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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加入中国国民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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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1 11:37: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想加入中国国民党!但要怎样才可以?希望有关人士解答一下!这因为我想促进两岸人民的团结,想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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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2-1 11:39:02 | 只看该作者
一,不能反对社会主义,因为宪法序言明文规定【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二,不能违反国家有关大政方针,就如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所以很多人误解以为**自己不守宪法,包括李敖。其实仔细看宪法的话,**是守宪。台湾不是也有【恶法也是法】吧。再修改前,宪法如此规定,大家就遵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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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2-1 11:38:58 | 只看该作者
我了解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結社自由不同於一般民主國家
他只能結支持執政黨的社,不能結反對執政黨的社
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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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2-1 11:38:54 | 只看该作者
**很守宪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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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2-1 11:38:51 | 只看该作者
你只能怪这个宪法很糟糕,但不能怪**不守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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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2-1 11:38:4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在人大取到多数席位,何止可以组阁!

宪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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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2-1 11:38:43 | 只看该作者
这是宪法规定啊,,除非它想违宪强制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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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2-1 11:38:39 | 只看该作者
更何况宪法序言明文规定【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第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在座有些朋友的言论已经多多少少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了,也就是违宪了。。大家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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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2-1 11:38:3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公民当然有結社的公民權利!
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会、结社、游*、示*的自由。
但也不是爱结什么社就可以结什么社的啊,比如搞一个多妻俱乐部的社团,就不可以啊,因为
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宪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宪法第五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象【中国泛蓝联盟】,简直就是*政府的组织,至少严重违反了宪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怎么会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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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2-1 11:38:31 | 只看该作者
国台办发言人杨毅在25日例行新闻发布会上称奥运圣火是否经过台湾4月26日正式公布。以下为发布会实录摘要。
  [记者]:北京奥运圣火传递路线明天就要公布,奥组委说圣火经过台湾是两岸达成的共识,台湾“陆委会”对此否认,并强调现在还在磋商;第二个问题,经贸论坛在这个周末就要登场了,但传出大陆泛蓝联盟的请愿在各地被大陆管制人员逮捕甚至是殴打,大陆方面的两岸手法,一方面是连战,一方面是采取打压的手法。谢谢。
  [杨毅]:第一个问题,据我们了解北京奥组委将在4月26日正式公布2008年  
北京奥运会圣火的传递安排,我建议你届时向他们询问。
  第二个问题,你所提到的组织,据我们了解,该组织未经合法登记,这个组织及其活动是非法的。所谓中国泛蓝联盟,我们了解的情况与中国国民党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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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2-1 11:38:27 | 只看该作者
道教比党好多了

入党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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