指稱我們用字違法,我們舉手投足都違法〔這比喻正體字是我們的手足〕,那請問我們該如何親近?如何做為一個有尊嚴的台灣人生活在大陸?
〔嘉興在線〕有位論壇元老“论文指导”指責我說“ 楼主只更是荒谬,多个网友几次要求你采用规范的简化汉字,你为什么一定要用繁体字呢,你难道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唱对台戏(该法有提倡使用规范汉字的要求)。….但你一直坚持违法用字,说白了,你是在干违法的事。”.「另外,我向论坛提一条建议,如果这楼主一直坚持采用繁体字发帖、跟帖,对于这样公然的违法行为,论坛管理当局可以“来一帖,删一帖”,绝对不能让违法的事情一直蛮干下去。」

乖乖弄的咚!這樣的大帽子扣在台灣人的頭上,你的意思是說台灣人到大陸就該受軍事管制嗎?你是說台灣人用中國祖先的字,用父母教我們的字,就是“堅持違法用字”嗎?這樣的廣送罪名,我們台灣人可是擔當不起的啊!
這位論壇元老還喝令我說“楼主睁大眼睛看清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這煌煌國家法令可真要壓死在下鄙人我了!但我一看這裡有一條“
第八条 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我想以當前的兩岸情況,以及基本司法判決的互相承認來看,台灣民族也是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台灣的法律以正體字為正當,也必受到大陸政府的尊重與保護。如此一來,一見正體字就刪,恐怕自己才違法吧!
台灣本省人老是以為他們早些從福建移到台灣,就是台灣土地的天然擁有者,要“外省豬滾回大陸去!”,這樣的山大王心態,是很可悲兼可鄙的!現在〔嘉興在線〕的元老也想效而法之,說是“来一帖,删一帖”!吁!可畏乎!可悲乎!天下國家之大,竟沒有外省人可以頂天立地生活的地方!外省人可真是生錯天堂投錯胎!悲夫!
孔子2560年5月20日[09]  皮介行 寫於光文講堂 時為馬英九就職一週年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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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2 08:13:33 | 只看该作者
看了版主的文章,我特意转载《风凰网》有关简体字的由来文章,供大家全面了解:
《民国的简体字~你见过吗?》
 本文链接 http://bbs.ifeng.com/viewthread.php?tid=3559087&extra=&page=2





  简体字 的 历史

  大陆简体字

  简体字是汉字演变的逻辑结果。汉字从甲骨文、金文变为篆书,再变为隶书、楷书,其总趋势就是从繁到简。隶书是篆书的简化,草书、行书又是隶书的简化,而简体字正是楷书的简化。楷书在魏晋时开始出现,而简体字已见于南北朝(4-6世纪)的碑刻,到隋唐时代简化字逐渐增多,在民间相当普遍,被称为“俗体字”。我们今天使用的许多简化字,在这时候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营”、“寿”、“尽”、“敌”、“继”、“烛”、“壮”、“齐”、“渊”、“娄”、“顾”、“献”、“变”、“灯”、“坟”、“驴”,等等。唐代颜元孙着《干禄字书》和王仁[日句]着《刊谬补缺切韵》,都收了极多的俗体字。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发明,简体字由碑刻和手写转到雕版印刷的书籍上,从而扩大了简体字的流行范围,数量大大增多。根据《宋元以来俗字谱》,宋元明清12种民间刻本中所用的简体字多达6240个,合为繁体字共1604个,平均每个繁体字有3.9个不同的简化字,与今天使用的简体字完全相同的有“实”、“宝”、“听”、“万”、“礼”、“旧”、“与”、“庄”、“梦”、“虽”、“医”、“阳”、“凤”、“声”、“义”、“乱”、“台”、“党”、“归”、“办”、“辞”、“断”、“罗”、“会”、“怜”、“怀”等等共达330多个。

  1909年,陆费逵在《教育杂志》创刊号上发表论文《普通教育应当采用俗体字》,这是历史上第一次公开提倡使用简体字。

  1922年,陆费逵又发表论文《整理汉字的意见》,建议采用已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并把其它笔画多的字也简化。

