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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伪证律师李庄申请异地审理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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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31 11:41: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报重庆12月30日电 (记者侯露露)30日,重庆市江北区法院开庭审理备受关注的李庄案,北京律师李庄被检察机关指控犯有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今年11月20日,龚刚模等3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被提起公诉后,李庄接受委托担任龚刚模的辩护律师。12月12日,经龚刚模检举揭发,李庄因涉嫌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庄在重庆市江北区看守所会见龚刚模时,诱导、唆使龚刚模编造公安机关对其刑讯逼供的供述,并向其宣读同案人樊奇杭等人的供述,指使龚刚模推脱罪责。为使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的供述得到法院采信,被告人李庄还引诱证人作伪证。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李庄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李庄表示有五个申请要当庭递交审判长,即:对龚刚模伤情进行司法鉴定;申请龚刚模、马晓军等8位证人出庭质证;调取李庄在会见龚刚模时的录像录音证据;申请延期审理其本人的案件;申请将其案件移交重庆之外的其他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审判长对前四条申请进行解释,而对于最后一条申请,审判长称于法无据,依法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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