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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我对这位老兄的,大部分同意,不完全同意。ps28,里面说南山是不是就是你?!
我很尊重原著的一字不变的转过来了,那些总是说只是政府的轮换而已的人看下我加黑加粗的那部分。
首先,综合最近有所谓“台湾的民主是对祖国统一的最大挑战”、或有所谓实现“中华统一”……之说者,或有笔名“南山”者,于网上的高论说的到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只是代表+++国一部分的人民政府。是人民的‘+++国’英文就是PROC,中国台湾也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而是+++国延续的一个地区政府。这是国际法合(和)2758号文件的天经地义!谁也改变不了历史事实合(和)文件的具体实质。”否?!
然而,这种论调,无非是旨在形同附和台湾当局的妄想以各种方式企图渲染着让“+++国”“复活”,企图让“+++国总统府”“复活”,更妄想着自以为“+++国”才是“正统的中国政府”(中国历朝历代,为何就轮你+++国才是正统?),且要以此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平等谈判”,即使只能是“自慰”而已,却也不过正是此所谓“+++国”“国号”“国名”“注册说”者的真正企图之目的所在。说白了只能说给一些没有常识的人听听罢了。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第26届2758号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取代+++国在联合国的席位,是确认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试问:“蒋介石集团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所非法占据的席位”指的是何物?自然是指+++国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所非法占据。又岂有如“南山”者,前之曾所谓“该决议是驱逐‘蒋介石集团’的代表,而没有驱逐‘+++国’的代表,这意味着联合国二十三条里的‘+++国’国名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再后之如前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只是代表+++国一部分的人民政府。是人民的‘+++国’英文就是PROC,中国台湾也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而是+++国延续的一个地区政府”的道理和逻辑存在?
再者,综合“南山”的上下说法,好象在是说:“‘+++国’有向联合国‘注册’办过所谓的‘国家登记’,所以‘+++国’做为中国的‘国家正名’,从来没有变更和注销过!也没有消灭,英文就是PROC”。那英文的“ROC”呢?可不就消灭了么?!这不只是在“内销”消费欺骗自己两岸大多不懂abc的善良同胞么?再试问:啥叫继承取代?举例来说,如明朝被清朝继承取代,明朝就是彻底完全被清朝继承取代了,再也没有所谓的“明朝”了。有的话,只不过是历史上的朝代牌位而已。何况,历朝历代又向谁“注册”过?向谁“正名”过?不就是代之而起的新朝说了算么?!联合国中存载着的“+++国”(旧中国)名称,不也正如此的就剩一个中国历史朝代的牌位么?怎就中国多少各自以为都能千秋万代的历朝历代,其中也包括了开疆辟土治国有伟大功业的汉唐鼎盛时期、大清康乾全盛时期,为何就你一个贪污腐败,还是从把中国大陆搞得一蹋胡涂败亡到中国台湾苟且偷安苟延残喘的所谓“+++国”才能代表中国?甚至连已完全继承取代+++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为唯一合法的政府,都变成只是非法的“+++国”的一部份?脑筋有问题否?
+++国的前朝清朝,被+++国继承取代了,一般是从1912年算起,但真的完全彻底取代了么?倘按照“南山”的说法,恐怕还得要往后延几年才能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取代了+++国代表中国是在1949年10月1日起算。然而,基于复杂的国际情势,虽然国际世界已先后大多数承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取代了代表中国的+++国,但主要由于美国的因素,国际世界仍有部份国家继续承认国共内战败亡中国台湾省的蒋介石集团代表的+++国(代表中国),并占据着代表中国的联合国席位,直到1971年10月25日第26届联合国大会做出2758号决议,其意涵不只是如前述的确认了“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还是“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足以说明,“蒋介石的代表(即+++国的代表),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的席位是“非法占据”的。
换言之,就是说明了“蒋介石集团代表的+++国”,非法占据了1949年10月1日已经继承取代了代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应该在联合国的席位。因此,联合国2758号的意涵,才如前述的“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国之一”;“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据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似乎就能追溯自始于1949年10月1日成立之后,已经完全继承取代了+++国代表中国,包括在联合国中被+++国非法占据的席位等等。然而,事实上,还是在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2758号决议出台之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才代表中国进驻联合国,彻底完全继承取代了+++国。当然包括“+++国(中国)台湾省”,自此应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台湾省”。因此,笔者才每于拙文中说,最早于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最晚于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2758号决议出台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已彻底完全继承取代了+++国。
然而,台湾国民党当局不是还说“+++国”还在么(台湾民进党及李登辉等却早已说“+++国”已经灭亡消失了)?好象“南山”的以为“+++国”并没有消灭,且“国名”还在联合国的说法一般。其实,在由+++国(中国)台湾省”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台湾省的,已经早于1945年10月25日归还中国的归属中国的领土和主权上,岂容再有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取代了的“+++国”的“独立的领土和主权”“自成一国”“自居中央”存在的道理?说白了,这不就是在非法占据,或者强占、窃占已归还中国的中国台湾省的归属中国的领土和主权么?