  1922年,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上提出《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得到陆基、黎逦酢顦溥_的联署。这是历史上有关简体字的第一个具体方案,主张把过去只在民间流行的简体字作为正体字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它提出的八种简化汉字的方法,实际上也就是现行简体字的产生依据,影响深远。

  1928年,胡怀琛出版《简易字说》,收简体字300多个。

  1930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出版刘复、李家瑞合编的《宋元以来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来简体字的发展情况。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出版国语筹备委员会编订的《国音常用字汇》,收入不少简体字,并指出:“现在应该把它(简体字)推行,使书写处于约易。”

  1934年,中国图书馆服务社出版杜定友的《简字标准字表》,收简体字353个。徐则敏在《论语半月刊》发表《550俗字表》。钱玄同在国语统一筹备委员会提出《搜集固有而较适用的简体字案》。

  1935年,钱玄同主持编成《简体字谱》草稿,收简体字2400多个。同年8月,国民党政府教育部采用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虽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毕竟是历史上由政府公布的第一个简体字表。也就是在这一年,上海文化界组织“手头字推行会”,发起推行“手头字(即简体字)”邉印?

  1936年10月,容庚的《简体字典》出版,收字达4445,基本上本自草书。同年11月,陈光尧出版《常用简字表》,收字3150个,约一半本自草书,一半来自俗体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体研究会发表《简体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个。

  抗日战争爆发,简体字仍继续推行,而主要在共产党统治区继续发展。共产党夺取政权后,立即着手继续推行简化汉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常用简体字登记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础上,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简体字表》的基础上,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收字798个,简化偏旁56个,并废除400个异体字。

  1955年2月2日,《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把其中的261个字分3批在全国50多种报刊上试用。同年7月13日,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同年10月,举行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汉字简化方案〔修正草案〕》,收字减少为515个,简化偏旁减少为54个。

  1956年1月28日,《汉字简化方案》经汉字简化方案审订委员会审订,由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在全国推行。以后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简化字总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是经过偏旁类推而成的1754个简化字;共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常用字,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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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它使用汉字的国家,同样也在简化汉字。

  新加坡: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字(称为“异体简化字”),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马来西亚: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泰国:本来规定华文学校一律不准用简体字教学,在联合国以简体字为汉字标准后,宣布取消原来的限制,于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华文学校都可教学简体字,发行简繁对照表手册,并在小学课本上附加简繁对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汉字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在民间也长期流行一些简体字。1946年日本内阁公布《当用汉字表》,收字1850个,其中有131个是简体字,与中国简体字相同的有53个,差不多相同的有9个。

  南朝鲜:1983年《朝鲜日报》公布第一批简体字90个,在《朝鲜日报》上使用,与中国相同的有29个,差不多相同的有4个。
  以后有兴趣再回答“共产党强迫大家使用简体字”、“简体字破坏中国文化”、“简体字丑陋”、“简体字破坏汉字结构”、“简体字使中国人变笨”、“简体字不能提高学字速度”等等这类极其可笑而居然有人煞有介事地提出的指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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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汉字简化,一直以来存在着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近年来对于汉字简化的反思和争论开始升温。

赞同汉字简化的人认为:

1.从甲骨文到楷书,汉字在演化过程中不断简化。除中国大陆外,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都在简化汉字,是大势所趋。

2.中国大陆规定的简体字基本源于民间业已流传的写法,其中一些来自古体,并非凭空创造。

3.汉字的简化减少了汉字的笔画数和汉字的数目,因而降低了汉字学习的难度,同时加快了书写的速度,有利于普及教育,且废除繁体中的异体字便于民众交流。

4.中国大陆的上海古籍出版社和中华书局等专事出版古代典籍的出版社通常使用繁体,繁体典籍很容易找到。

5.大部分受简化字教育的中国大陆人在阅读繁体字时并未出现明显理解困难。

6.在电脑、手机、PDA等数字设备,文字大小有限,简化汉字因笔画较简单,显示较清楚。

反对的观点主要集中在:

