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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想克制不住发个新帖欢送七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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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20:10: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想想克制不住发个新帖欢送七剑
1946年12月的沈崇强奸案可以看出国民政府的高度负责,国民政府于1943年废除治外法权,外国人在中国犯法一样要受到制裁,比清朝强多了。但废除治外法权并不能管辖外国驻军,美国在很多国家都有驻军,这些驻军都享有治外法权,在日本和韩国以及菲律宾等很多国家都有美军强奸案发生,但外国政府从不能过问,+++国能审判美军士兵可以说是一个了不起的奇迹。

       以上是七剑其人关于民国的高论,刚刚看到,可笑可恼可怜五味杂陈,有些话不吐不快。我们好歹也是有些文化的人,从小受的共产主义教育可能有人排斥有人奉迎,不过传统文化中的礼义廉耻总是相通的。我们可以讨论意识形态的各种歧见,彼此交流沟通乃至吵个不可开交都可理解。不过有些东西是不容触犯的,那就是大义!民族气节!否则我们在这说的一切都毫无意义,没有脊梁的人无论多么口若悬河也是抬不起头的!为了所谓的民主自由的论调而把耻辱说成功德恐怕也只有这类小丑说的出口吧!可笑之处在于要民主要自由的七剑居然分不清主次,主权沦丧人权被侵犯却还要强辩国民政府的奇迹,究竟懂不懂什么是人权民主呢?或许懂只不过不敢面对,非要强词夺理,混淆视听?!这就是其类人的可恼之处:明明无理,却要为了脸面,私利而胡说八道,这与阿扁之流的黑心政客何其相像!国家的命运交予这样的人又何其不幸!好在大陆无此等人的存身之处,幸甚幸甚!七剑要走,很好很好,发贴一送:尘归尘,土归土,shit归粪坑,好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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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1 20:12:13 | 只看该作者
这种造谣的手段当年国民党就干过!“友邦人士”的这种兽行令国民政府十分尴尬,为了平息事态,为友邦人士开脱,国民党利用宣传机器对沉崇进行污衊。国民党中央社扮演了极不光彩的角色,称“沈崇似非良家女子,美军是否与沉女士认识,须加调查”。国民政府的献媚,友邦人士心领神会。于是美联社便放肆地诽谤说:“少女引彼等狎游,并曾言定夜度之”。更有国民党特5企图把水搅浑,散布流言说:“**近派若干女间*勾引美军製造事端。”总之,欲将沈崇歪曲成一种浪荡女子的形象,在施“苦肉计”。以掩饰“友邦”罪行。国民党御用新闻的泼污之举,完全丧失职业道德,令亲痛仇快,想不到60年后这种戏码又上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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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1 20:12:09 | 只看该作者
haha.......开始学民进党炒作省籍问题啦?§噢,不对//阁下比起民进党更厉害,炒作的是国籍问题///可惜口凭无据,只剩打嘴炮。哈哈,除了好笑,我不知道说什么才好。那愚昧的程度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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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1 20:12:03 | 只看该作者
四人帮?红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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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1 20:12:00 | 只看该作者
顺便说一句,漫画家丁聪的夫人是沈峻,是丁聪在复旦的同学,除了也姓沈之外实在找不到其他与沈崇的共同点!另外,丁聪夫妇也没有移居美国,他们一直在国内,两位老先生至今健在!

                                                                                                    漫画家丁聪夫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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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1 20:11:54 | 只看该作者
孙元良的说法都没有能够提出任何一个足够的证据,更无任何档案历史资料可为证。1950年南京也没有什么表扬沈崇的大会,发生这种事对沈小姐的心灵是极大的创伤,她曾一度想自杀,怎么可能大张旗鼓的接受“表扬”呢?而且假如沈崇案是阴谋,**怎么可能公开来一出“表扬大会”呢?用脚指头想都知道是不可能的!实际上这些谣言都来自著名的**杂志《开放》杂志1999年11期上面的文章,此杂志一向以**积极、造谣大胆著称,实在不能入史家法眼。

据真实的历史档案资料《北平市警察局为呈报沈案经过纪要致内政部警察总署代电》称:“事实: 北京大学先修班女生沈崇,年十九岁,寓居本市内一区甘雨胡同十四号。于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八时三十分,由家赴东长安街平安电影院看电影,至影院迤西地方,由对面(东方)走来美兵二名,突将沈头颈挟持,拖架南行。沈崇当时呼救不得,被挟越过马路至使馆界界墙下,即被一美兵强行奸污,连续三次。事被第十一战区修理班供职之孟昭杰等瞥见,告知于内七分局警士关德俊辗转报告本局,当派警在当场将肇事之正犯美海军陆战队士兵皮尔逊(Pierson William)一名带交美海军宪兵队看押,将被害人带局讯悉前情。本局为详求当时事实真象计,曾将被害人送往警察局医院鉴定,确属被奸,开具鉴定书,并协同北平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纪元赴现场履勘,制作笔录。传据证人孟昭杰、赵泽田、张志新、赵玉峰、马文彬等五名证明当场发现经过暨聆被害人哭泣甚哀。并警士关德俊、刘志平、尚友三报告美兵皮尔逊强行**,施行强暴各节,均与沈崇所供符合。又据本局外事科科员张颖杰及巡官策绍明报告,该被捕之美兵(皮尔逊)身穿制服,面部尘土颇多,一手戴手套,一手未戴。被害人身着之大衣纽扣未扣,里衣未扣齐,大衣后下部浸湿一块,两袜脱落于腿腕,头发凌乱,全身灰土,显曾抵抗甚烈。是本案犯罪事实至为明显。”

战后美军在华肇事,沈崇案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只不过是大量案件中较为典型的一个,台北“国史馆 ”现存外交部档案中,有关美军在华肇事的案卷多达10多个,均是美军官兵横冲直撞、胡作非为,而最终大都不了了之的案子,这么多平民百姓被辱被害的案件,难道都是**人员刻意制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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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1 20:11:44 | 只看该作者
老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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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1 20:11:40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板凳地板!!!!!很多潜水的或换马甲的很多而且很多还成功的骗过了很多同志不是说我厉害是因为我在这里蛮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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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1 20:11:36 | 只看该作者
我们欢迎论争,有不同观点摆出来交流沟通是积极的事情,饭不嚼不香,真理不辩不明,但前提是论者应怀一颗求真求知的赤子之心!某些为了几口奶而忘宗背祖的”精英“还是省省吧,胡搅蛮缠不是本事,文字游戏是低能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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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1 20:11:33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的马甲何其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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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1 20:11:29 | 只看该作者
管他什么剑,来一个就把他扔炉子里化了,来个灭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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