更何况,如前述联合国2758号决议,表明的是:“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因此,最近媒体似有文章大意在曰:“1949年10月1日至1971年10月25日之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都于中国大陆和中国台湾分别各自拥有外交国,于两岸事实存在着‘一国两府’,彼此都把对方看成是‘非法的’……,因此,现在应该掌握机遇实现‘中华统一’(笔者注:此说只不过是在假借中华民族都是一家人在套近乎,其实是意味着在为台湾方面属意的所谓‘中华联邦’或者‘中华邦联’……等‘+++国’‘独立联’在谋算着)……”云云,实是大错特错!盖纵以此概念的说法,再仔细研究联合国2758号决议的意涵在于:“决定: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利,承认她的政府的代表为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并立即把蒋介石的代表从它在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显然,联合国和国际世界,不仅是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视为唯一合法,而且,不只是“+++国”从此就成为非法,更由于决议文明确指出蒋介石的代表(即+++国的代表)是“非法占据”,即已意味着连以往的占据都是非法的。因此,即已无同情+++国者,或者为此撰文者的所谓彼此把对方视为非法,而真实目的意欲在“两相扯平”,进而可以“平等的互以中央对待”的道理和妄想空间存在。
笔者认为,仅由联合国2758号决议的:“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为唯一合法……,到……把蒋介石的代表(即+++国的代表)……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这些文字内容的意涵观之,已不难看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高层先知先贤们的卓越智慧。换言之,从这个决议内容的操作之细致,已早意味着+++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就已经是非法的,岂容可有彼此视为非法的扯平空间?
笔者再次引述确认“南山”的说法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只是代表‘+++国’一部分的人民政府。是人民的‘+++国’,英文就是PROC。中国台湾也不是一个完整的国家,而是‘+++国’延续的一个地区政府”。是否意味着,外国人可以明确地认为(完整的)中国就是PROC(中华人民共和国),而两岸中国人就得认为中国就只能是“+++国(ROC)”或是二个各不完整的中国(+++国)?这到底是个啥逻辑?不就只是在强词夺理么?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新中国)彻底完全继承取代了的+++国(旧中国),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省还能延续出一个“+++国”么?!何况,如前述剖析,又根据联合国2758号决议,一个被当朝合法政权及被国际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认为是非法的政权,还能大言不惭地说是个“主权独立的国家”么?
笔者因此不禁地要说:国民党政权残余能在中国台湾省土地上,享受善良的台湾人民的几十年无奈的供养,要懂得惜福报恩啊!不要饱食终日的尽管会胡说八道啊!
再试问:如台湾岛内外也众所周知,中国国民党自大陆国共内战败逃来台后,侵占了多少台湾平民百姓的财产自行登记于中国国民党或相关单位名义下,迄今并未归还给台湾人民。这也是造成今日不断地惹起争议的中国国民党党产迄今不明又不敢坦诚处理的原因之一。中国国民党当局又对其曾以白色恐怖龌龊的手段,残害、蹂躏、糟蹋、欺凌、羞辱和****无辜地台湾人民,以为填补中国国民党自己一向封建本质**情结心病而起的白色恐怖后遗症问题,中国国民党应在有别于台湾所谓的“戒严时期不当叛乱暨匪谍审判案件补偿条例”之由台湾当局官方给予意思性的微不足道的补偿之外的实质赔偿,迄今却仍尚未给予赔偿(包括金钱和精神上的赔偿)。这可不也就正显示中国国民党一贯吊儿郎当草践人命不负责任的贼性?!
中国国民党自己要好好地反省,不要自己当贼还要拿啥所谓的“自由、民主”说,来搪塞主权的归属问题,又要反说大陆的如何如何。更不知害羞的屡屡自以为是的认为“台湾的民主是对两岸统一的最大挑战”。尔等台湾的所谓民主,还能算是真民主么?尔等今天是举着旧中国名号的“+++国”苟延残喘在中国人自己土地上好说,但终不能不理性的面对事实和现实吧?
结语是:台湾当局就不要再故弄悬虚了,就举四川大地震第一时间抵达地震灾区后作动员时温Jiabao总理说的——“我就一句话,是人民在养你们,你们自己看着办!”来做为给一味地只懂迷惑于权力欲中的台湾当局朝野当权者的一个提醒吧!
在无奈地绝大多数台湾人民欢迎〈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时,尔等却只为了少数既得利益者的“自成一国”论的幻梦,而DIZHI〈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召唤,那终是要破灭的。要知道,《中国统一》才是实,“中华统一”不过是个幌子!
洪志良
《联合早报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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