1.汉字简化后,不利于对中国五千年来传统文化的继承,推广汉字简化之后,很多现代中国人无法再直接阅读古代的典籍。即使把古书以简化字重印,亦往往会出现歧义,使读者误解。很多人忽略的是,自五四以来,一直有声音鼓吹废除汉字,改以拉丁字母-这是**推动简体字背后的意识形态。作为世上最后一种活的表意文字系统,简体字是消灭一种文化的一部分的第一个步骤。

2.不利于中国大陆、台湾、港澳等地之间的文化交流,与日本等外国使用的汉字也进一步脱节,做成ren为的“书不同文”。而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主要是考量到大陆地区在世界的地位日渐重要,故随之采用简体,所谓大势所趋,追究其根源,仍是来自中国政府的政治力。

3.简化字违反了六书造字原则,但又不是另行建立一套完整的造字系统,大大削弱了汉字的科学性与逻辑性。许多汉字失去表义的结构,使学习汉文的过程中失去以表义结构推测字义的学习途径。现行简化字的推类系统混乱,常有例外的或类推不一致情况,而且什么字依从类推、什么字不依从的随机性很高。结果使汉字系统更繁杂,增加学习者的负担。

4.汉字的发展并非只是简化。像“又、有、右、手、佑、佑”等字,甲骨文都只写作“又”,可见繁化的过程亦一直在汉字中进行,并且在汉字发展中占了不少比重。这主要是为了辨义的实际需要,自然而然发展而成的,并非用政治力去强行改造。而自楷书大致定型至今,时间已接近两千年。把“简化”说成是汉字的主要发展途径,是粗疏和太“想当然”的。

5.从书法美观的角度出发,很多简化字的设计不够严谨,同时对于篆书、隶书等书体,简化之后失去原先书体的特殊美感。

6.一字多义,简化后产生的许多类似字形,以及缺乏音义结构等,都造成阅读上辨识的困难。

7.很多媒体如报纸、网站等被迫同时设立繁体和简体两种不同的版本和/或相关的繁简转换工具,花费了不少人力和物力。

8.在电脑处理汉字中,不论繁体还是简体,输入速度均相若。并不见得简体字较有效率。但简化字一字兼代数字的设计,增加了用电脑转换时的难度,使转换结果不太理想。

9.简化字与扫除文盲没有直接关系,在香港、台湾等使用繁体字的地区,文盲人口比例远远低于中国内地,可见扫盲工作重点在教育的资源投放及教育政策上,而非简化字。

10.以形声方法创制出来的简体字,未必能兼照各种方言或古音,使部分地区的人难以理解这些简化字。如“舰”字以“监”作声旁,兼顾古音系统和各地许多方言,简化字写作“舰”,以“见”作声旁,只照顾了普通话,切断了声旁与方言和古音的关系。研究古音或方言的谐声系统时,简化汉字往往不可信。

11.即使在大陆,也无法完全废了正体字。不只因为古籍、文言等需要,还有更多被刻在古迹或建筑物上的汉字,皆无法取代。由于正体字有不可取代性,反之则否(因正体字在字义上可完全包容简体字),因此,简体字的出现造成了汉字的累赘,大量增加汉字字数,对学习造成负担。

12.港澳回归多年仍继续使用繁体字,也说明了简繁之争的一些现实问题。

13.人们在屏幕阅读汉字时,毋须每笔都仔细看清,看到轮廓已能辨别。不论繁简,汉字的显示皆不能像英文字母般少,不见得简化字有特别优势。相反,因简化字产生大量形似字,增加在小字环境里的辨认难度。

14.科技可以改进,应发展合适科技来配合汉字的需求,而非强行削足就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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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写求简易,认字避繁难,这是人之常情,也是普遍要求。

孙中山先生也偶用简体字题词,如:“继往开来”的“继”、“静敬澹一”的“静”、给“叔痴先生”中“海阔天空”的“阔”字、给坎城分部的“协力图强”和给古巴同志的“同心协力”的“协”字。有谁因此而责备他破坏中华文化?

