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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民:台湾劣质民主造就扁任内独*
台湾劣质民主造就扁任内独*
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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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家族贪腐大案审理真可谓一波三折,至今仍看不到终结的彼岸。甚至有很多人猜测,马英九为了岛内的稳定会特赦陈水扁。看到正发生的一切,台《中央日报》网络版无奈地撰文叹息,“从陈水扁案侦办以来,整套法律程序走下来,给台湾老百姓最大的感触,其实就是‘有权力真好’”。
大陆人应该如何看待陈水扁案呢?藜民相信大部分人是怀着各种各样心情,隔岸观火者有之,幸灾乐祸者有之,更多的恐怕还是淡漠以对。可是,贪腐现象在大陆更为普遍,有人不正是以此为理由极力倡导在大陆实行类似台湾的民主体制吗?陈水扁案从发生、发现到审理过程,难道没有值得深思的地方?假如大陆有一天也实行这种民主政体,又有谁敢保证不会出现大陆版陈水扁?
记得马英九赢得台湾大选之时,岛内外一遍欢呼,称之为是人民用选票给了贪腐的民进党响亮的回答,是民主的胜利。藜民我当时就觉得非常奇怪,陈水扁作为台湾的最高领导人,其贪腐劣迹早就败露,只不过需要如何进入司法程序而已,可非得等到他作完任期半年后,才在瑞士方面公布相关材料后才正式开始司法调查。马英九赢得大选只能说明台湾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民众的选票只能针对受其拖累的民进党而非陈水扁本人,纯属隔靴搔痒,何来的胜利?
再看看百万红衫军围城无果而终,一些人不是看到陈水扁在民进党的极力阻拦下继续做着他的“总统”,而是欢呼台湾人民表达了民主诉求。至于事态平息后陈水扁还将“总统”专机作为工具进行大规模洗钱活动,任期即将届满时大肆购置碎纸机销毁罪证而民众只能干瞪眼等,那些民主欢呼者们同样是急火攻烧,却看不出他们对于民主旗帜为何无法制止陈水扁恶行的反思。
对于陈水扁现象,台《中央日报》网络版在感叹“有权力真好”之后,进一步无奈地指出,“因为陈水扁家‘一缸子’的特权、以及检调司法望“扁”辟易的表现,不仅让我们看清“为政不得罪巨室”的道理;什么叫‘窃国者侯’、‘窃钩者诛’,居然在民主时代,还有那么多人,兴起同样的千古之叹。”南方朔先生在《中国时报》撰文更是直截了当地说出了扁家族恶行的实质,“最核心的当然是扁家,他们得势后即成了人们眼中的‘今上’、‘王子’、‘驸马’,加上鸡犬升天的一串‘皇亲国戚’。虽然口说‘****’,但多数人的心里仍烙着帝王宫廷的那种价值,并透过互动将这种价值赋予扁家人,于是阿扁愈来愈像皇帝,扁妻则愈来愈像皇后。”
请注意,他们在感叹之余都没忘记民主,可陈水扁家族的表现不是活脱脱勾勒出一个独*者的形象吗?让很多人引以为傲的台湾民主怎么会出现独*者呢?当然,肯定有人对此说法不以为然,因为陈水扁现在不是正在进行司法审理吗?可别忘了菲律宾前总统马科斯、智利前总统皮诺切特不同样遭到了审判吗?鉴于陈水扁存在任期,藜民我为此称之为有限时期的独*。
从表面上看,陈水扁之所以没有在任内被拉下马,是因为台湾的弹劾门槛太高,需要走的司法程序太长,而且“总统”的权力过大而使立法和司法机关都无法行使监督职责。如若是这样,降低弹劾门槛如何?比如,只要“立法院”超过简单多数的议员通过即可弹劾成功,藜民可以肯定,当“总统”不属于“立法院”多数党时,将随时面临下台的危险,台湾更是没有宁日,这也就意味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韩国的卢武铉不是曾因此“休眠”了几个月吗?
立法机关无能为力,是不是可以指望司法机关行使独立司法权呢?看看调查马英九首长特别费案的侯宽仁、审判陈水扁案的周占春就不难想象,这纯属幻想。邱毅在列举事实的基础上,不无愤恨地指出“在周占春心中,只有权贵才有人权”。《联合报》对于陈水扁的第二次无保开释发出同样的感叹,“周占春审判长的合议庭果被外界料中,他们不会‘自打嘴巴’,而宁陷社会公义于重大的风险之中”,以至于认定他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扁迷”。行使司法权力的人走到如此地步,何来的客观公正?
抽出现象看本质,我们不难发现,这其中总摆不脱民进党的影子,陈水扁任内独*正是他掌控了民进党,而民进党也因为陈水扁获得了他们期盼已久的利益,这就是典型的狼狈为奸。
一个政党说到底还是一个利益集团,政党的优与劣都在于他们将人民的利益置于何处,或者考虑人民的利益有多少。民主既然摆脱不了政党政治,那就应该迫使政党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而不是期望政党的良心发现。
民主确实是好东西,但如果政党在没有约束的情况下,借民主之名行谋取私利之实,那将比专制更可恶。这就是台湾民主劣质之所在,大陆必须引以为戒。
不要以为马英九执政后的台湾就摆脱了劣质民主,更不要以为大陆能简单实行台式民主而不会出现陈水扁式的人物。如果不看到问题的实质,无异于掩耳盗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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