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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0万教师有望年底领到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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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5 10:48: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市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将有实质性进展。昨天,记者从部分区县了解到,绩效工资有望在年底之前下发,教师工资调整的差额从今年1月1日开始补发。
  大部分教师工资将提高
  今年9月,市、区两级政府共安排20亿元,启动了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按照“限高、稳中、补低”的原则,各区县加紧制定了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具体方案。
  根据规定,本市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只涉及义务教育阶段的在岗教师,离退休教师暂不列其中,其结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节日补贴和学年奖4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工资体现岗位职责,奖励性工资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基础性部分占两者之和的70%。有些区县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了岗位津贴、班主任津贴、农村学校教师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等项目。
  在分配时,各区县均表示会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倾斜。多所学校也表示会先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教师、管理、工勤技能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对教职工实行分类考核。
  这种将工作薪酬待遇和个人工作成效密切挂钩的政策实施后,将惠及本市10余万教师,大部分教师的工资水平将有所提高。而这些教师的平均工资将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学校间待遇差距缩小
  长期以来,捐资助学款是择校的一个重要渠道。按照程序,捐资助学款会直接交给区县教委,区县教委再根据一定比例返还给学校。目前,各区县返还比例不一,有的是50%,有的是75%,还有的更多。
  捐资助学款返还到学校后,一方面为家长择校开了口子,另一方面,也导致优质校与薄弱校的教师工资差距很大。实行绩效工资后,不同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悬殊现象将有所改观,有利于教师的正常流动,从而促进学校师资力量的均衡发展。有业内人士预计,一旦取消捐资助学款的返还,学校接收“择校生”的动力也将受到影响。
  近期,一些区县正准备召开学校布置会,具体安排绩效工资的改革方案。只是,由于各区县情况不尽相同,细节问题还有待敲定,为避免引发争议,谁也不愿意第一个公布改革方案。
  捐资助学款不再直接返学校
  与过去不同的是,实行绩效工资后,捐资助学款将不再直接返还给学校。
  西城区教委透露,明年,捐资助学款将委托教育会计核算中心负责,由银行收取,并纳入学校预算,统一进行管理。其它区县教委也表示,各学校工资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实行财政统一发放,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所有的创收将上缴政府,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以前学校对外出租的房屋将逐步收回,相关创收也将淡出。
  本报记者 贾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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