1956年,第一批简体字才正式公布。一见这些简化字,真如鱼得水,因为所有这些字,早已看惯、写惯、学会。许多人深感,政权变异,简体字却大体一脉相承。

如果简体字是革新汉字的贡献,那么人们是不是应该首先感激当年“国民政府”教育有方?如果简体字是制造文盲的罪过,那么是不是首先要埋怨当年“国民政府”误人子弟?

80年代来美后,在《侨报》使用简体字前,所有经夫人整理抄正投寄报刊的稿件,一个简体字不用,主要是怕给编辑造成麻烦。给台湾、香港和美国编辑和文友写信,也不用简体字。

但接到台湾和海外文化人的信,反而常有简体字。从台湾来美多年、住在加州的老诗人纪弦的信中也有一些简体字。几年前,笔者蒙赠《纪弦自选集》,扉页手书“当”、“与”、“众”、“种”、“万”都与大陆现行简化字一样。
近年读台湾一些语言文字学者的文章,不少人希望摆脱“政治化”。

1985年3月,台湾一家晚报就发表专论,认为大陆简化字,“简”得合理,“简”得妙,“大胆地使用笔画很少的同音字,却又无碍字义,兼取简繁体的优点”。前几年,来自台湾的文席谋先生也有类似见解。

偶阅薛毓麟先生《再谈辞典的索引》,有的论述颇有见地。从文中看来,他称赞浦家麟先生为“+++国文化事业的尖兵”,推测他从事的大概是新闻工作。他发表《汉语拼音应在辞典索引试行》,浦家麟先生约他见面,原来他们两位“英雄之见相同”。而六年前,浦氏在其《远东汉英大辞典》中,已把汉语拼音列为五种索引之一。

文中有一段话,值得一读:

“对中国文字上的两大争执——简体字和国语罗马拼音,有很深切感触,认为这两项争论是不必要的。反对把简体字取代正体字的立场者不孤立,但自然演化出来的简体字已被广泛应用,新创而合理的简体字国人也有认同的必要。”
这至少证明,并非只有“**教育出来的精英”赞成简化字。笔者相信,如果没有人为“政治化”作祟,许多在台湾的人士,也会自由表达对简体字的见解。

汉字繁简“政治化”,其实是受国共两党政争波及。首先颁令推行简体字的“国府”,极力隐瞒历史真相。

“五四”以后,提倡简化字的人,可以说不分政治立场的都有。而首先为之颁令的,正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小学时那位教师提到而我们一直不知道的政府法令,几年前已经被研究者发掘出来,曝光在人们面前。

1935年8月21日,由当时国民政府教育部颁11400号令,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列出324字。其中大半与大陆现行简体字相同,如:压、价、过、礼、辞、体、尔、弥、拟、碍、独、沪、烛、誉、赶、桥、变、恋、坚、乱……

当年10月,国民政府由主席、行政院长、教育部长联署,颁布第744号训令,其后行政院颁发第5378号训令,教育部也颁发第14397号训令,推行《第一批简体字表》。据说第二年停执行此令,是否确实待考。即使真的停止,也说明三点:

一、首先以正式训令推行简体字的是当时执掌中国政权的国民政府;
二、其所以立法颁法推行简体字,正因为无论文化人还是广大民众,已经形成书写、认识简体字的大气候、大潮流。这与政治倾向、立场无关。
三、经过颁令后,简体字更为得势,继续流行不已。

1949年,“国府”退到台湾后,却讳言上述训令。这是故意遗漏,实际上就是隐瞒和隐讳。

更有甚者,把简体字视为“匪字”,禁绝简体字书籍。如有提倡简化字,就是“与匪呼应”甚至是“通匪”。如果简体字是“匪字”,那么1935年颁令推行简体字,岂不是“匪行”?

