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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委书记建议40岁后再买房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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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31 10:0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省政协委员、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29日在广东两会的分组讨论会上关于“40岁以前的人租房,40岁以后的人买房”的言论得到现场不少委员的响应,也引发了网友激烈的口水战。

  昨日,新华网论坛专门就此话题开设了PK台,截至昨晚8时半,点击率高达12万多次。尽管有理智的网友表示,林书记的提议看到了当下沉重的房价,非常具有现实意义,但仍不少网友毫不留情地“开火”,并提议“请书记、委员们带个头,自己或是子女去租个房试试”。

  原声回放

  “一旦和银行签约,就成了房奴,见了领导一点意见也不能有,只能哼哼哈哈。为啥?就怕被炒鱿鱼。如果是租房子,每个月只要2000多元,还能有7000多元剩余,可以提高生活质量,可以旅游,见了领导也可以争论争论。40岁以后,攒够了钱再买房,多好。”

  ———广东省政协委员、佛山市委书记林元和29日在两会分组讨论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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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010-1-31 10:02:18 | 只看该作者
 网友“用心追随我的一生”说,忽然发现身边很多快要结婚的朋友在谈论买房,“就我们‘85后’,凭借这工资水平,买房绝对是错误的选择,那将会是没自由、没发展空间的选择”。

  网友“GregMond”从历史原因分析了当下国人的买房心理,“我父母在40岁以前都是租的单位的房子,而且搬了3次家。中国人是从房产商业化以后才想起一定要有自己的房子的。”她也赞成租房应是未来中国年轻人的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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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010-1-31 10:01:57 | 只看该作者
租房派

  居者有其屋不一定要买房

  尽管在各大论坛上,抨击的炮火显得十分猛烈,但在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上,支持和反对之声各占据半壁江山。

  新浪博友“矢车”对林元和书记的提法表示赞成,他说,我们的住房是我们打拼出来的,所以更能体会其中的不易。租房有何不可?就像如果买车只为了上下班,不如打的一样。“非主流琳达”则表示,这建议比较适合中国的实际,居者有其屋并不是一定要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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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010-1-31 10:01:40 | 只看该作者
蜗居族

  40岁后就都能买得起房吗

  林元和书记的一席话经媒体报道后,立即引发了网友的强烈反弹,网友表示这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要是火星人,才不在地球买房”。

  网友“晓凌”提出了另一个现实问题——40岁之前的住房如何解决呢?“一般大学毕业时,年龄已经二十四五岁,工作几年到二十七八岁结婚,三十岁左右应该有孩子了吧,房子仅仅一间肯定是不够了。过去这些都由组织上来帮助解决,现在市场经济了,都由自己去想办法来解决,这确实是非常伤脑筋的事情。”

  新华网友“碧翰峰”的提议说出了大多数人的想法,以前都说“三十而立”,如果这样的“四十岁论”可以成立的话,“我们倒是想请书记、委员们带个头,自己或是子女去租个房试试,享受一下提高生活质量的滋味”。

  网友“天涯倦客”则提出了一系列问题:“林书记能保证四十岁后大家都能买得起房吗?买不起怎么办?租房就一定租得起?房主不租了怎么办?国家的房租不着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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