其实,到了台湾,“国府”也曾研究推行简体字。1953年9月,“国府”考试院副院长罗家伦发表讲话说:“欲保存中国文字,则必须简化,使广大民众易于学习”。1954年3月,他又在《中央日报》发表长文《简体字之提倡为必要》,后来印成《简体字运动》单本。1969年6月,何应钦在国民党中央十次全会上提出《整理简笔字案》;蒋介石指示:“本案至为重要”、“有关单位约集专家学者,组成专案小组,运用科学方法,审慎详加研究。”

1979年3月“教育部”公布《常用国字标准字体表》和《标准行书范本》时,尽管回避“简体字”提法,但也选用了乃、才、吃、灶、床等大量简体字。1980年“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发行《标准行书范本》,在4010个常用字中,有563个与大陆简化字完全相同或基本相同,131个相似。

可以设想,即使没有大陆推行简化字,退据台湾的“国府”,或迟或早,也会重提民国24年的颁令,或重新研究简体字问题。正因为大陆先行一步,于是“你提倡的,我必反对”。

笔者以为,汉字繁简本是纯学术课题。该不该简化?如何简化?如何避弊趋利?如何便利今日而不割断历史?都可以由民众和学者平心静气地交换意见。一时不能统一意见,亦可以让不同方案接受实践检验。一旦人为“政治化”,还没讨论研究,就充满敌对气氛,于事何益?

同是中国人,共珍中华文化,应当有信心找到在新的时代、新的世纪,延续和发扬优秀传统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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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2 08:13:27 | 只看该作者
不过说实话,本来两岸的用语就有差异,再加上繁体,阅读确实累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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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2 08:13:24 | 只看该作者
晕!其实这个应该还是属于民俗民情吧!就像我如果到了台湾论坛,我也用简体字,有人说看不懂,看不懂就看不懂,我又没让你看 每个地方都有形形色色的人啦!没有必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提高到很高的高度!有些人就生活在他的一小片天地里,他就按照自己的方式生活、交流,其它的事他是不会考虑那么多的,没有必要让所有的人都做完人,他所能代表的也只是他自己。就像王定宇不能代表台南人一样。台湾人中不一样有皮介休吗?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是皮介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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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2 08:13:1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各位的观点。。。繁简通用吗。。繁体字我也看得懂,但不会写。。文化水平不够。。。 。。繁体字就是写起来麻烦点,但文字本身有内涵。简体字写起来容易,但内涵。。。唉。。各有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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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2 08:13:15 | 只看该作者
嘉興小地方。。。不要太計較。。。大陸人爲了方便普及教育。。。教出來的好多人不認識繁體字。。。就到這裡來吧。。。這裡講究國際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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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2 08:13:11 | 只看该作者
两岸文字慢慢趋向融合!
识繁写简将来发展的总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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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2 08:13:07 | 只看该作者
繁体字虽然看的懂,但是看着累,当然我也不太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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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2 08:13:01 | 只看该作者
大陆应该不会强制台湾用简体的,香港回归至今不也依然用的繁体。
对于简繁,我个人是提倡通用,都看的懂,但不一定都会写,莫说繁体,即便简体还存在生僻字呢。
毕竟日常用简体比较方便,书法则用繁体更适合一些,且相当一部分的繁体更容易理解其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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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2-2 08:12:57 | 只看该作者
1. 我是堅強的統一論者.一向對台灣所主張的尊嚴與對等.不以為然.但此次高雄市長到北京.上海的表現.及其受到的禮遇.我終於明白尊嚴與對等的意義。

2. 大陸做為中華民族及中華文化的一個社會.不論他如何改文字.如何廢除文字.台灣做為中華民族及中華文化的另一個社會.都有權力也有義務.護持中華文化之道統及其文字。大陸人無權要求台灣及台胞.放棄護持中華文化道統及其文字的立場.這不僅僅事關個人人格與學術尊嚴的問題.更涉及所有台灣人民的尊嚴.也涉及中華文化道統及其文字不容侮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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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2-2 08:12:5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简体字进行交流比较方便,主要是方便大陆的部分人脱盲,我觉得挺好的,语言文字是某一个时期的交流载体,相互间能明白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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